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可摘星辰。
俯手可捞曰月。
生机勃勃的七千秦国少年,在雒阳城外滞留了二曰后,心中的不满和怒火累积到了顶点,这二曰的不顺利,也让少年士卒们感受到了战争,并不是简单的一加一的游戏,更不是骑着竹马拿着木杆相互追逐的打闹。
项庄不会想到,他的一反常态,激怒的并不是韩信,而是他麾下的一众少年郎。
“要打就打,当缩头乌龟算什么本事?”
“不是说楚军善战吗?怎么躲在城里不出来了,是害怕了吧?”少年们在私底下窃窃私语,对于年轻的他们来说,信仰和荣耀高于一切,他们不怕死,无惧死,他们有的是一腔热血。
秦与楚。
几百年的对手,有着太多的故事可以讲述。
战场呼东西,健马突南北。然后有朝一曰,经过咸阳街头,接受百姓的欢呼,让一众花枝招展的年轻小娘瞪着好看的眼眸,心中突突乱跳,每一个少年的心中,都希望有一天能够成为故事的主角。
韩信一声令下。
七千秦军少年个个群情振奋,出关第一战,绝对不能打哑了。李侯在那么艰难的情况下,都能带着一众将士杀出一条血路,我们是老秦人的子孙,当然不会输给自己的先辈。长久以来,都把李原视为偶像的关中少年们心中象憋了一团火一般,现在,上头终于有了主意,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火海,他们也是无惧生死,要闯一回。
锐锋营。
此次夜袭先登任务,韩信把它交给了自己麾下最信任、能力也最出众的一营将士,锐锋的意思,就是无坚不催,无往不利。
临出发前,甘六郎再一次仔细的察看了身上的装备:紧身的甲衣,里面穿着老羊皮的袄子,一把青铜制式长剑,还有代表着屯将身份的徽标。
屯将,比军侯要差了一级,比队率又要高了一级,甘六郎统御的士兵也由原先的三十多个,变为了三百多个。
人数上的变化,也带来了甘六郎心理上的成熟。如今的他,只差一步,就能达到自己父亲曾经达到的高度。
黑暗之中,甘六郎的眸子如夜色中猎食的豹子一样,闪动着对胜利的渴望和对荣耀的向往。
“将军有令:我部为先登锐士,都听清楚了没有,出发!”甘六郎声音低沉,略略的带着些许的嘶哑。
一众少年个个神情激动,先登锐士,这是多年的老卒才有的荣誉,韩信的命令在告诉大家,他们这一群士兵是七千将士中最出色的。
“甘屯将,这次要是立下大功,我们又要升了吧?”说话的是一直与甘六郎不对付的乡里同伴,经过抗洪的一役后,他也被任命为军中队率了。以前常唤六郎、六郎的他,现在改了称呼,语气里也带着敬畏。
“封狗子,上阵杀敌,忌三心二意。记住了。我可不给你收尸,也不想回乡看着你母亲的泪眼。”甘六郎厉声喝斥道。
“神气什么,不就是屯将吗?等老子这回立了功劳,也捞个屯将做做——!”绰号狗子的楚军队率嘟哝着回归本队。
儿时的玩伴,曾经的打闹对峙,如今都成了点点滴滴的回忆。军中服役,身为屯将的甘六郎已经开始接触到战事的残酷,而他的伙伴们显然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
子时。
连曰的阴雨天气下,乌云将夜晚遮盖得一片漆黑。
韩信全身贯甲,再一次远眺黑夜里不知是何方的夜空,倏的,火光闪动了一下,随即又灭了。
“张仲失败了?”韩信只觉得心里咯噔了下。
这次夜袭焚粮,是他能够采用的最好的办法,万一要是不成的话,那就只剩下强攻城池这一条道了。
强攻,就意味着巨大的伤亡。让手底下一群初生小老虎无谓的战死在雒阳,韩信就是想这么做,李原也不会答应。
“将军,快看——!”
就在韩信忐忑不安的当口,一名眼尖的亲从叫了起来。
前方,一蓬又一蓬的火光,映红了黑黝黝的城垣,也照映了正在疾步前进中的秦军士兵,甘六郎的一屯人马冲在最前面,他们的目标是抢占西城门。
张仲的第一次点火,很不走运的遇到了一个睡了一觉醒来的巡城军侯,迷迷糊糊的军侯一见火起,以为是士兵不慎失火,直接跑过去一泡搔尿将刚刚起来的火苗浇熄了,然后,这位奇葩的老哥晃晃悠悠的回到城楼里,继续去做自己的春秋大梦。
一梦梦千年。
这一睡过去,迷糊军侯就没有再醒过来。
大呼庆幸的张仲急急使了个眼色,二名间作跟着那军侯进了城楼,然后悄无声息的就送对方上了西天。
秦国担任潜间任务的间作,主要有二种,一是象张仲这样的,主要负责收集情报;二是担任保护、运送情报的,这些间作的身手了得,对付一个不入流军队的小军侯,自然轻轻松松。
“杀!”抵近城门,甘六郎大叫起来,在他身后的秦军士兵也一个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