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名侦探阿龙> 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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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3 / 6)

人,才能满足此案中的矛盾。而我需要做的,就是证明案发时间出现在案发地点的那个人就是你。我立刻想到了现场的一样东西,死者手中的那根笔。

“你知道吗?我们在现场,一共发现了两根笔呢。另一根是墨黑色笔杆的名牌钢笔,是靳连城回国时他国外的同事送给他的临别赠礼。它躺在那个小几下,不太容易发现。我想死者之前拿着资料出去看,也随身携带着它预备写写画画。他在沙发上坐定之后,眼睛盯着资料,顺手把笔拿出来,想放在手边那个摆着雕像的小几上。因小几和沙发扶手间有空隙,它便漏了下去,而小几下铺着块小圆地垫,靳连城也太专注了一点,故没有听见。就这样,他自己的笔失落了,而他死时握在手中的,并不属于他。那是所里统一批发来分给工作人员的。它是突然冒出来的,别人借给他的,凶手借给他的。在他接到第一个电话需要记录时,却没在小几上摸到自己的笔,恰好站在一旁的凶手把他的笔递了过来。我相信之后他又在死者身边站了很久,久到死者接了第三个电话,这时,动机出现了,他一时冲动之下,举起了近旁的雕像……所以,我只要证明那根笔是你的,就可以了。”

这里面其实有个漏洞。如果是个聪明点的,完全可以说,“不错,那笔是我借他的。但我递给他之后,马上就离开了。至于谁是那个后脚跟进的凶手,我就不知道了”。确实,借笔的人,和杀人的人,并不一定是同一个。可魏南通经过前面的多次测试,已掌握了其心理素质、反应速度、逻辑能力的大致水平——这人,没这智商的。

“那笔是单位发放的,自然每根都长得差不多,没什么个人特征。我求教于小梁,问你用笔时有没有什么特殊的习惯——这灵感来自于我自己。我喜欢咬笔,审小梁那天我亲自做记录所以正在咬,我自然希望在这点上咱们有共同爱好。但小梁告诉我没有,他说,最近没看你折腾笔,好像你还觉得这次的笔挺好用的。但以前,似乎曾见过你把笔肢解了,笔帽、金属头、笔杆、笔芯散了一片。我很诧异,你怎么会觉得那种写一笔描三描的东西好用呢?但不管怎么说,既然你以前拆过笔,我只能寄望于这根你也拆过。而这么细致的活儿,也许会用裸手?于是,我把笔送去检验,吩咐他们仔细找指纹。可我没想到,估计那是工作时间,你拆笔时也戴着手套。虽然指纹没找到,但鉴识人员却发现了更加意想不到的东西。”

更加意想不到的东西?是什么?用力想,一定要用力,再用力……想不出啊。

魏警官显然无意为他解惑,天外飞来一句:

“怎么样?普洱茶好喝吗?”

什……什么意思?

“你以为这是局里的日常待遇吗?你以为每个人都可以在我们这儿喝到这种茶吗?招待每个嫌疑人喝普洱茶,公安局这么开要倒闭的!那是人家送给局长的礼物,我特地要来的。这个案子过于重要,我不想留下任何返工的隐患,必须保证每个细节的完美。据我分析你的性格,二十块一斤的花茶搞不定的事情,出名金贵的普洱茶多半搞得定。我必须保证你会喝,即使紧张到喉咙紧缩咽不下去东西也要拼了命地喝。”

喝?

“对,你以为你再能喝,真的喝得掉一桶水吗?你以为我要是没有目的,会乐意当个跑堂的吗?你以为现在你手里的纸杯,还是最开始的那个吗?那早被我们的书记员借着拿水的工夫,送到鉴证科去了。像接力赛一样,他们会火速赶工全力以赴,我想,纸杯上采集的唾液,和在笔芯尾端发现的,不一会儿就要出同一认定了!”

唾液?是啊,唾液!怎么忘了呀?

那样的笔,谁会觉得好用呢?他觉得好用的,是所里发给自己的那根,被他拿回家送给儿子了呀。既然要往家拿,自然拣好的拿。那之后自己用的,借给靳连城的,是小梁丢弃的、掉过珠的那根呀。他在把珠嵌上时,为了把水顶下来,对着嘴吹过的。

“你看,我们早就有了板上钉钉的铁证。我在这里和你磨这么半天的嘴皮,其结果也只是决定要不要在结案报告上写一句‘认罪态度较好’而已。我可是为你着想,我劝你最好领情,因为我最痛恨别人糟蹋我的善意。如果你想好了,咱们可以先交流一下为什么我喜欢咬笔头、你喜欢咬笔芯的问题。”魏南通诙谐又极尽轻蔑地一笑,“当然,这不是我最困惑的。我使劲理解却怎么也理解不了的,是你为什么做下这一切。是的,动机。好在我从不是拘泥动机的人,动机不是用来推理的,是抓到凶手后听他自白的。这正是你现在需要做的,来,告诉我,为什么是你?真的,没人会想到是你,如果不是无巧不成书,那个蠢孩子一门心思错解死亡留言又正好被离你最近的同事听到,我们就是把研究所从上到下摸烂了,也会忽略掉你。所有人都认为,凶手一定是个和死者差不多层次的人,虽略逊一筹却也上得了台面的人,构成竞争关系能从他的死亡中获利的人,比如因靳连城的存在而丧失升职机会的、无法统领研究项目的、被夺走学术奖项的。而你,怎么可能?你有什么好处啊?通常,阶层太不一样的人,只有阶级矛盾,没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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