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哥,不能够答应他!”范思哲看出了郑军的犹疑,他走到了郑军身边,低声说道:“斩草不除根,后患无穷!”
听范思哲这么说,郑军脸色凛然起来,金河淡淡地笑了起来,喘息着说道:“郑军,我本以为你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我高看你了。事实证明,你不过是一个胆小怯懦的可怜虫,连一个尚未满月的孩子都会让你如此畏惧!像你这种胆小的人,就不应该出来混,我奉劝你还是及早洗手,缩在家里陪老婆孩子去吧,要不然,迟早会有被你杀死的人的亲属来找你报复的。”
“我金河英雄一世,原本认为死在你这个了不起的枭雄之手,也算是值得了,可惜啊可惜!”金河怅然长叹:“可惜我金河英雄一世,最终却丧生于无知鼠辈之手!”
“金河,我知道你是在用激将法,你这种伎俩,骗不过我的眼睛!”郑军淡淡地笑了起来,他定定地看着金河说道:“不过我得恭喜你,我还就真中了你的激将法了,只要你传授给我的东西能够让我满意,我放何昆儿子一命又何妨?”
何昆罪恶滔天,有取死之道,他的儿子却是无辜的,杀一个还没有满月的婴孩,这样的事情若是传到了挚爱他的女人耳朵里,她们会怎么看他郑军?他郑军和那些丧心病狂的人又有何区别?
郑军终究没能够狠下心肠来去扼杀一个鲜活无辜的小生命,加之金河的条件对于他来说,确实很有吸引力,他索性就借坡下驴了。
范思哲见郑军居然答应了金河的请求,嘴唇微微动了动,最终却什么都没有说。
“我敢保证,你看到后,一定会满意的,希望你能够信守承诺,若是你背信弃义,我纵使九泉之下化成厉鬼,也会来找你算账。”
金河凄厉地怪笑起来,他那因为重伤而无神的双眼,此时竟然焕发出一种奇异的光彩,似乎要看透郑军的内心一般。
金河失血过多,本来气息奄奄,眼看一只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此时这一精神勃发,犹如牢笼中的猛虎突然恢复了纵横丛林的野性,似乎随时都可以跃起伤人,众人被他气势所夺,都不禁悚然色变。
郑军却不为金河的气势所慑,他脸上一直保持着淡定的笑容,眼神平和地看着金河说道:“你放心,我郑军不是那种出尔反尔的人,你还是省点力气吧,免得传授到一半,你就一命呜呼了,我丑话说到前头,若是你给我的东西不能够让我满意,我杀何昆的儿子,可不算是违约。”
金河点了点头,说道:“你立即带人去‘清香小筑’,二楼最东头的那个房间就是我的,在床头之下,有一个暗格,里面的一个本子,记载着你想要的东西。”
一旁的范思哲冷笑起来,说道:“金河,你将我们都当做傻瓜了吧!‘清香小筑’防卫力量这么强,加之占有地利之势,我们若真的赶过去了,岂不正好中了你的诡计?”
“我和昆哥将最强的守卫都带出来了,留守在那里的,不过是几个老弱病残而已,他们是挡不住你们的。你们趁早赶过去,说不定还可以发一笔大财,若是让这群见风使舵的家伙知道了我和昆哥遇难的消息,他们肯定会趁机将别墅里面的好东西一卷而空的。”
金河脸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嘲弄,他一手调教出来的三十血鹰死了,何昆也死了,他金河也离死不远了,树倒猕猴散,剩下来的这些人,就是一些墙头草两边倒的角色,不但不会给他们报仇,恐怕趁火打劫、趁机瓜分何昆家产的举动比其他人会来得更疯狂,毕竟这些人更熟知何昆的财产分布。
郑军伸出手来摸弄着下巴,这是他动脑筋的时候的招牌动作。
何昆在s市经营了这么多年,他身家之丰厚是毋庸置疑的,现在何昆已伏诛,就这样放过他的万贯家财,郑军还真有点舍不得。
可是,若是贸贸然地杀上何昆的别墅,说不定就中了金河的诡计,而且,这边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早已经惊动了警察,若是攻击“清香小筑”的时候,被警察给包了饺子,那就得不偿失了。
去,还是不去?
郑军犹豫了半响,终于咬了咬牙,大声说道:“大家都给我听清楚了,将AK47打包装好,留十个人负责带走,再留十个人,负责销毁现场,把能够烧掉的东西,都给我烧掉了。其他人带好手枪和砍刀,准备杀往‘清香小筑’。”
“惊雷”行动的精髓,就是快准狠,尽管转盘桥这边打得翻天覆地,迄今为止,所耗时间却还没有超过二十分钟,除了现场的人以外,其他人还不知道这边究竟发生了什么,警察一时间也掌握不到火拼双方的身份,郑军就是要抢这么一个时间差,要赶在警察和何昆手下反应过来之前,端掉“清香小筑”,巩固战斗成果。
说完,郑军拿起大哥大,开机,给赵德全打了个电话,吩咐他立即将用于跑路的那两辆大巴开过来。
金河剧烈地咳嗽了起来,看着郑军说道:“我就知道你不会放弃这么好的一个机会的。你这人,平日里谨慎细微,步步为营,关键时刻却能审时度势,放手一搏,就这点而言,我和昆哥都不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