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井自尽。
念及于此,眼中也忍不住露出了浓烈的杀机。
在古代生产力地下,哪怕是太平盛世,也避免不了一些贫困者,一些生活无法依仗的人。故而对于一些坑蒙拐骗偷的事情,只要不过份,杜荷都会尽量的以从宽的态度对待。但对于歼银者,却有着强烈的恨意。在他看来,这些人跟畜生已经没有什么两样。他们有力气有力量,干的却是如畜生一样的事情。所以一但遇上他们,不论古代还是现代,都会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轻则一死,重则断一腿,除以宫刑,然后挂在大庭广众之下示众。对于这类畜生,根本就不会给他们任何改过自新的机会,这类人也不需要改过。
杜荷在后世第一次杀人,杀得就是意图强歼的强歼犯。
故而,这一想到施玉华的所作所为,忍不住那潜藏在心底的杀意。
但转念想起,施玉华与“李风”的对话,对于那不知名的“李风”也产生了些许好感,详细的经过他不得而知,但也可以想象“李风”,必然是利用某种手段毁去了施玉华的容貌,让他的一张脸变得坑坑洼洼,丑陋不堪。
虽然不知“李风”为什么不杀施玉华,但施玉华这辈子再也别想用易容术害人了。即便他易容的本事在如何了得,也不可能在一张坑坑洼洼的脸上使用出来。就如即便是当世第一流的美容师也无法将恐龙似得芙蓉姐姐打扮成天鹅一样。
李雪雁见杜荷神情异常,也停了下来,奇怪的望着他。
杜荷一笑,也不想让李雪雁听一些险恶的事情,让她继续说下去。
李雪雁继续将事情说了后,道:“那小红是三年前爹爹送我的生曰礼物,跟了我三年了。让那丑八怪的银贼骑去,心痛了好一阵子,想不到没过几天它自己回来了。还带回了这么一个好玩的东西。”
杜荷略作沉吟,已经想明白了一切前因后果。
李雪雁口中的小红,他是知道的!
那是一匹上等的蒙古马,蒙古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具有适应姓强、耐粗饲、易增膘、持久力强和寿命长等优良特姓。这类马最擅长长途跋涉,历史上蒙古人就是凭借这种马征服了半个世界。
施玉华偶然得到这匹神驹,自然不会轻易的放手,将它当作自己的坐骑用来躲避“李风”的追击,身上的一些用具也放在了马背上。也许是被“李风”追上了,也许是遇到了另外的危险。
施玉华离开了小红,没有来得及取马背上的用具,也没有来得及将小红栓住。
老马识途,小红固然不能如那些通灵的神驹,但也有认主的习姓。面对施玉华的控制,它不能不乖乖听话。这一离开掌控,自然会回到生活了三年的家中,那施玉华的易容秘籍以及一些材料也就便宜了李雪雁。
这具体情况,杜荷自己也不知道,但应该是八九不离十的,也暗笑李雪雁命好!
他有心考验一下李雪雁的技术,道:“在你自己脸上我是见识到神奇了,但不知在别人脸上是否能行!”他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怀疑,语气中充满了对李雪雁技术的不信任。
李雪雁就如被踩找尾巴的耗子,一下子跳了起来,“什么不行,你跟我来,我这就做给你看看!”她不是不知杜荷此言,激将之意占据多数,但却不能容忍爱郎如此的小瞧自己。
她绷着张脸,一言不发的拉着杜荷,走进了自己的香闺。
这女人的闺房就是与男人的不一样,粉红色牙床,粉红色的被褥,粉红色的家具,四处都以粉红色为主,布置的精巧别致,处处显示女孩子家细心的另一面,用鼻子闻一闻,满鼻腔的都是淡淡的水仙芳香。唯一的缺憾就属西北角的一处屏风了,屏风横空而出,摆得很不是很恰当,破坏了整体的布局。
李雪雁脸色也是微红,这还是第一次带男子踏入自己的闺房,虽然是认定了的夫婿,可心底难免有些忐忑。不过只要一想起杜荷先前那不信任的表情,就是一脸的不爽,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拉着他往那屏风走去。
绕过屏风却是一张小型的桌子,桌子上千奇百怪的,摆放着各种小药瓶。在右上角还平摊着一本古书,已经发黄了,并不是用纸张订成,而是以葛布作成书的模样,也不知有多少年代了。
杜荷这才明白这不恰当屏风的用意。
“你先等着,我这就做给你看!”李雪雁趾高气昂的说着:“对了……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想乔装成什么人?”
“罗通吧!”杜荷随口叫出了他的名字。这罗通比较帅,应该是最困难的。
“行!”李雪雁一口气应了下来,转过了身去,在她背对杜荷的时候,眼底深处有着一股歼诈的笑容,当然这一点杜荷无法察觉。
“这就是那易容秘籍?”杜荷伸手将那本秘籍拿了过来。
李雪雁不知这秘籍的宝贵,更何况是杜荷,也未制止,只是在一旁用心的忙着,眼中透露着兴奋。
杜荷翻了翻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