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茫茫的雾气,有些愣神的盯住水盆里安静搅动的那一双脚。当然,唐瑞安那双又白又胖的是直接被忽略掉的。
路文良他很瘦,脚当然也不会有多少肉,可因为他体型很均匀,所以脚部并没有那种瘦骨嶙峋的感觉,而是很纤长秀气的伸长开,每一粒指甲都盈润饱满,长度适宜,冒着通透的粉色。
他腿部有疤,所以一年四季脚部都不见光,皮肤简直白的有些让人咂舌,可因为泡脚时撩上裤腿的关系,从脚踝开始,大片狰狞的疤痕就毫无遮掩的裸·露了出来,如同蜿蜒曲折的沙盘地图,沟壑纵横,颜色浅浅的,但凑近了看,也很让人触目惊心。这伤口甚至大到挽起的裤腿还无法露出完全,大概有一部分还被遮挡在裤子的布料之下。
路文良眯着眼半躺在床上,微烫的水温让他的皮肤有些淡淡的刺痒,这并不难受,相反还有些舒适。唐瑞安不安分的搅合着,一双胖脚从生下来开始不知道走过几回远路,平常也不做运动,天天看书睡觉吃东西,典型的懒汉,今天不过让他跟着走了走,回来路上就叫了几百遍累死了,现在一看,竟然是一个老茧也没有的。
他昏昏欲睡,如同飘荡在云雾中,眼皮越来越沉重,快要合拢起来。
脚上忽然一凉,在他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双脚就被另一双脚给包裹住了。
路文良从半睡半醒中惊慌的爬了起来,扶着额头想要把自己的脚抽出脚盆,定睛一看,却发现唐开瀚坐在自己身边,西装裤挽到膝盖上,一双大了几个号的脚掌大喇喇的盖在自己的脚背上。
唐开瀚平时在家里的时候都挺喜欢装逼的围着长长的雪白的浴巾来回走动,要不就是长长的睡袍,露出自己半块胸肌,但一双长腿平常却鲜少能看到,多半包裹在笔挺的裤子布料里,随着走动时会绷出似有若无的弧度。路文良有时也会好笑的猜测唐开瀚是否也和普通男人一样会有一腿卷卷的汗毛,或者说会如同很多健美的男人那样,小腿粗粗的全是肌肉。
然而等到真正看到的时候,路文良还是觉得有点出乎预料。
唐开瀚的肤色比他想象中要稍微黑一点,比小麦色还要深的那种肤色,皮肤很紧致,如同他这个年纪的大多数人一样看不到毛孔,腿毛确实有,却不是弯弯曲曲的,毕竟不是北方人,唐开瀚汗毛系统并不发达,连带着头发都比普通人的发色要浅,汗毛更是细细柔软的偏向深灰,在水盆中安分的上下漂浮,很短也不浓密。
总的看来他还是挺正常的一个男人,腿部有肌肉,却不那么发达,这使得他的腿不那么粗壮,脚腕有点粗,大概是健身的后遗症,他到处都是有些显胖的肌肉,然而脚掌却过于骨节分明了,小脚趾走多了路有点微微的弯曲,现在正在有一下没一下的揪着路文良的小腿肉。
他的手抹上路文良的膝盖,在对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开口问道:“我们尽早回去吧,这里连抓药的地方都没有,你的药不能停太久。”
路文良拨开他的手,一语不发的扯过毛巾胡乱的擦擦脚,然后爬到了床里面,有热乎乎炭炉子的外侧是唐瑞安预定了的。
唐开瀚扭头盯着他,看到路文良穿着自己宽宽大大的睡裤撅起自己挺翘的屁股一扭一扭爬进去的时候,微微的抿了下嘴唇,手掌下意识的攥紧了,手心是湿漉漉的汗。
那皮肤上柔软凹凸的疤痕……
触摸到的时候,比目测更加直观。
他咽了口唾沫,见唐瑞安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眉头一皱,眯起眼睛:“你在看什么?”
唐瑞安缩了缩脖子,尤不知死活的嘿嘿笑:“哥……你居然摸我路哥的膝盖……矮油~~~”
唐开瀚冷笑了一声,刷的一下抽回自己的双脚,擦干净以后,把擦脚布丢到唐瑞安的怀里。
“少废话,倒水去!”
唐瑞安瞪大了眼睛:“为什么是我!?”
唐开瀚扭头盘腿坐在床上开始解衣扣,理都不理他。
路文良背对着两人,面朝墙壁,心跳如同擂鼓震动。
他很难堪的咬着牙,因为他实在没想到唐开瀚居然会动手摸他的伤疤,这片伤疤驻扎在他的腿上多少年?他已经完全记不清了,他只知道每一次面对穿衣镜的时候看到这片伤疤,自己的内心就会重温当初孤独无助时的凄凉,他不喜欢这种感觉,如果可以的话,他愿意付出更多的东西来换取自己从未受到过这样的伤害,这伤疤对他来说。是折磨,也是个难以释怀的耻辱。
唐开瀚盯着他,脱掉外套和背心衬衫长裤,随手抓了一把路文良放在床头的广告t恤套下,然后如同滑溜的鱼一样哧溜一下钻进了暖融融的被窝里,和路文良相距……不到一厘米。
他感觉到路文良异乎寻常的僵硬,似乎从自己触摸到那块禁忌的疤痕开始,气氛就开始出现了某种凝滞,他迅速的猜测到了自己大概犯到了路文良的忌讳,于是很小心的伸出手,在被窝里,轻轻的拍了拍路文良的侧腰。
路文良哆嗦了一下扭过头,唐开瀚一定有神经病,上床就挠他痒痒肉,烦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