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名侦探阿龙> 第四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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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6 / 6)

屋里的两个警察确实被打动,认定他是犯人的信心几乎动摇。他们也对落寒的作用感到震惊和好奇。如果他继续留在这里,气氛会很好,也会使下面的问话容易很多吧。于是在无形中忽略了“审讯室不是给孩子玩的”这个事实。

杜父看儿子掏出手绢,好心肠地在替那人擦眼泪,就站在那里为儿子的善良无比欣慰。

不知不觉中,第一、二中情况在历史的发展中被抹去。而历史,在无可选择下,选择了第三种情况。

局长大人走进去,杜父跟在一边,两下属点头以示敬意。

落座后,局长开口:

“这是……”

领导的话一向是含义丰富的,而且丰富的程度和职位的高低成正比。所以如果领导作长达几个小时的报告,其信息量之大不言而喻,也就难怪诸听众被从天而降的信息轰炸得无地自容,争先恐后去神游太虚,梦见周公了。

大人的两个字,在下属耳中成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什么时候的事情?有什么细节?有什么内幕?快和我说。”

于是呆立一旁的警察2号拿起桌上一叠报告,开始介绍案情:

“我们在昨天上午10:30分接到报案,女死者喝了有毒的果汁而毒发身亡。当时有两个目击者,一个是死者的好友,另一个是死者的丈夫。”说着向男子瞟了一眼,见他已由悲痛欲绝变成失魂落魄,目光呆滞地跪在那里,动也不动。

大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原来这就是昨天局里传得沸沸扬扬的案子。好像死者不久前继承了大笔遗产。所以几乎全世界的人都把她丈夫定为第一嫌疑人。推断来一切合理,只差作案手法和证据。而证人的证词又非常令人失望地对嫌疑人大大有利。

大凡没头脑又自诩名侦探的人们皆爱翻开侦探小说套用公式。想想看,丈夫、富有的妻子、妻子的女友,多么熟悉的模式!除了丈夫图谋财产,另有新欢(即妻子的女友),联合新欢杀掉原配之外,怎么会有第二种可能性?于是昨天大家讨论的一致结果是:证人作伪证。

如果案子是这么破的,那当警察容易了。随便假设一个有关人士是凶手,凡有利于凶手的证词是伪证,作伪证的人是共犯,与凶手一起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多么彻底地做到了“决不放过一个坏人”!

大人毕竟不是等闲之辈,也认为这样过于儿戏。他虽年龄日长,可决没有忘记刚离开警校时的踌躇满志。当时警校的同学一个赛一个有远大志向,全部自称“和福尔摩斯平起平坐”,但是这种理想在当年的他眼中根本不算什么。他的志向是“气得福尔摩斯口吐鲜血”。到了工作岗位,几个案子下来,拿自己的成绩与侦探小说比较,发现吐血的总是自己。于是开始偏激地全盘否定侦探小说,理由是书中的侦探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但是一碰到可以显示自己侦探才能的机会,就忘了这观点,直到碰了钉子才会再想起来。虽是屡败,但是屡战,勇气着实可嘉。

这次的事件再一次沸腾了他的侦探血液。如果他能在没见到现场的情况下,只听人描述案情,就能把困扰全局一整天的案子解决的话……他似乎已经听到大家赞不绝口地拿他和书中侦探相提并论了。人总是对永远不可能得到的东西格外向往的。

他授意下属继续说。

“我们怀疑死者的丈夫,所以昨天把他带回局里,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承认。”

他明白手下们又想用惯用的疲劳战术来打垮对手,但对手显然狡猾到不是疲劳战术可以打垮的。

“我要听原版的证词。”

要使破案过程更风光一些,就一定要听原汁原味的证词。从头思考才帅。

警察2号又拿起一叠报告纸:

“死者女友的证词:

早上我接到她的电话,说新搬的家已经装修好了,邀我去做客。我带了她最喜欢的果汁和一些礼物去了。8:00时到了她家,她带我参观房子,尤其是那间婴儿室。然后我们回到客厅,她打开我拿去的果汁,拿两个杯子和我一起喝。我们说起各自的情况,她说她在学钢琴,我说你的手真的变细长了。她不信,所以我们把手对在一起比,我伸出左手时,看见她伸出的手腕上的流行款式的手表,她甜蜜地说这是她老公送的礼物。

她的丈夫在旁边写字,我们本不想打扰,可他还是过来招待我。我们三个聊天,她的杯子一直没有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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