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留下一道暗黑色的水线,被两侧的冰面一映,显得格外幽深。
“妈的,老子就不信这个邪!”更多的土匪冲向河道中央,拎着钢刀长枪,开始凿冰。正所谓人多力量大,很快,水流就开始变宽,脚下的冰面迅速收窄。
“都回来,都回来,尔等不要命啦!”史洪杰及急躁地大喊大叫,策动战马在河畔来回跑动。
半冻的河面最为危险,谁也不知道哪地方冰冻得厚,哪地方冰会单薄一些。万一出现大面积坍塌,馋嘴的喽啰们,恐怕有一小半儿要喂王八。
没人肯听他的,除了最早起家那几百老班底。其余九千多喽啰,根本没经过严格整训。此刻在鲜美的食物面前,彻底失去了自制力。除非拿了刀子去砍,否则对一切军令都置若罔闻。
“来人 ,吹角整队!有不听号令者,杀无赦!”史洪杰拦了半天,没拦住几个。气得火冒三丈,举起马鞭,厉声咆哮。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心腹亲卫奋力吹响号角,将他的愤怒传遍全军。正在河道上凿冰抓鱼的喽啰们困惑地回过头,眼睛里写满了懊恼。连续走了小半个月的山路,人都快累成狗了,居然还不让喝上口鱼汤轻松一下?这不是还没当上官军呢么?即便当上官军,也不能不给大伙一口热乎饭吃?
“擂鼓,擂鼓聚将!”然而,大当家史洪杰的表现,却愈发不近人情。光吹响号角不算,还吩咐身边的亲信擂响了马背上的聚将鼓。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狂暴的鼓点,顺着河滩迅速横扫,震得众人耳朵发木,嘴唇发麻。
三卯不应,斩首示众!普通喽啰可以继续偷懒耍滑,那些当头目的,却知道自家大帅的杀伐果断!一个个不敢再做任何耽搁,提着被河水溅湿了的袍子角,跌跌撞撞朝帅旗下飞奔。
“老二、老三,你们俩带领斥候,头前开路,发现情况立刻回报。老四,老五,你们俩去以最快速度把其余弟兄从河面上拉回来,就地整队。老六老七,你们两个各带二百弓箭手,以前面那几颗大柳树为界,任何陌生人敢靠近,立刻射杀!其他弟兄,马上回归本队,靠近帅旗列阵!”没等大小头目们到齐,史洪杰就迫不及待地发号施令。
“大,大帅,您,您说什么?这,这荒山野岭的,哪来的敌人?”这下,非但是喽啰们觉得他草木皆兵了,队伍中的核心头目,也无法理解他的行为,结结巴巴地质疑。
“要是遇到敌军就晚了!”史洪杰皱着扫帚眉,眯缝起三角眼,厉声呵斥。“别啰嗦,赶紧照老子说的办?老子吃过的盐比你们吃过的米还多。这附近肯定有古怪,肯定有!”
“噢,噢!遵命!遵命!”众头目心里不屑一顾,嘴巴上却连声答应。纷纷退下去,懒洋洋地执行命令。
“肯定有古怪,肯定有古怪!”史洪杰骑在马背上,不停地在原地盘旋。在自封为节度使之前,他曾经被官府围剿多年,灵魂深处早就对危险形成了一种直觉。无论能否看见敌人,每当恶战来临,他的双眉之间都会有一个狭小的区域微微发麻。针刺般,反复提醒他切莫掉以轻心。
今天,双眉间的针刺感觉尤为剧烈。可敌人究竟从何而来?他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泽潞两州是匪窝子,虽然据传朝廷已经派了常思前去治理。可常思即便是百战老将,短短几个月时间,也不可能将个乱了数十年的地方,整理成铁板一块。除非,除非他生了三头六臂。
“噗!”一条两尺多长的大鱼,忽然从河道中央跳起来,在半空中漂亮地翻起了筋斗。紧跟着,更多的鱼儿交替跃出水面,在阳光下尽情地舒展身体。正在一步三回头地朝河岸边走的喽啰们,目光立刻被鱼群的身姿吸引,嘴里齐齐发了一声喊,再度飞奔回去,拿刀枪朝着河水乱捅。大当家史洪杰却猛地抽出了佩刀,指着河岸正西方向,“整队迎战,整队迎战!敌袭,敌袭,大股的骑兵!”
“敌袭,敌袭!”才走出没多远的斥候们,以比出发时快了五倍的速度飞奔而回。一边跑,一边拼命挥舞手中号旗,“敌袭,敌袭!骑兵,全都是骑兵!”
河道中正在捉鱼的喽啰们全都直起了腰,不是因为听见了警讯,而是因为来自身边的变故。成群结队的鱼从水中跳了出来,此起彼落。脚下的冰面在摇晃,眼前的河水在摇晃,头顶上的蓝天白云,也仿佛受到了撞击般,不停地摇摇摆摆。
骑兵,数不清的骑兵,忽然从不远处的地面冒了出来。列着严整的方阵,不疾不徐,宛若一座巨大的钢铁铧犁。
注1:穿紫衣,指代当大官儿。按照唐代规矩,只有三品以上才能穿紫色绫罗。孙方谏的事迹,见于《新五代史》,杂传三十七,与常思、皇甫晖等人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