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把粮食送到西北给种师道,种师道的收据,就是他们的完税票据。
如此一来问题严重了,大宋真个是满世界的土匪山贼,一但老百姓的粮食被抢,责任是百姓的,他们需要自己再拿出粮食来填补,这可不是小数目。所以一但发生这种事,老百姓只有逃跑一条路,这就是俗称的逃户,从此躲在山里不出来,自耕自养,逃避了税役。
这样的情况如果大量存在,江南的粮税就跪了,形成朝廷和百姓双输的局面。与此同时,那些逃户也是山贼的潜在力量,更是方腊往后造反起事的细菌土壤。
在这样一个局面中,朝廷中的主和派是有其道理的,国朝实在难以支撑西北无休止的战事。
种师道他本身没错,纵使陕西已经赤地千里,还源源不断的从其他地方调集粮草是他的责任,他之所以能被理解,那是因为他小种经略相公顶不住的话,老百姓有金山银山也是然并卵。
在这一循环之中没有谁是轻松的。
国家内忧外患之际不添乱就是功劳,所以高方平尤其痛恨那些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土匪。
想到这些的时候,许久写不出策论的高方平,想把这些整理下来写成策论,“论为政者的良心和责任”。唯其一点,为政者要保护良民,怎么保护呢?
就是让伤害良民的人,付出惨痛代价,让坏蛋的犯罪成本无限高起,做不到就是执政失败。从刑法和经济原理解释,大宋的土匪多,已大因素是官府懦弱,“造反成本”太低,于是就被纷纷效仿。
如果任由抢劫犯活的滋润,置辛苦生产纳税的良民、于何地!
是的,高方平的价值观里,为政者的良心就这么简单:杀贼就行。
杀贼,即是肯定国朝纳税人的地位和尊严,除此之外在大宋,高方平觉得其他都是然并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