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喘着粗气,呆呆地站着看着两个已经断了气的小痞子。大约五分钟后,他感到气息稍微缓和了一些,这才俯下身检查两个小痞子,两个人都已经没有心跳了。
巴克看了看路边有几个躲在远处围观的人,他整理了一下衣服,急忙向旁边的小巷跑去。
“哈哈,太棒啦!五个都干掉了!”阿巴尼的声音在巴克的心里响起。
巴克觉得全身疲累,根本没心思搭理阿巴尼,他又拐了几个弯,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一屁股坐在墙根上,瘫软在那里。
现在应该快半夜了,以前从来没杀过人的巴克,竟然在一夜之间杀了五个人,两个偷袭、一个比武,还有两个是正面肉搏。最惊险的是面对拿匕首的小痞子。巴克的脑海里不停地回放着刚才激烈搏斗的情景,如果刚才那个小痞子没有被撞晕,那自己的小命就完蛋了,巴克越想越后怕。
不过好在自己命大,竟然侥幸赢了。除了杀戴头巾的小痞子是比武外,自己在杀另外四个小痞子的过程中都没有露出真面目,只要自己把这身衣服烧掉,就永远也没人知道是谁干的。
巴克脱掉身上的外衣用围巾包好,找了一个废墟把这些衣服都烧掉了。然后,他又回到了那家旅馆,第二天早上,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去货场上班了。
他又在那家旅馆住了几天后,估计家里的被褥应该晾干了,就又回到了麻花巷的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