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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章 为什么当兵(3 / 3)

当兵的那份韧劲,一定也会——成为白骨精、嫁给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你不觉得在军营里一辈子会很吃亏吗?”

蒲英先是被冯妈妈的潮语逗得嘻嘻一笑,随后摇着头,正色地说道:“我不觉得那些赚了很多钱的大老板、被万千粉丝关注的大明星,或是读了很多书的大教授,就是‘精英’!我觉得,只有把国家和民族的事完全当成自己的事的人,才是真正的精英!所以,真正的军人都是理想主义者,根本不会在意一番吃苦受累后会得到什么样的回报!其实,我们在付出的时候,也享受到了那个戎马倥偬、枕戈待旦、热血沸腾、气壮山河的过程。”

冯冰听了,不禁打趣道:“怎么?你跟了我那个喜欢耍笔杆子的儿子之后,也越来越出口成章了?”

蒲英不好意思地低了低头,但不一会儿又抬起头,坚持说道:“反正我觉得,人的一辈子如果没做过轰轰烈烈的事儿,从来没有直接把手指搭在国家和历史的脉搏上,那也好意思叫做人生巅峰?我觉得,在军营里好好干过的人,不论是卓越的还是平凡的,却都可以自豪地对别人说——我的青春,曾因为当兵而留下了一篇壮丽的诗篇,值得回味一生的人生乐章!”

这些话发自蒲英的肺腑,那么自然地从她的口中说出,也引起了冯冰的深深共鸣。

这也是她为什么会打破婆媳大多不睦的人间常态,和这个准儿媳特别亲热特别投缘的重要原因之一。

老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有趣。

可冯冰却对既没有当过兵、也总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对军人不以为然态度的女婿黎民,有些喜欢不起来。

虽然黎民这孩子对宋磊很好,好到比她这个当妈的都还更好的地步,而且他对冯冰和宋教授也一直礼数周到,逢年过节每次上门都会买东西表示孝心,让冯冰挑不出什么错处。

可冯冰就是一个简单直率的人,她总觉得——不喜欢当兵的男人,就不是好男人。

所以,她也就是看在女儿的面上,对待黎民时面子上还过得去罢了。

不过她对外孙黎小兵,自然就不同了。因为小兵从外貌到爱好上,都没有怎么继承到他爸爸的基因,而是随了冯宋一家人。

尤其是在爱当兵这一点上,让冯冰这个当姥姥的很欣慰。

ps:

谢谢fjscwyk同学的粉红、谢谢快乐紫妍同学的平安符嗯,开新卷又卡文了……头绪太多,不知如何切入,先过渡过渡吧。恐怕各位又要容忍小江的慢热了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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