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真的是魔头,冬象族王子,玉龙雪山面的少真主持我都能同意老城主做下如此决断,把膝下唯一的宝贝女儿的终身大事交给他们,但是是唯独那个魔头不行,我这次来,一是为了了结浩威城和细柳营之间三十年的恩怨,二是为了不让那个魔头得逞!”王汉平气势很足的攥拳说道。
“哪位魔头?”白龙疑惑问道。
常峰见王汉平知道,好的问道“王大哥,原来你知道那位魔头也要来迎娶老城主的宝贝女儿啊?”
王汉平点了点头“老早知道,是为了不让一颗绝世明珠落在魔头的手里,装点魔王的寝宫我才下定决心赴这趟凶险之旅的。”
常峰伸出大拇指道“不愧是大元帅,真他娘的英雄,你来了我们郡主真的是有救了。”常峰一脸佩服到五体投地的神情说道。
王汉平呵呵笑道,表情却很凝滞僵硬道“行了,别拍马屁了,跟我说说那个小魔头现在怎样?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啊。”
“对,对,王大哥说的是,只是,那个小魔头直到现在都没有在城现身,倒是每隔半月会派人送来大量的聘礼,接连送了三个月有余了,城人也是对此纷纷猜测不已,我只能把我知道的和大元帅说说看。”
王汉平道“说来听听。”
常峰平日里负责城门暗哨,城门暗哨总和城的近卫相互换班交差,因为最近城来往喜客多了许多的缘故,所以这种换班较频繁,不过常峰刚入行伍没有多长时间,时常受到老兵的敲打,所谓的敲打无非是仗着资历老些然后嘴挂着冠冕堂皇的话说什么年轻人还是要多经历一些捶打的来没来由的叫常峰这样的毛头小子多轮些班。毛头小兵对此可不能太和那群老兵油子较真,毕竟军阵行伍之讲究论资排辈几乎到了过分的地步,多干一年兵说话是新来的有分量,常峰平日里面没觉得多轮些暗哨班岗有什么不好的,反而还能从换班到暗哨这面的近卫口打听到不少城的消息。
每隔半月要阔绰出手一次大手笔,然后特地派人派车送到浩威城,却一直不肯露面的那位天下人多有腹诽的小魔头最近有关他的消息在浩威城可是甚嚣尘,城的百姓都在猜测这位天下人口的魔王之子到底何时能够君临浩威城来迎娶他的公主,也是老城主的女儿,浩威城的郡主。
这么让城百姓跟着猜了三个月,明日要是再看不到这位小魔头的身影,怕是不算数了啊。
“你们两个说的是一个人吗?”白龙问了一句,常峰和王汉平互相对视一眼,王汉平来了句“除了他还有谁敢叫做小魔头呢。”常峰也十分肯定的点头说道“怕是是一个人啊。”
常峰接着说道“换班到城防暗哨这里来的城近卫说,老城主近些年了年岁,虽然仍旧勇武过人,但是俨然不是当年那位戎马半生,金戈铁马,被天下人所畏惧的桐大魔王了,身子日渐力衰,不时常自发出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感慨。浩威城地处高岭边陲这个兵家必争之地,现在又赶多事之秋,老城主自己知道,倘若自己有一天病榻死于城,那么浩威城到底可以交给谁来接盘治理。老城主此番择婿既要为爱女找一个可以托付一声的乘龙快婿,最重要的还是要为浩威城三十万雄兵和近二十万城百姓找一个英明的主公,相当于一场政治联姻,所以老城主自然把择婿的条件放宽,为浩威城找到一个日后的靠山。”
王汉平未发一言,想必他早猜出来了老城主此番择婿的真正意图,白龙听得入神,原来这老城主择婿还有这么一个想法,不难想到。
常峰接着说道“那位世人眼的小魔头据说生的俊俏,长相出众,虽然在凉地恶迹斑斑,但是他父亲可是朝廷天子亲自封赏的八大藩王之一的悍凉王徐天涧啊,而他的长子徐通是世人口的小魔王,在凉地仗着父亲的声望屡次犯下滔天恶行,劣性难训,不过他父亲徐天涧被世人称之为魔头也不是夸口出来的,徐天涧是朝廷异形王之首,坐拥五十万凉地悍卒铁骑,曾经把江湖庙堂碾压个一遍,江湖人对于徐天涧这个名字可以说是闻风丧胆,如果能和徐天涧联姻的话,那浩威城日后算是老城主病故,天底下也没人敢打浩威城的主意。这些都是冬象族和吐蕃梵天寺所给不了的,堪称看不见的最大嫁妆。”
王汉平坐在旁边一直饮酒默不作声,白龙听完脸色一变当着常峰的面毫不忌讳的直言说道“这老城主还以为是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豪杰,想不到为了守护一方城土,居然不惜把自己膝下唯一的掌明珠送入魔窟之去,实在是太折煞身为老将的气节了!”
王汉平饮下杯酒说道“老东西年轻的时候当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豪杰。”
“嗯?”
一旁的常峰也点了点头,两人对老城主年轻时候是英雄这件事情相当的有默契啊。
白龙只好使酒擦剑了。
酒壶的酒渐空,常峰起身要再去拿一壶,被王汉平拦下道“罢了,酒不喝了,稍后歇息一夜,酒喝多了误事、”白龙第一次从王大哥口听到喝酒误事这四个字,虽然王大哥不是像于大哥那样嗜酒成瘾,无酒不欢的人,但是王大哥喝酒的豪爽程度不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