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我会这么说,因为在我翻阅该案的旧档时,从中查到在80年代初立案之前,失踪案便早已有了,只是那会偏远山村法津意识薄弱,加上迷信思想严重,村里人对失踪人口的说法,多是说成被妖魔鬼怪捉了去,所以没报警。不过那会国家百废待兴,条件艰苦,公安派出所尚未延伸到偏远些的山区,所以那会住得远的村民想报警也没处报。既然该起特殊的失踪案早在80年代初之前就有了,便不存在有倒卖人体器官一说,记得80年代以前,钞票都很难见到,多是用粮票换取大米、鸡蛋、蔬菜等,生活物品。再说一点,关于我不太认为女犯罪嫌疑人有图财动机的解释:根据我多年办案的经验,但凡图财的罪犯,不可能常年只做一、两起案子,因为对他们而言,钱来得容易、去得也同样容易,如果钱花没了怎么办?大不了再实施犯罪,非法谋财,这便有了惯偷、惯盗、惯犯,他们吃的就是这碗饭,改不了了。更何况又是团伙作案,一个人体器官卖出去,粗略算下几十万,几个人分赃,最多也就分个二十多万。二十多万虽然吃喝有余,但在我市连买套小区新房都买不起,如果只顾吃喝玩乐的话,一年不到都能把钱花完。你们想想,一个惯偷,一年作案几十次,至少年入十几万、甚至多达几十万的都有,尚且都不满足于现状,甘愿冒着坐牢的危险,继续行窃,而盗取人体器官的女犯罪团伙会满足于现状?每隔几年才作案一次!”
付晓城把话讲完,继续饮茶,现场气氛又一次陷入僵局,不过僵局没持续多久,众人中一位体格较胖,圆脸的刑警向付晓城开口言道:“队长,既然女犯罪嫌疑人不是为了图财,又因为案情的年代久远,加上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各不相同,可以排除情杀、仇杀的可能性。如果女犯罪嫌疑人不是为了谋财害命、情杀或仇杀,那只有一种可能性。我怀疑是某种邪教组织为了某种仪式而杀人,可能还是家族式宗教组织,一代传一代,只有家族中人才能加入,外人很难知晓,所以极其隐蔽。我曾经在美国侦破记录片里看到过一起关于宗教组织杀人的案件,而这伙邪恶的宗教组织,名叫‘撒旦教’。有光明、自然有黑暗,有正义、自然有邪恶,有的人崇尚神明,而有的人则崇尚恶魔。也许在70年代的美国人民经历了一场社会动荡,一部分底层人民遭受不公平待遇,从而选择崇拜黑暗力量,信仰恶魔之首——撒旦。为了表示对恶魔撒旦的忠心,但凡新加入的信仰者,都要杀一名陌不相识的路人,以表决心,并且每月教内均会准备一颗血淋淋的新鲜人头当作祭品,摆在撒旦神像前供奉。当然我说的撒旦教可能与女犯罪嫌疑团伙案的宗教信仰不一样,但道理意思、其实是相通的,都是为了自己的信仰而杀人。”
当听完圆脸胖警所讲,令付晓城双眼一亮,并若有所思地说道:“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