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媒体平台上,大家看惯了各种软萌可爱或者搞笑俏皮的宠物,尤其是云养宠物的那一大批人,潜意识里觉得宠物就是那么可爱、每只宠物都是一个开心果,但实际上,up主们展示出来的只是冰山一角,真正生活中的宠物既有可爱的一面,也有麻烦的一面,个别宠物甚至还有可恨可憎的一面。
张子安看了看弹幕,持极端意见的人其实只占极少数。
所谓极端意见,要么是说干脆把猫扔掉,或者狠狠揍几顿,揍到服、揍到怕为止,要么是指责Ta不够有耐心、不够负责任。
大部分人其实还是比较同情Ta的,但是对如何处理猫也众说纷纭。
等弹幕暂歇,张子安说道:“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少见,我一向不建议第一次养猫的人从公园里捡流浪猫,因为很容易彻底打消养猫的热情。”
“首先,大家对这位朋友的指责是不公平的,网络上从来不缺乏慨他人之慷的人,这只猫对Ta造成多大的困扰,大家都听到了,在我看来Ta已经相当仁至义尽了,虽然方法不太对,但起码有这份心。如果谁有信心比Ta做得更好,我出邮费,请那位朋友把猫给你寄过去如何?请其他网友监督,你只要能养半年就算合格。”
网络上的舆论还是需要引导的,那些叫嚣指责的声音果然少了很多。
“能聚集在我这个直播间里的人,绝大部分应该是喜欢宠物的,只是喜欢的程度不同,有的人认为宠物就是宠物,有的人认为宠物应该享有跟人差不多的权利……这些都可以理解,但是我要强调一下,即使是在对小动物保护最为严格的西欧,一旦宠物有攻击人、伤人的行为,主人都可以把宠物送去安乐死,别人无权说三道四。”
“虽然人们往往对猫更宽容一些,但在法律层面上,不论是猫是狗都没有差别,因为宠物今天攻击你,明天就可能攻击你的邻居,后天就可能攻击小孩子……就像刚才那位朋友,Ta家从来不会有亲戚家的小孩子来串门吗?如果那只猫抓伤、咬伤小孩子,谁来负责?我?Ta?还是直播间的诸位网友?”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呢?说好的动物权利保护呢?那位朋友的猫已经不是小猫了,如果是小猫咬人、抓人,可以认为是小猫在玩闹时不分轻重,但成年猫的爪子、牙齿杀伤力太大。在人类的人身安全面前,动物的权利只能退居次席了。虽然很多网友戏谑地自称为猫奴,调侃一下还可以,当真的话可不行,人类祖先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进化了几百万年才站在了星球的顶点,不是为了让你对任何生物卑躬屈膝的。”
菲娜舔了舔爪子,意思是现在先不跟你计较,等晚上咱们再来算算账。
大部分网友都是明事理的,极端网友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只不过这部分极端网友的声音往往比较大,才压制住其他人的声音。
张子安的这席话合情合理,得到大部分网友的认同。
“说完理论,咱们再来联系实际。那位朋友的猫是一只捡回来的成年流浪猫,为什么我屡次三番强调品种猫的性格更好呢?除了基因和优生优育的原因之外,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品种猫从出生后就没经历过苦难。”
“最近那部奥斯卡获奖电影《寄生虫》里,朴夫人不是因为善良而有钱,而是因为有钱,所以善良。品种猫从小养尊处优,它们心地善良,愿意对世界付出信任、愿意对陌生人付出信任,如果有一碗猫粮,它们愿意分享给其他猫,因为它们知道,只要对主人撒个娇,碗里又会重新堆满猫粮……而饥一顿饱一顿的流浪猫呢?一碗猫粮可能就是它们几天的食物,谁要敢动它的猫粮,它就敢跟谁拼命,它翻垃圾桶、把鸡骨叼到沙发底下,正是因为这种不安全感作祟,它在收集食物,以免明天饿肚子。”
“这不是它的错,但更不是那位朋友的错。这种行为能改么?也许吧。但猫流浪的时间越久,这种行为越根深蒂固,就算改了,也不可能像从小养大的品种猫那样温顺可人。如果说那位朋友有错,错就错在Ta发善心之前不知道这点,如果Ta知道这点,大概根本不会捡那只猫,今天也就不会在这里被你们骂了。”
“Ta可以遗弃它么?我觉得实在没办法的话,遗弃也可以理解——夫妻家暴尚可离婚,过错方净身出户,为什么强求猫要一生一世呢?强行留在家里,对双方都是一种折磨。至于说二次伤害的,如果猫把Ta当成主人,把Ta的家当成它的家,遗弃它确实是二次伤害,但它把Ta当仇人,把Ta的家当猎场,分手也许对它和Ta都是解脱……”
说到这里,就在大家都以为张子安要建议Ta马上把猫扔掉的时候,他却语气一转,欲扬先抑地说道:“但是,如果你不想就这么放弃,我可以教你一些办法,你试试有没有效果。”
“我想再试试,都养了这么久了,我想有始有终,否则心里一直会堵个疙瘩。”那人终于再次发言了。
“好。”张子安点头,“首先,你的喂食方法不对——不止是你,正在看直播的网友,我敢说至少一半人喂猫的方法都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