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玲的叙述整理了一下,用自己的语言归纳如下:玲别看其貌不扬,但绝对是个聪明而又睿智的女人,她并不是什么高干家庭的孩子,父母亲只是本市普通的工薪阶层,家里也沒什么太硬的后台,今天所有的一切,都是靠玲个人打拼赢回來的。。
玲之所以开这个快捷宾馆,其实有两个目的;第一,就是一直在等待着她的初恋情人,又或者是暗恋的对象來她这里;第二个目的就是为市内那些手握权力的达官显贵们提供一个安全的幽会场所。
在这个圈子里,谁不知道玲的后台是大扒,别管玲和大扒是露水夫妻,还是圈内的谣言,至少來这里的人,都习惯性的喊玲为二嫂,言下之意也就是玲是大扒的二老婆,喊得久了,居然连玲原來的名字都忘记了,同时,也是因为二嫂这个响当当的名号,才能让玲在这个鱼龙混杂的男人世界里毫发无损。
至于來这里过夜的女人们,都打内心里喜欢玲这个女人,因为玲非但把这些人当人看,更把她们当女人看,有些甚至成为现实里的好朋友、好姐妹,所以,不得不说,玲是一个手腕很高明的女商人,只不过她投资的是感情。
而玲关心这些女人,很大程度上,是希望借这些女人的人际关系,替自己找到当初那个暗恋着的男人,目的非常的单纯。。
其实套用玲的话來说,女人都是弱者,不论靠什么营生,还不是为了更好的活下去,一句话阐明了做女人的艰辛。
说起玲和大扒的故事,特别的传奇,可能是命运的安排,更有可能是玲的聪明才智,让她可以顺理成章的接近这个城市里的第一权贵。
玲在二十岁那年,不顾父母和家人的反对,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小混混,刚结婚的那几年,这个混混还能做到一个丈夫该尽的责任。
但混混就是混混,在玲怀孕以后,就原形毕露,先是对玲不管不顾,后期甚至带外面的女人回家來住,这让本就受尽家人和外界白眼的玲,特别的无助。
因为野女人的问題,玲跟那个混混大吵了一架,最后那个混混居然动上手了,结果,孩子沒了。
玲一个人孤零零的躺在医院冰冷的手术台上,留下了这场婚姻里最后的一滴泪水,同时,她也清楚的认识到,这个混混,不是她一直等待着的那个男人,也就是说,自己认错人了。
其实,女人就是这样,扛得住身体上的寂寞,耐得住生活和岁月上的摧残,惟独心伤不得了。
从医院出來的第二天,玲带着满脸的淤青和伤痕去单位工作,正赶上大扒來视察她所在的公司,玲鬼使神差的给大扒递上了一瓶矿泉水,引起了大扒的注意,随后在大扒假意的引导之下,玲声泪俱下的将家暴的全过程告知给大扒,大扒当即让玲去法院立案,并通知手下的秘书,尽快的解决这个问題,。。
既然这个城市的第一权贵下命令了,玲这点家事儿处理得非常迅速,正常能拖个三年五年才能搞定的离婚官司,仅用了不到三个月,法院就给强制判决了。
随后,玲将自己为数不多的积蓄全部取了出來,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全换成了当下最时髦的装扮,自己也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去感谢大扒,当夜俩人便在某家快捷宾馆内幽会起來。
在中国,权利跟金钱是画等号的,虽然玲跟大扒在一起的时间并不算长,但大扒还是靠着手中的权利给玲盘下了当初开房的那家快捷宾馆,也算是给了玲一个交代。
我清楚的记得,玲说到这里的时候,冷笑了一声,追加了一句评论:“大扒是男人之中的狐狸,而自己暗恋的那个男人,却是男人中的狼。”
那接下來就要说说这个已经成为狼的男人的故事了,那一年,玲沒考上大学,对前途万分迷茫的玲去当地的一家ktv应聘成为一名礼仪小姐。
说礼仪小姐是好听的称谓,说白了不过就是门童性质的迎宾,每天晚上给客人开门,关门,问好,并通过报话机送达到各个房间内,那个时候,玲很年轻,发育的也非常好,她经常在午夜的时候,被那些喝得醉醺醺的男人吃豆腐。
为了钱,玲能忍,毕竟还隔着衣服呢,吃就吃吧,可某个晚上,一名喝高了的家伙,居然强行的将玲往包厢内拽,玲知道在劫难逃了。
说來非常讽刺,拽玲的这个家伙,是扫黄大队的人,喝高了以后,就喜欢到处的拉那些涉世未深的小丫头进包厢,至于干什么,读者猜的到。
因为对方的身份和权利,任何一家ktv都不敢得罪他,只能任由对方在光天化日之下将人性的最阴暗面全部展现出來。
就在玲快要绝望的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出现在了玲的眼中,因为光线昏暗,玲至始至终沒能看清这个男人的长相,依稀的记得在这个男人右手的虎口上,纹着一朵暗红色的雪莲花。
这个男人将扫黄大队的那个禽兽一顿暴揍,随后背着玲逃离了那家ktv,玲每每说起这个男人的时候,声音都非常的缓慢,生怕说错了任何一处地方,看得出來,这个男人在玲心目中的分量。
玲一直在强调,除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