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兔子的回忆,她第一次见到琅琊的那个晚上,他英勇不凡,气势逼人,有如天降神兵,刚一现身,那只想吃她的老虎就夹起尾巴逃之夭夭了。
对于这种过当描述,路南风向来不以为然。
“如果不是他,我肯定早就已经死了。”兔子第八百遍地重复着这句话,然后顿了顿,忧郁地道:“可是,为什么他总是不理我呢?”
路南风在躺椅上翻了个身,无奈道:“就算他不理你,你也别老缠着我啊!”
此时,兔子蹲在路南风的颈侧,一身皮毛无精打采地蔫着,瞪着两只血红的眼睛盯着路南风,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路路,帮帮人家嘛~~~”兔子央求道。
“别,我还想多活两年呢。”路南风严肃道。
“路路~~~”兔子百折不挠,围着路南风蹦来蹦去。
客厅另一角,雷宇无声地瞟了琅琊一眼,后者正假装什么都没听到地闭目假寐。
“没有点感想?”雷宇轻问。
“没有。”琅琊斩钉截铁道。
“别啊,你看人家姑娘这么顽强,你居然一点都不感动?”
“天……我宁愿她别这么顽强……”琅琊叹息道。
“别装了,你其实偷着乐呢吧?”
“当然不是!”琅琊大惊抬起头,正对上雷宇充满揶揄意味的双眼。
“主人,别连你都拿我开玩笑啊……”琅琊苦笑道。
“哈哈,谁让这么好玩的事平时难得一遇呢。”雷宇大笑。
琅琊无奈,只好闷声不响。
“不过,话说回来,”雷宇看着喋喋不休的兔子,意味深长地道:“像她这样拼了命想要粘着你的小妖,我倒是第一次见。”
“换做平时,谁不都是看见你就一早躲得远远的了?”
天狼一族,一直被称作最接近神兽的妖族,在其他的妖类眼中,它们力量强横,性情冷漠,高贵不可侵犯,没有妖类会主动与天狼结交。千百年来,天狼一直这样生活,也早就习惯了不被打扰的世界。
可是琅琊不同。
琅琊从来没有跟其他的族人一同生活过,自然也从来没人告诉过他这些规矩。
他是天狼一族中的异类。
当年,琅琊的父亲爱上了一名人类女子,不顾族人的劝阻和反对,执意要与她共结连理。族长不愿见他受戒律惩处,于是将他逐出一族,从此不相往来。琅琊的父亲顺理成章的隐瞒起天狼的身份,作为一个普通的人类男人,与心爱的女子在曲水边上的村庄开始了共同生活。两人相濡以沫,伉俪情深,日子过得倒也和顺。
可是,人妖殊途,这份恋情虽然曾经幸福,但终究没能美满。
琅琊出生的时候,因为天狼妖子灵气太盛,周身汇聚的力量向四周鼓荡冲撞,人类的肉体凡胎无法承受这样的冲击,琅琊的母亲当场殒命。
而琅琊的父亲,无法承受失去妻子的打击,失魂落魄之下,抛下刚出世的幼子,就这样失踪了。
然而,琅琊降生时的异象,已经惊动了村子的人,他们过来探查情况的时候,在一片被震毁的倒塌土堆中,发现了这个毫发无伤,正沉沉睡着的男婴。
琅琊当即被人视为妖异,惊惧不已的村民们原本打算处死这个妖孽之子,幸好,琅琊的父母平日里私交甚笃的一对夫妇,不忍心看这个新降生的幼儿命丧于此,于是将他放在摇篮中,抛入曲水,生死由命。
混血并没有削弱琅琊血脉中的妖力,身为妖灵的他刚刚出生,已经五识初开,对周围的世界有了混沌的感知。当年发生的这一切,是琅琊在长大之后,结合幼时模糊的记忆,慢慢拼凑出来的。
天狼一族,原本应该是以狼的形态出生,在成长到一定阶段,通晓化形之术之后,才能够化为人形,而琅琊则完全相反。因为是妖与人的混血,琅琊从出生的时候,就拥有人类的外貌。以人类模样长大的他,曾经也以为自己是一个人。
当年的曲水把琅琊带到了下游,琅琊被一对没有子嗣的好心夫妇收养,当成自己的孩子养大。但数年后,村庄不幸被战火席卷,琅琊的养父母被探路的兵士不问缘由地杀害了。幼小的琅琊受了刺激,血脉中的野兽天性被激发,力量忽然爆发,将那一支小队的人马系数诛灭。
自那以后,琅琊便不再混迹于人类社会,独自流离在各地,挣扎求存,一直到后来遇见雷宇。这都是后话了。
有一点雷宇说得不错,身为混血天狼,又破过杀戒沾染了煞气,曾经的琅琊一直被其他妖灵所排斥,从来没有妖类敢近他的身,就有如当初的琥珀。
兔子作为一只修行不高的普通小妖,本应该见到他避犹不及才对,结果她不但没有躲开,反而那么努力地想要呆在他身边,这本来就算是一桩怪事了。
琅琊一直说,他之所以会救下洛凝(兔子。谁还记得这个名字==),实属无心之举,其实不假。
那天在二郎山,琅琊本是想避开雷宇和路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