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惊宇奉命在楼下接人,左等右等,还是不见季沫所说的,一个提着行李箱的青年。
倒是等来另一个人。
“林惊宇?你怎么在这里?”方湛见到是林惊宇守在医院门口,不由得开口问。
林惊宇:“应该是我来问你吧?你怎么会来B市?季沫住院了,不方便出来接人,是他让我来等莫空主编的。”
刚注意到,方湛的身边还站了一个拉着拉杆箱的青年。
莫空连忙朝林惊宇伸出手,“你好小朋友,我就是莫空。”
方湛不关心两人认不认识,听说是季末住院,眉毛简直拧成了一个疙瘩,“季末怎么会住院?”
“季沫?!他没事吧?!”我还等着他的稿子呢!
三人边说边走,丝毫没有意识到方湛口中的“季末”和真正躺在床上打吊针的季沫不是一个人。
到了地方,莫空第一个急匆匆的冲进去,一眼就看到床上躺着的季沫右胳膊上了夹板,仅有三个指头尖露在外面。
“还好左手还能打字,就是慢了些……”
季沫苦笑:“喂,你还有木有良心啊,我都伤成这样子你还惦记着稿件……”
后进来的林惊宇接口问道:“什么稿件?”
在场的所有人,只有林惊宇一个还不知道自己就是一世寂寞。季沫用左手揉揉太阳穴,“以后给你解释……方湛你怎么来了?”
他来当然是看季末的了,方湛恨的牙痒痒,要不是这个小子拾掇,恐怕季末也不会跟着跑来B市受苦了,呆在京城多好!你以为你名字和季末的差不多就可以胡乱把人拐走了?!
“我就是跟着来看看,毕竟绝代公司和风华公司以后会经常合作。”方湛口中的“风华公司”正是颜如蕴的文化公司。
原来换成这个名字了。
屋里的季末忽然抓住季沫的手,“回血了,快放下!”
季沫按太阳穴的手被他按下,细细的透明胶管里有着长长一段红色。莫空这才注意到屋里还有一个人,“这位是谁?”
季沫忙开口介绍:“这是季末,季节之末的季末。”
“我是季末,季节之末的季末。”
两人同时开口,默契无比。季沫瞄一眼季末,发现他并没有因被人抢先一步介绍而懊恼,于是接着说:“暖色系的股东之一,你可以叫他大季末。”
季末朝莫空微微点头。
这、这、这两个人不会是兄弟吧?!怎么脾气一模一样的冷!莫空站在一旁揉揉眼,怎么看怎么觉得季末就是季沫的长大版,只不过两人相貌完全没有相似之处。
方湛和林惊宇不爽,为什么季末(季沫)会这么亲昵有默契?!太让人嫉妒恨了!
而方湛想的更远,这两人同居也同居了,睡也睡了,又生活在一起这么长一段时间,还有什么对方不了解的呢?
把季末拉到楼梯口,方湛语重心长地劝他回京城,可得到的答案总是否定的。
“你不想去京城?”
季末:“嗯。”
终于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答案……好吧,如果“嗯”也算是肯定词的话。
方湛:“为什么不回去?你不是也会点电脑吗,可以帮帮我,帮帮绝代……”
“因为季沫。”
季末说的“ji mo”肯定不是他自己,那只有季沫这个小子咯,方湛牙齿咬的咯吱咯吱响,“他有什么好的!?竟然能让你执意就在B市和他在一起!”
好就好在,两人脾气相像,谁有个想法都瞒不过谁,两人相处这短短的时间内,季末愈发觉得季沫人非常好,虽然季沫略微幼稚些,这并不影响两人交流。
反正季末是铁了心要留在B市,先不说季沫,冷色系的生意刚刚起步,正是需要自己的时候。
况且这个小孩总是能给人带来惊喜,也不乏惊吓。
“我比较喜欢和他在一起。”
方湛眉头紧锁,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季末才要留到B市的吗?“那你……什么时候回去?”
季末微微思索一下,“我也不知道。”
或许在季沫成家以前都会和他呆在一块,毕竟两人的脾气是如此的相近。恐怕这辈子都找不出第二个像季沫性格一样的人了。
方湛没有说话,忍不住的叹息。
“你要是不想回去,就不回去……”
“他会回去的。”
不知什么时候,季沫被推出了病房,正好看到方湛满脸忧愁地和自己抢人。不能抓住季末不放,自己怎么重生过来还不知道。
重生过来后已经改变了许多事情,万一季末不在京城,那以后的走向就会脱离原本的轨迹。还是尽量保持原本应有的模样吧。
季沫缓缓说:“等暖色系开第三家分店时,大季末的去留就由他定,那时我也要上大学了。”
林惊宇推着轮椅,把季沫推到楼梯口。虽然腿脚没有受伤,肋骨断了一根却不能胡乱走动,刚打完吊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