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绯颜眸子更暗了,语气里似乎透出了一丝丝失望。
“我来此处,只是想请你送我一样东西,不知你肯不肯相送?”秦阳微微一笑。
“何物?”
“南方幻思铃!”
南方幻思铃,控制人心,代表“情”与“执念”之物,铃声可以轻易操纵人内心的喜怒哀乐等各种情绪,并迷惑人的神智。
“此物确实在我身上。”一道金忙闪过,一个拳头大小,表面刻有神秘符文的金色铃铛,安静的躺在绯颜掌心。
“朋友,你今日与我一起饮酒,也算有缘,小小铃铛,我也留之无用,你要,给你便是。”
语毕,绯颜解除自己对幻思铃的控制,将金色铃铛抛给了秦阳。
秦阳手一招,将幻思铃控制于掌心上方三寸处,仔细查看起来。
片刻,他心中确定,眼前之物确实是南方幻思铃,没有任何印记,变成了无主之物。
秦阳不知绯颜为何这般轻易就将幻思铃给了他,但他也管得了那么多,只要幻思铃到手,他此行目的也算是达成了,他手掌一翻,将幻思铃收入时空镜内。
“你不问我来历?就如此轻易将幻思铃给了我,这是为何?”秦阳见幻思铃到手,这才有空问了一句。
绯颜闻言,眼神忽然变得十分复杂,有幸福、有哀怨、有悲伤、有无奈等等,一时间是百感交集,五味杂陈,仿佛一下子回到了遥远的过去。
那一年,他正值青春年少,鲜衣怒马,乃是太白山附近小镇上一个大户人家公子。
他是大善人李老爷独子,从小饱读诗书,文韬武略无一不通,无一不晓。
那一天,他与家丁进入太白山打猎,在追逐一只野兔时,误打误撞的闯入了太白山深处,野兔没打着,他们自己反倒是迷路了,正在他们不知所措时,一位身着兽皮,青春靓丽的少女,骑着一只健壮白鹿出现在了不远处。
众人赶紧追了上去,少女带着他们走出了太白山山深处,将他们引领到太白山边缘后,便悄无声息的离去了。
自从那一天后,李府少爷,李绯颜便是茶饭不思,还时常傻笑,有时,他趁家丁不注意,更是独自一人进入太白山深处,直到第二天傍晚才回来。
很快,此事便在小镇上传的是沸沸扬扬,李绯颜的事情,成为了众人茶饭之余的谈资。
众人是越传越玄乎,有人说,李绯颜是被女妖迷惑了,还有人说,李绯颜得了仙缘,被高人收为了徒弟,更有人说,李绯颜就是一傻子,根本什么都不会。
此事传到了李老爷耳朵里,他心里是怒气冲天,平日里,镇上哪户人家没有得到他的恩惠?如今,他儿子出了这样的事情,他们不帮忙也就算了,竟然还恩将仇报,诬蔑他儿子绯颜,诋毁他是傻子。
李老爷心里当即决定,再也不轻易施恩惠与小镇居民。
比起诽谤,李老爷更多的是忧心忡忡,“明年开春,绯颜便要上京赶考,可在这个节骨眼上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还能专心读书,考取功名么?”
“不行,我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李老爷心中有了决断。
李老爷将绯颜叫到身前,语重心长,“绯颜我儿呀!爹答应你,只要你考中状元,爹便允许你与那女子在一起,不再阻拦你们。”
“你总不可能一辈子往山里跑吧!你总得给那女子一个真正的名分不是?不然就是委屈了人家。”
绯颜心中暗自一思索,心知他爹所言不假,遂答应了下来。
从此,绯颜刻苦读书,努力钻研,学识增长的飞快,很快便远远的超越了同龄人。
光阴似箭,第二年开春到来了,绯颜背上行囊,上京去赶考,临走之际,他去见了甄月最后一面,这一面竟成为了二人的永别,生死相离,阴阳相隔。
“颜君,这是我从小配带的铃铛,它具有神奇的能力,它能保佑你得中魁首。”甄月将腰间一个铜铃递给了绯颜,她眼神里充满了不舍。
绯颜也不推辞,他微笑着接过铃铛,眼眸里满满是幸福之意。
“月儿,我高中状元后,一定要将你风风光光的娶回家中,给你一个名分。”
“夫君,月儿相信你。”
甄月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她真害怕绯颜会推辞不要铃铛了。
她倒不是舍不得铜铃,而是舍不得她夫君绯颜,此去京城,路途遥远,一来一回也得一年多时间,相思之苦最是难熬,她怕自己会耐不住寂寞去找他。
即使甄月心里再不舍,绯颜终究还是走了。
“绯颜夫君,你怎么还不回来呀?”甄月骑着白鹿,撇着粉嫩小嘴,立于一条溪水前,潺潺水流,激荡岩石,发出“哗啦啦”的声音,仿佛在弹奏一曲相思之乐。
一个麻衣老者,满面风霜,拄着拐杖,自远处缓缓走来。
甄月对着溪水发呆,自言自语,诉说着对她夫君绯颜的思念之情。
“月儿,你还在想着那个傻小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