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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节 决定(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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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龚莎电话的李绍林。思考了很多:

张英夏现在的位置很尴尬。他是一部大热剧的男配。

再去演配角有点可惜,可是演主角的话,人气跟观众缘又完全担不起一部电视剧。

这不是开玩笑的事情。娱乐圈这样的事情多了去。除非是有人专门给张英夏定制一部剧。这就是力捧。

可问题就在于,专门捧张英夏的付出跟收入比,太低。

所谓的力捧,那就是集中公司一半以上的资源,不计效费比的砸。金钱,公关,剧本资源。而且这个时间往往长达几年。不停继续花钱炒作包装,艺人靠的是话题性和曝光率。这些需要钱!开个发布会,对艺人进行采访。这个人没任何吸引眼球的地方,媒体为什么来,为什么给你发布。因此公司得给人家钱!

这种情况下。公司的大投入,意味着要从你身上获取更多。

而张英夏具备了九成九的力捧因素。他有作品,有唱片,现在有能吹的代表作。

唯独一条:他结婚了。而且有很多人知道。不光公司内,那时候拍《南爱》的时候,王蕾跟范亚楠也知道,相当于金风细雨楼跟半部堂都有人知道了。跟这种娱乐圈里的大鳄谈条件,那不是送上门挨刀么?保密的成本,太高了。

不是公司不想在张英夏身上倾注资源。仅仅他结婚这一条,就足以让公司倾注的资源,一半白白浪费。有这资源去浪费,去捧单身的艺人不好吗?砸个一两年,也有成绩了,好操作,好控制。这对于一个公司的决策者而言,才是最好的决策。

于是,前面的九成九优势,一票否决。

还有一点,娱乐圈里结婚的很多,可是结婚后能登顶的却很少。

结婚后的男人,靠的只能是实力。这是娱乐圈里的共识,或者说是执行的最彻底的一条潜规则。你有作品的时候,可以做宣传。可以参加综艺。都没问题。

没作品的话,你一个结婚的人,最好就不要想什么偶像新人一样,到处的蹭热度,搏版面。这是人家受捧者的领地。胡乱插进去,容易招黑的。

而且,结婚的男人,连商家找代言的时候,都会慎重考虑。而公司砸资源什么的,基本就是想在代言方面收回来的。

商家找代言,两种不考虑的明星:一种就是绯闻不断,一种就是结婚的。绯闻不断的就不用解释了。结婚的,这又怎么讲?

张英夏二十啷当的年纪,最好代言的就是各种面对青少年的商品,新奇玩意儿,潮流服饰什么的,可是一旦你结婚的消息传出后,那对青少年的吸引力也就不在。代言的效费比太低,这都是商家所考虑的问题。

而那种成熟类的代言。人家找三十多的魅力男星不好吗?非要找你个二十多的?

有人说,不是有商家照样找结婚的明星代言的吗?那些是至少经过了十年以上的时间考验。圈内风评好,才会有商家找的。

因为娱乐圈里的婚姻跟爱情,都很难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经得起考验的,又很多不出名。所以,人家在选择代言人的时候。都会很小心。

啊,又扯远了。

衡量了许久后,李绍林做了决定:不压了,直接承认。这是照顾公司多数人的意见和利益。

事情没大的时候,还可以提前预控。现在估计早就传遍了吧。

趁这机会。让这小子安心做演员吧。即便不是主演,拍戏照样能过日子。何况这小子一年多挣的钱,比许多人都多。不拍戏的话,都能安心过好几年。

以前做了那么多铺垫,又是不给这小子弄粉丝见面会,又是让他尝试去学歌曲制作。不就是想让张英夏照着自己安排的路线走嘛。

现在,正好。

想通了的李绍林给龚莎打电话:“把这小子带回来吧,我亲自跟他说!”

“是,部长!”龚莎道。

几个小时后。赶到尘缘公司艺人部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是行政下班时间了。

龚莎带着张英夏进到了办公室里:“部长,张英夏我带来了!”

“好的。谢谢!”李绍林笑道:“龚莎,你先去休息一下,我跟张英夏单独聊聊!”

“是,部长!”龚莎应道,随即开门离开。

房间里就两个人。

张英夏先开口道:“部长你好!”

“你好!请坐。”李绍林示意道:“今天让龚莎带你过来,就是先给你聊聊以后的工作安排!”

“安排?”刚坐下的张英夏一愣。

“没错。一年多来,你的成绩有目共睹,可公司却没有给你太多的帮助,对此,我要说声对不起!”李绍林歉意道。

“部长您过谦了!”张英夏赶紧推让道:“公司已经帮了很多了。莎姐都跟我说了,像电影节奖项的公关,以及我那张单曲的两白金认证。”

“现在是三白金了!”李绍林更正道。

“啊?哦!而且公司没有追究我私自出唱片的责任,我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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