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仅仅是现在,而是自有从原始社会以来,都是吃人的社会。”我笑了笑,说道。
“恩?说说你的理由。”金富全的脸色有些凝重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一篇小说,书名叫《狂人日记》,书中的那个疯子的日子上说到,翻开历史书,满篇都写着‘吃人’二字,要么是吃人的成功者,要么是被吃的可怜虫。他想不开啊,他想不吃人,也不被人吃,所以所有人都认为他疯了,把他关了起来,书中又接着说,那个人的弟弟告诉作者,我哥哥现在好了,他已经不疯了,他到别的地方去当官了,换句话来说,他又去吃人去了。所以我就觉得这个社会啊,就是个吃人的社会,要真不想吃人或者被吃只有去神经病院做研究工作了。”我说到后面自己都郁闷了,该死的人类社会。
“去神经病院做什么研究工作能摆脱这个命运啊?”他诧异的问道。
“被人研究。”我笑了笑,说出那句星爷的名言。
他先是怔了怔,但随即也开始欢畅的笑了起来,而看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劲了,他四十几岁了可能都没读过鲁迅呢,我这个十三岁的毛孩子却在给他讲鲁迅的小说。他的确是没读过,但这并不妨碍着他懂这些道理。“那么你准备吃人了?”
“我只是不想被人吃而已。”不想被人吃就只能吃人了,我并不掩饰我的观点。
“说的好!但我觉得你有的时候太年轻气盛了点,比如就不该为了个女人去招惹丧狗这支疯狗,他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他那个做议会长的‘妹夫’还是很有些能量的。”说到妹夫这两个字的时候,他也不自觉的笑了。
“不气盛还叫年轻人吗?”(向刘华强致敬!)我笑了笑,接着说道:“其实那个女人不过是个借口而已,说句难听点的,回家洗个热水澡,再睡一觉,第二天打开窗户一看,就会发现满大街都是女人,个个都比她强。”虽然我自己根本不认同这个观点,但为了让他有信心,也只有违心的这么说了。
“没看出你还有这个心胸?不错,女人嘛,除了老婆是跟你一辈子的,其他那就是用来玩的。”他用非常赞赏的眼光看着我,语气中充满了肯定,一般在女色上把持不住的人就很难做大事,我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想法,在他这个老狐狸看来是非常有前途的。“那你说说,你为什么要动这条狗?”
“因为他只是条狗,而不是条狼!”我耸了耸肩,不屑的说道:“他要是条狼,我就会大钱把那女人赎出来,或者会干脆不要,女人嘛,哪里没有。但他只是条狗,狗和狼不同,狼是会吃人的,而狗,最多只会叫两声而已。”
金富全露出一丝复杂的微笑,仿佛若有所思道:“但那这条狗也会给你带来麻烦的,比如说今晚!”
“我需要这个麻烦,要没有这个麻烦我还不找他了。”这是第一次和他见面,我最怕的就是被他看低了,我要竭力表现出一种一切尽在我掌握的样子,这样他才会在以后全力帮助我,和我合作。
“怎么说?”他的眉头不经意的皱了皱。
“我要通过他来告诉所有人,我是个什么样的一个人。”慌乱中,我想起了杀鸡给猴来看这句老话了。
“他就是那只鸡?”KAO,不愧是强人,真是听音而知雅意啊。
“不,他现在还不是鸡,他现在是那只猴!”我忍住笑,道:“他有点实力,还有个很坚硬的后台,但他又没有种跟我拼个鱼死网破,这样一方主动进攻,一方被动防守,那趴下的往往是防守的一方。他简直就是上帝送给我的礼物啊。要是我能把他搞下去了,那么在安汉的那些小业主们,小混混们,小官僚们,谁还敢欺负我年纪小,谁还敢不听我的吩咐,在这里,他就是那只猴,而在将来更大的舞台上,他又会变回那只鸡,同样一个人,我能利用两次,我要是还不动手的话,那我就真的对不住我自己了。”说到最后,我显得有些眉飞色舞起来,我自己都认可了自己的说法,我随时准备这么干。
我在那自说自话着,面前的老金却一直紧盯着我不说话,而金安却早已靠在墙角打瞌睡了,在这冬天的凌晨前最黑暗的时刻,显得那么寂静与安详。
“我不敢去想你的明天会怎么样,可能会到我永远都无法想象的地方。我现在想想我十三岁的时候都觉得有些脸红了,以前倒挺自豪来着。”过了好一会,他走过来拍拍我的肩头,脸上带着笑:“我知道你后面有很坚强的后盾,但我能帮上忙的事你尽管开口说,能帮上的我一定帮。”
“那就先谢谢伯父了。”对于他的话中话,我既没承认,也没否认,来了个不置可否。但既然别人给了我承诺了,我也要给别人一个蓝图啊:“金安是我的好兄弟,将来怎么样我不敢说,但他那么聪明,最起码不会当一个被吃的人!”
“呵呵......”
就在我们聊的正欢的时候,王局终于走了过来,他哭丧着一张脸,还要拼命挤出一丝笑容来,那脸色就别提多滑稽多难看了:“金老板,克少,真是抱歉,让你们等了这么长时间,现在一切手续都已经办妥了,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