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叶心神微怔。朝喊来的声音看去。就见是一个宅中的家丁,一脸有事、且有些焦急的样子。
果然,不等莫叶开口。在刚刚接上她的目光之时,那家丁连忙又说道:“是马房那边,那匹黑马不知怎的又闹起脾气来,陈小哥说或许只有您能制住。请您过去。”
黑马是经雾山之事后,在叶府待了几天。最后被莫叶牵着归入宋宅的。
叶府没有养过马的仆役,马放那儿会是一种负担,而最关键的一点还在于,这马不但认路。还认主人,若莫叶每天不去看它两眼,它便极有可能闹脾气。谁也制不住。于是在斟酌了几天后,莫叶便把它牵了回来。宋宅地方大,又本来就有一处马房,豆料也是现成的。
但莫叶对于此马一直觉得非常诧异的是,应该不会认她这个主,而该认原来那个主人吧?
对于此事,伍书找她谈过,结论是这马因为她身上溅到的毒蛇体液,扭转了黑马的辨识方向。借以此结论,伍书认为这马很可能就是雾山上那个利用了莫叶的男子之坐骑。为此,他们还一道借着老马识途的优势追去了萧淙暂居京郊的秘密地址,但最后却是一无所获。
然而哪怕事情延展到这个局面,依然不可否定,在将来的某一天,这匹马仍可以将原来的老主人认出来。
莫叶刚刚到达马房,在宽敞院子里兜圈子的那匹黑马就慢了下来。看见莫叶准备走近那马,站在一道马槽后头的杨陈提醒了一声:“小心这牲口,刚才差点顶翻了我。这几天我可没虐待它,它却不记得,白瞎了大好豆料。”
黑马听见男子的声音,突然打了个响鼻。
“竟这么难伺候?”莫叶走近黑马,这马也顿住四蹄,静静看着莫叶弯腰拾起了拖在地上的缰绳。
莫叶将缰绳收紧了些,见这马并未怎么乱跑了,就又说了句:“好像也不是太暴躁嘛。”
她的话音刚落,那马就轻轻抖了抖扁长的马耳,翼动着鼻子朝莫叶身上嗅了起来,渐渐嗅到莫叶下颚那里,白皙的皮肤上还隐隐可见一个小印子,那是半个月前在雾山上遭遇群蛇时,一滴毒液溅到腐蚀出的痕迹。
叶正名说过,这印子会渐渐消失,但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莫叶对这一点倒不是很担心,因为这印子即便不能自然消失,不仔细看也是看不出来的。她却没想到,这马不知是长了双比人还仔细的眼睛,还是生了比狗还灵敏的鼻子,竟不知不觉就嗅上了。
马鼻呼出的空气满是豆料的气味,莫叶旋即抬起一巴掌甩在那长长的马脸上,将它的头退去一边了。
黑马甩了甩头,似乎已经确定了莫叶是它主人的身份,也就没再继续嗅了。任着莫叶手握缰绳将它牵回马棚里,在这过程里它也只是昂头嘶鸣了一声,看上去似乎是在表达着欢快的情绪。
拴好缰绳,莫叶伸手到马槽里搂了搂,觉着斗料够了,她便取下挂在马棚木柱子一侧的一把大刷子,开始给黑马梳毛。那马顿时乖如卧兔,站着一动不动,又有些像条狗,居然还摆了几下马尾。
旁观着这一切,杨陈只得摇了摇头,感慨了一声后慢慢说道:“我看你这几天跟着我学习伺候马的方法,学得也差不多了,关键是这头犟脾气的牲口只认你,你上手也就快了。不过……你不会真准备一直把它养下去吧?”
莫叶笑着说道:“你看,它其实不是挺乖顺的么?养狗养猫都是养,为什么不可以养马?”
杨陈苦笑道:“马很费豆料的,这成本可就比猫狗之流不止高出三倍了。”
莫叶随口应付道:“那怎么办,不养着难道卖了?卖给别人。再去祸害别人?”
“总比祸害我强吧,它这个样子,在我手上根本做不了一点用,养来何用呢?何况宋宅已经有马了。”说到这里,杨陈犹豫着顿了顿声,再才接着说道:“卖给别人,也不一定是买去用。不是还可以那个样子么?”
似乎是经过了几天的相处。杨陈也觉得这马通一些人性,所以有的话他没有说得太直白,但莫叶当然是能够听得懂的。
马肉虽然比猪肉糙许多。味道也不太正,但用香料卤制后,一样是可配烈酒的好食。有些地方的汉子,还就吃不惯猪肉。偏喜欢这种带嚼劲的。
想到这马不顺人意就得挨宰待食,莫叶佯怒“呸”了一口。说道:“这可是血统不俗的名马,哪能那么容易就……咳,总该多些耐心伺候,有时候牲口比人还记得知恩图报呢。”
口头上说到马的知恩图报。莫叶心里则是想到了她在《少将志》上看到的一些记录。那些战死沙场的将士们,就有一些是重伤负于马背,经马狂奔冲出战阵。得以保全主人遗体回到己方阵地。
更有一些斥候,全耐马的脚力和定力。狂奔千里带回消息。
在人们的生活中,会有较重依仗用到的两种大牲畜,一个是牛,一个就是马。牲畜之中,最劳体力的也是这两种。农家若有一头力壮的牛,把田地的土翻得够深够细,一年的收成大抵不会太差。而对商人以及军人而言,好马绝对是可靠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