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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艰难的索赔之路三(2 / 2)

.现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交部所在地.在主楼楼下的东侧洽谈大厅中,坐着中日两国的代表就日本战争赔偿问题,双方争论十分激烈已经舌枪唇战两天了.

李大为根据中方起草的和约草案中索赔条款提出:中国政府要求日本政府立即对中国进行1200亿美元国家间的赔偿,对中国人民进行1800亿美元的国民赔偿要求进行理赔.在此基础上与日本签订"中日友好条约”,双方宣布结束战争状态,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日本先期以日本钢铁企业如日本钢铁公司、日本钢管公司、神户钢铁公司及川崎钢铁公司的全部设备,折合50亿整体搬迁到中国,上海,马鞍山,唐山,太原;日本造船企业如川齐,三菱重工,日本横滨的石川岛播磨重工造船厂,川崎造船公司、三井造船公司,折合50亿美元整体搬迁到大连,广洲,上海;拆出日本装备制造业车床6000台,铣床3000台,刨床3000台,磨床3000台,膛床2000台.折2亿美元.考虑这些企业工人的吃饭问题,中国政府决定高薪聘用这些工人及工程技术人员.每人100美元/月,这些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在赔偿款中扣除.由日政府支付.中国政府和人民充分的考虑到日本的粮食不能自给,这些日本劳务,在中国其间,中国政府负责包吃包住.为了鼓历日本工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中国政府和企业根据他们工作表现,每月将给予他们一定数额的奖金.

日本谈判的代表高岛一郎坚持日本对中国已进行了赔偿,中国已经没收了日本在华的全部财产,并自1948年1月起至1949年9月止,中国先后共派22船次,运回赔偿设备12504箱,计吨。

中国代表对日本代表的这种说法予以驳斥:"日本在华财产是日本对中国掠夺的结果,本属于中国政府和人民,不能算作日本的财产.更不能算日本索赔的一部份,就象一个强盗抢了你的东西,伤了你的人,被抓住以后,把抢去的东西还给了你,这能算强盗给你的赔偿吗;在1948年至1949年间运回的那吨赔偿设备,才值2250万美元.这2250万美元能补偿日本对中国14年的侵略所造成的伤害吗?就按当时国民党行政院赔偿委员会的估计,中国的战时损失,按当时价格计算,不下620亿美元,而中国得到赔偿物资才值2250万美元,只占万分之三。这能算赔偿的全部吗?

根据中方起草的和约草案双方观点相差悬殊,谈判多次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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