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
上过战场,见过血的,全营就三个:
李大魁、李贺、李方休。
好吧,本来就是一家三兄弟。
三人原本就是邓州的坐地户,早年间和人斗殴至人伤残犯了王法,一道刺配充军到了西北。
在西北,那是血里、火里滚三回,杀出来的精壮军汉。
那怎么跑厢营来了呢?
前年,李父李母双双病亡。李家就这三个儿子,连个扛幡送终的人都没有。
兄弟三个都是孝子,在西北接了家信,一咬牙,跑了!
脸上有贼配军的刺印,你能跑哪儿去?
哥仨好不容意跑回邓州,就被逮住了。
按说,充军私逃这是死罪,但是正赶上曹满工去牢里“捡漏”,顺手把这哥仨捡了出来。
不但让他们下葬了双亲,还重用三人,让他们当了都头,也算谋了个前程。
此时,李大魁闻言,横了秀才一眼,“老二不是啥都懂吗?问他!”
老二一听,来了精神。
“两点!”
“第一,死都别闭眼,闭上能不能睁来就得看老天赏不赏脸了。”
“第二,轻易别往出送枪!”
“为啥?”秀才有点不明白,“不出枪那咋杀敌啊?”
李大魁接道:“大枪送出去容易,收回来就难了。”
“两军对仗绞杀一团,出枪之后是最要命的。力道用老,避无可避,就和等死的肥羊没区别。所以,没有十足把握,周围不会有人下黑手,千万不能出枪!”
秀才听得一愣一愣的,这特么要是不说,谁知道?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