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袱,别背在后面,全都抱在前面,这个地方不太平,到处有人抢东西。”
那些同一村子出来的人立刻照着做了,他们手里的包袱就是他们全部的身家。
一群人抱着包袱,捧着行李,跟在大叔后面走。
谢小玉吊在最后面,他最轻松,什么东西都不带,一路上还东瞧瞧,西望望。
临海城是人们最初在天宝州的落脚点,三百多年的时光,让这里从最初的一个小小的定居点,变成了现在的规模。
这里的街道很宽,两旁都是楼房,最矮的也有三层,一般是五层到七层。底楼临街的那边肯定是店铺,卖的东西什么样的都有。同样的东西在这些店铺里面,价钱远比起降点周围那些摊子便宜得多。
不只是店铺多,人也多,大多数人破衣烂衫,而且行色匆匆,像是被一根无形的鞭子驱赶着。有钱人也有,他们坐在一种由人拉着的两轮车上,很悠哉地招摇过市。和中土不同,这里还有很多女人站在路边搔首弄姿。
五色迷人眼,五欲撩人心,这座光怪陆离的城市,不愧有大魔都之称。
这一路上走得很慢,倒不是因为这群人脚力不够,而是因为一路上总是有人拉拉扯扯,有拉他们买东西,也有妓女直接缠上来,刚到这里的外乡人在本地人眼里,就是肥羊和凯子。打发这些人花的时间比赶路更多。
临近傍晚,他们才找到仁和堂。
那是一座很大的药铺,大青墙上写着很大一个“药”字,招牌倒是不大,就镶在门头上。
大叔一个人走了进去,朝着柜台边上一个打瞌睡的伙计喊了一声,那个伙计睁开眼睛看了半天,然后惊喜地跳了起来。
“哥,你怎么回来了?嫂子还好吗?”那个伙计问道,此人也就四十多岁,头发却已经花白,满脸都是皱纹,看上去像一个干瘪老头。
“你嫂子就在外面。”大叔很想好好叙叙旧,不过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中年伙计抢步走到门口,朝着李婶打了个招呼,然后转回身对大叔说道:“这里走不开,你先领嫂子去我家,我现在住的地方就是以前的黄泥岗,过了街口,你就可以看到一座大牌楼。”
大叔应了一声,带着众人走了。
“黄泥岗?当年不是乱坟头吗?”李婶嘟囔了一声,她是女人,对这种东西挺忌讳。
“有个地方住已经不错了。”大叔叱道,转眼间他又叹了一声:“我们走了十五年,这座城又变大了许多。”
“爹,你带俺好好看看,我是在这里生的,却不知道这里是啥样呢。”李金宝在一旁嚷嚷着。
“明日就把你送矿上去,所有的人都去矿山,你们血气旺盛,绝对不能待在这个地方,要不然很容易学坏。”大叔斩钉截铁地说道,他是过来人,当年看到太多的人被这片迷离光彩吞进去,最后嚼得连渣都不剩。
李金宝心里不乐意,但是脸上不敢带出来,要不然他爹就不用嘴巴教训他了,肯定改用巴掌。
黄泥岗离开仁和堂不算太远,所以这一次用的时间没那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