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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田庄(1 / 2)

回头看时,却见一个围着围裙的中年汉子笑盈盈地朝他招手,李默想了一下,忽然想起来是王百胜,忙趋步上前道:“王大哥,你,你怎么?哎,真是委屈了英雄。”

王百胜笑道:“这有什么,平平淡淡才是福分。他们几次派人叫我去,我懒得动弹。”

说着唤来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说:“这是我的女儿王芸芸。”

李默见那姑娘生的水灵灵一双大眼睛,个子不高,浑身都是活力,只是妆容是少妇打扮,料必已经成亲了。因想起当年认识王百胜还是因为这个孩子的原因,当日小七瞧这姑娘长的好,找话臊聊,结果打斗起来,这才惹出了魏老刀、王雄诞来。

一时有些感慨地说:“想不想这孩子都成亲了,有孩子了吗?”

女孩点头,说:“刚有一个。”

说着招招手,一个围围裙的少年抱着一个襁褓中的女孩子走过来,向李默点头致意,叫了声叔。王百胜却不满意地咳嗽了一声,要他跪下给李默磕头。待那少年磕了头后,也不让他起身,却让夫妻俩一起跪下给李默磕头。

一对子女虽然不明白状况却还是抱着孩子跪了下去。

王百胜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孩子们孝顺,不肯舍弃我去觅个前程,我也不想她们走,只是跟着我一个废人留在这穷乡僻壤终究是耽误了,所以我厚着老脸请求默之兄弟领着她们出去见见世面,她们都是你的晚辈,没什么学问,但眼睛还算活络,鞍前马后的也能打打杂,做点杂活。”

那女孩听了这话,不满地叫了声:“爹!”

王百胜喝了声:“闭嘴。”

李默心里想王百胜的好兄弟王雄诞如今也在天宁军做都尉,有的是本事照顾这两个孩子,自己这要是收了他们,将来怎么跟王雄诞解释。

王百胜看穿他的心思,解释道:“老二几次想接冯翊去军中,我却不大愿意,将军阵前百战死,我看过太多的血,不想孩子们再流血了,所以我拒绝了他的好意。”

王百胜的女婿冯翊是个孤儿,流浪到长陵,饿昏在街头,被王百胜夫妇救起,留在身边做个学徒,后来见他为人忠实,心眼活络,就把女人许了他。

李默瞧了瞧这少年,觉得眼神活而不乱,清澈有定力,便点了点头。王百胜的这个解释很合理,打仗这事可不是闹着玩的,但凡有其他活路,还是别去趟这浑水,自己即便是做到了镇守使,宁樱还是整天盼着他能卸甲归田,何况寻常百姓子弟。

王百胜半生江湖,见多了血和死亡,有这个想法很正常。

瞧这俩孩子倒也机灵,便道:“你们都起来吧,我答应了。”

回过头来,李默出了城,去位于南关乡自己的田庄,这地方位于凉水河南岸,地理有些偏僻,经常有盗匪侵扰,所以城里人都不愿去。

李默只花了一千贯钱就购置了九千亩地,当然除了一千亩能种粮食,其余的八千亩至少在购买时都是荒地。

置地建田庄,一来是富贵之后回乡置地的传统,二来李默发迹之后,追随他的人越来越多,需要有一个稳固的后方安置他们的家眷。

长陵是他发迹的地方,也是他在宁州的故乡,又有老丈人坐镇,在这置办田庄最是合适。

田庄是吴大用和孙大牙一手筹办的,庄客一半是李默部曲的家眷,一半是招募的流民,管庄有两个,都是李默的部曲,一个叫郭槐,一个叫孙文莱,都是由吴大用擢拔,得到宁德胜首肯的,李默虽然打交道少,但对二人还是十分信任的。

为了防御盗匪,田庄建筑在一个小山包上,四周依着地势三面修筑了夯土墙,一面挖了深沟,这些土墙高达一丈二,厚四尺,十分坚固,墙外还挖着水沟,庄内备着刀枪弓弩。

因为有盗匪,预备刀枪倒不算什么,至于弓弩也只有李默这样的人才敢弄,否则县里的捕快就能把他家抄了。

一千亩土地经过整治,已经变成熟地,沟渠纵横,四周挖着壕沟,栽种着柳树,四个拐角都建设有瞭望塔。

李默问小七:“长陵的盗匪很多吗,搞的跟兵营似的。”

小七道:“当年咱们在的时候大股的盗匪就绝迹了,如今连个毛也没有,之所以这么干,还不是郭槐、孙文莱捣的鬼,这两个货以前当过贼,知道贼怕什么,所以就弄了这个出来,这就叫固若金汤,嗨,你还别说一般贼还真不敢来招惹。”

李默笑道:“这两个人倒是有些意思,回头引来我见见。”

参观完田园,进入庄院,里面街道狭窄,房屋矮且破旧,比想象中的要恶劣的多,盖其原因,田庄所产的粮食仅够食用,根本没有余力赚钱修缮房屋。

李默就对管庄的郭槐和孙文莱等人说:“人不能像浮萍一样,四处飘荡,这里是家,要倍加爱惜。但老守着家也难富裕起来,所以人还是要走出去,见世面,赚大钱,回来盖好房子孝敬爹娘,给老婆孩子安个窝。”

孙大牙道:“现今咱们的振武商栈起来了,各处都要人,你们想出去的就找柳成安报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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