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军的家乡,叫郑家村,全村三百余户,大部分都姓郑,虽然距离s市路程并不遥远,但由于村里没有什么矿产资源,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种植庄稼和外出务工。九几年的时候,村里还非常贫困。
“军伢子,回来了呀,你妈妈盼你盼急了呢。”
“郑军,饿了吧,到我家来吃饭吧。”
……
村人看到郑军骑车回来了,一个个热情地和他打着招呼。根据记忆中的印象,郑军一一笑着跟他们回话。郑军成绩优秀,在学校历来都是全校第一,村里的人早已经将他看成了准大学生,前程远大,因此对他格外热情。
前世郑军最终还是没能够考上大学,然而,也就是这些对他热情无比的乡亲们,像翻书般变了脸,在他父母背后指指点点,幸灾乐祸。更有甚者,那位刚刚殷勤地邀请他去吃饭的婶婶,更是当着他父母亲的面,说郑家的祖坟风水不好,出不了人才。郑军的母亲,为这事气得三天都没有吃下饭。
世态炎凉,可见一斑。
当然,以郑军现在的心态与见识,还不屑与这些人计较。再说了,嫌贫爱富、幸灾乐祸的阴暗心理,华夏国人中普遍存在,也不能够怪乡亲们素质低下。
郑军脸上笑容灿烂,神情举止与往日相比并无异常,村人自然看不出这个高中生的躯体中,隐藏着的是一个成熟强大的灵魂。
然而,郑军内心,却远不如表面那么轻松。
看着那久违了却镂刻在灵魂深处的山山水水,看着那久远了却鲜活依旧的音容笑貌,郑军茫然失措,感觉这一切恍然如梦。
我是真的重生过来了,还是说,那所谓的十余年的荒唐生活,都只是一场梦,其实我一直都是一个高一的学生?
庄周梦蝶,还是蝶变庄生?
郑家村是他的根,是他灵魂最深处的休憩地,他在这里呱呱诞生,在这里茁壮成长。这山山水水之间,他摸爬滚打了十几年,哺育了他人生最初的梦想,包容了他的年少无知、浅薄轻狂。
既然重生了,老子就得好好地活一回,决不让这世留下任何一个遗憾!
郑军很快就清醒过来了,自从前世走上黑道起,他就彻底改变了多愁伤感的缺点。
郑军的家,是一座泥砖砌就的瓦房,还是他爷爷在世的时候建造的,算的上是村里最老的房子了。
泥砖的制作工艺非常简单,把泥巴和稀放进模子里,然后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干结后就直接投入使用。这样的砌体,当然不会很牢固,但由于成本低廉,解放初期很多贫困的农村建的都是泥砖房。
尽管住惯了高级别墅,看见这栋简陋的房子,郑军心头还是一热。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啊。
“爸爸,妈妈,我回来了!”
匆匆忙忙地锁好了自行车,郑军心急火燎地朝屋内奔去。他迫切地想看看十几年前的父亲母亲,究竟是什么样子。
“军伢子回来了啊,饭和菜在锅内给你热着呢,自己吃吧。”
郑母正在剁猪草,她伸出手来擦了一把额头汗水,抬头对郑军说道。
现在的郑母,四十刚刚出头,可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额头上,已经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皱纹,一双眼睛更是因为过度操劳而显得黯淡无光。
郑军鼻子一酸,他听村里人讲过,母亲年轻的时候是村里最俏的媳妇。但自从进入郑家的第一天起,就没过过一天的好日子,先是还爷爷奶奶治病欠下的债务,之后又咬牙供郑军读书。而郑父又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农民,只知道诚诚恳恳地开垦那几亩薄田。然而这年头粮食并不值钱,加之郑家的田分得不好,一干旱就缺水。家里唯一像样点的收入,就是郑母每年养的几头猪了。郑军的学费和生活费,全部着落在这几头猪上。
这样的日子,郑母一过就是二十来年,怎么能够不老呢。
“怎么不吃饭呢?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
见郑军站着不动,埋头剁猪草的郑母抬头问道。
“没,没事,”郑军悄悄擦拭去眼角的泪水,抬头四处看了看,笑着问道:“妈妈,爸爸哪里去了?怎么没看到他呢?”
话刚出口,郑军就知道这个问题有点多余了,郑父这个时候肯定是在外面干农活,郑父是一个勤奋的人,起早贪黑地经营着家里那几亩薄田,有时为了节省时间,连中饭都不回来吃。
“妈妈,你们以后就别这么辛苦了,读书的钱和家里欠下的债,我来想办法。”
“你现在还在读书,有什么办法啊?家里的事情你不用管,安心读好你的书就成了。”
郑母怎么会相信儿子有什么办法呢,她说了几句,又开始喋喋不休了:
“崽啊,只要你好好读书,爸爸妈妈再累心里也是甜的。爸爸妈妈没有文化,才过得这么苦,你考上一所好大学,跳出农门,就不用吃这些苦了……”
在那个时候,大家都说考大学是跳出农门,当时改革开放虽然好些年了,但是这股风,在s市的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