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进入了天使在人间酒吧里面后,杨冰就一直在关注着酒吧里面所有人的活动情况。她来这里是经过一番乔装打扮的,可谓性感妩媚,艳光四射,与白日上班那飒爽英姿的警察形象判若两人,就算是共事多年的同事,也未必认得出此时的杨冰。
精致的五官,瓜子脸上抹有浓淡适中的彩影。她比一般女性要浓黑一些的娥眉,却是经过精心的修饰,一双杏眼四周上有天蓝色的眼影,睫毛弯弯,红唇烈焰。
往日的如云黑发,变成了黄色的小波浪卷。
一袭白色低胸晚礼服裙,却恰好遮住了胸前丰满挺拔的春光,柔荑修长,短裙仅能遮盖大腿三分之二,露出了浑圆修长的小腿,却被一双肉色丝袜包裹住,更增添了无限的诱惑力。
脚下穿着一双黑色高跟鞋,使得她高挑的身材越发显得婷婷玉立。
她来这里目的有两个,一个是想搜索火华帮的犯罪证据,打倒火华帮重返刑警队;另一个是借酒消愁,当真的是一举两得。
此刻,杨冰看到舞池中最吸引别人眼光的高赋帅和莫明华的身影,也是一阵好感莫名,芳心躁动。同时,她敏锐的职业神经捕捉到一些信息。这二人面生得很,不像是中州市的人,在这里的男男女女中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重要的他们身上有着危险因子。
于是,她把目光重点放到了高赋帅和莫明华身上,一直在二人之间流转徘徊,甚至不自觉地将这两个男人比较起来。
对比一番,她觉得自己更喜欢高赋帅一点。因为高赋帅虽然动作大胆,但是大胆中却显露出皇者的霸气,以及神华内敛的气质,重要的是,这个家伙长相更为英俊,他的综合实力更胜一筹。
至于为什么会喜欢莫明华少一点,杨冰觉得莫明华的身高和刚毅的面孔虽然更能吸引她,但是他的气质气场要比高赋帅稍逊一筹,而且实力上也会跟高赋帅相差甚远。
莫明华的动作虽然处处彰显出王者风范,但是他太狂野了!很容易招惹到别的女人,也很容易被别的女人招惹。
杨冰就不喜欢这点,所以下意识地把目光投向高赋帅更多一些。
突然,一个**的性感尤物来到了莫明华身边,跟莫明华开始贴身热舞起来,并且还紧跟上来几个曲线玲珑的性感风韵少妇。
这下,杨冰对莫明华的好感大降,仿佛吃了一只苍蝇般的难受,尽管她心中对高赋帅好感多一点。
“美女,在这春宵值千金的夜晚,我觉得花前月下暂相逢的我们,应该随着音乐的节奏翩翩起舞,以给彼此一个难忘的今宵。”一个流里流气,染着黄色头发的猥琐青年,笑嘻嘻地来到了杨冰近前,绅士地伸出手,文绉绉地邀请道。
杨冰正心情有些不爽,所以此刻对黄毛青年自然没有好脸色。再说,她是警察,最讨厌的就是流氓混混黑社会的了。
但是,黄毛却不知道面前这位性感撩人的绝色佳人是警察乔装扮成的,而且还是性格最为火爆的女警。
所以,他原形毕露了,丝毫没有之前绅士书生的味道了,嚣张道:“美女,我好心好气地邀请你,今晚你一定要给我面子陪我跳舞,否则就是打我的脸!打我脸的人,我从来都不会让他好过的!”
杨冰就想发火,忽然意识到自己是来查探火华帮的犯罪证据的,若是出手教训了这个黄毛的话,可能今晚的精心准备就会化为泡影的了。
于是,她忍下这口怒气,脑子转得飞快,看到场中热舞的高赋帅和莫明华,顿时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想到了借刀杀人,坐收渔翁之利的计策,于是嘴角微翘,道:“我是舞池中那两个超级大帅哥邀请来的,你们先去打败他们,再来邀请我跳舞吧!”
黄毛听后,转头看向在舞池中舞得正“嗨”的高赋帅和莫明华,发觉对方真的是群芳相绕的场面,而且相貌身高气质舞姿,每一样都胜过自己,当即一阵泄气,自惭形秽,可是内心中却是十分的不甘,对二人的羡慕崇拜,终于化为了嫉妒仇恨。
大白菜都让猪拱了!怎么鲜花都是插在牛粪上的?
黄毛心中愤愤不平道。
“怎么了?是不是看到他们二人,你就泄气了失望了!”看到黄毛有些犹豫害怕,杨冰煽风点火道,“哼!我最看不起就是你们这些外强中干胆小如鼠的男人了!我喜欢的是强者!”
黄毛受刺激了,跳起来叫道:“你等着!老子这就去找人削了他们两个王八蛋!你就洗干净屁股在床上等着被我干吧!”说完,急匆匆地向着酒吧外面走去。
杨冰听得怒火中烧柳眉倒竖,就想把黄毛踢成终生不举,一想到有要事要办,便又忍了下来,心想日后一定要重点教训教训这个该死的黄毛。
想到黄毛出去外面拉人来,杨冰又有点担心高赋帅和莫明华了,也后悔自己太过冲动,将无辜的市民牵连进来,若是出了意外,那就是自己失职的了!不过自己是警察,到时候控制不了局面,那么自己就亮出身份,看谁敢乱动!
为了试探高赋帅和莫明华的虚实,杨冰把杯中的啤酒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