李顺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三十多岁了,一大早起来发现在村口的路边上放着一个大竹篮子,篮子里是一个刚刚几个月大的小男娃儿,顿时明白这是一个被遗弃的娃子。
李顺家里并不富裕,他和自己婆娘只靠着家里的那六七亩水田维持生计,开始的时候,家里没有老人和孩子,两口子生活在村里倒也算是过得不错,但是前阵子家里突然发生了变化,他那怀孕的婆娘在生完孩子后受到感染最后病死了,只留下一个半个月大的女娃儿。
这以后,李顺的生活就全变样了,没有了婆娘,他自己一边料理自己的那几亩水田,一边还得照顾那刚出生的女儿,生活就拮据多了。
可这时候,偏偏让李顺遇到了这个被遗弃的孩子。
唉,看着那娃子在篮子里哇哇大哭,李顺心里忍不过,咬了咬牙把这男娃儿抱回了家里。回到家里,李顺在那竹篮里看到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这男娃儿的出生日期和名字,从此以后,李顺就按照字条上,给那个男娃儿取名叫王文旭。自己的女儿他取名叫李兰。
本来生活就拮据,现在突然多了个孩子,日子就更苦了。李顺每天白天在家里照顾两个孩子,闲暇时抽空打个盹儿,只有等到晚上那两个小家伙熟睡之后,他才带着手电筒出门到田里干活。
那农村的夜里,最让人恼的是蚊子,在田里更是不用说了,李顺每次在田里忙到凌晨回家的时候,手上,脸上红红点点的全都是被蚊子咬出来的包。
可就是这样的生活,硬是被李顺给熬了过来。很快两个孩子都长大了,到了读书的年龄,李顺是左省右凑,硬是把两个孩子都送去上学。还别说,这两个孩子还真给李顺争气,每次考试都在年级里名列前茅,初中毕业的时候更是双双考上了小城里的重点高中。
看到两个孩子都考上重点高中,村里左邻右舍都羡慕的打趣李顺养了两个好娃子,已经差不多五十岁的李顺自然乐开了花。其实更让李顺开怀的是,自己的那两个孩子,在得知自己都考上重点后,跟李顺坦白,他们两个相互喜欢,竟然已经谈起了恋爱。
说也奇怪,李顺虽然是个农村人,但是思想却不像别的村民那样狭隘,知道自己两个孩子竟然早恋后,不但没有像别的家长那样严厉反对,反而出乎意料的很赞成很高兴。
两个孩子上了高中后,李顺不愿意让两个孩子在城里受苦,除了学费之外,他每各月都给两个孩子寄过去不少的生活费。
可是,这十多年的超负荷的劳作,早已经把李顺的身体弄垮了,才五十不到的人,双鬓的头发竟然已经白了一半。在两个孩子读到高中二年级的一天里,终于熬不住的李顺在村里的一个识字的老人代笔留下遗训后去世了。
王文旭和李兰,看到别人代笔的遗训后,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父亲当初没有反对自己两个人谈恋爱。原来,当初两人向李顺坦白恋情时,李顺已经感觉到自己身体不行了,想到两个孩子以后能结婚在一起生活,相互间有个照应,这让他很安心,他自然是赞成的了。
李顺去世后,已经长大了的李兰和王文旭并没有全部放弃学业,而是打算一个人弃学在家里干活挣钱让另一个人继续上学。
开始两人都争着做弃学那一个,最后好不容易才定下来:李兰辍学,王文旭继续读书。这样决定的理由,按照李兰的说法是,虽然两个人的成绩都在年级里名列前茅,但是相比之下王文旭的成绩要好上一些,以后的能考个好大学的概率就大了。
就这样,李兰做起了以前自己父亲做的事情,每天起早贪黑的在田里劳作,而王文旭则在学校里刻苦读书。虽然日子过得苦,但是两人的感情很好。
一年多后,王文旭考上了大城市里的一所重点大学,因为那座城市离家很远,李兰还特意筹钱买了两部廉价的二手手机,两人一人一个,方便平常时联系。原本这一切都按着好的方向发展着,但是在王文旭去到大城市里读大学后慢慢的发生了改变。
第一次来到大城市的王文旭深深的被这个城市的繁华震撼了。身边的同学们个个身穿名牌,用着名牌手机,相比之下,他自己呢,身上穿的是农村小镇上买的地摊货,用的手机是几十块钱的二手过时货色,别人一看之下就知道他是个乡下来的土包子!
想到这,王文旭心里自卑不已,平常时都不敢跟别的同学打招呼,而李兰省钱给自己买的那部手机,他甚至都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拿出来,每次和李兰联系都要独自躲到没人的角落里。
就这样,王文旭躲躲闪闪,战战兢兢的在学校里熬过了两个多月。但是,这两个月里,心里的那股挥之不去的自卑感时时刻刻都在折磨着他。在这样的心里压力下,几番挣扎之后王文旭终于走出了自己转变的第一步:揣着李兰刚给他寄过来的一千块钱,走进了校园外一家装饰时髦的服饰店。
花了几百块钱,买下了一双时髦的球鞋和一套衣服。付完钱,王文旭急急忙忙往学校里跑,心里惴惴不安,刚花出去的那几百块钱可是李兰辛辛苦苦从田里挣来的,足足是自己一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