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瓦飞檐,朱梁画栋,登而远眺,近可观长沙城全景,远可望天下穷极。——长沙天心阁。
千古名胜,静默如涅槃之花,在黑夜中,毫无声息,任由着滴滴点点的小雨,放肆地乱跳。它只顾着自己了,璀璨地灯火,只能照亮自己的雄伟之躯,却是连它下方的道路也瞧不清。
“呼~”
寒冷地冬季,伴随着一阵冷风响起的,却是孤独人影的一声沉沉地呵气。
黑夜里,这孤独的人影却是有些反常。
漆黑的薄料羽绒服,一条单薄地黑色运动裤,头上戴着一顶绣着蓝色的《英雄联盟》职业队伍“EDG”字样的鸭舌帽,脸上却是用战术围脖遮住,羽绒服自带的帽子有些歪斜地搭在脑袋上,在寒风的冷劲里直打颤。
这种种打扮,却是相当符合如今这样的季节。比之更厚实的打扮,也大有人在。
只是,这个人影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却太过反常了。
在长沙这样的不大不小的内陆城市,深夜里都难得见上个把人,更何况是如今这严寒的深冬?
莫非是被人遗弃的孤儿,在此徘徊,寻找那一抹独有自己心知的熟悉的气味。
果真如此,当真是令人眼红催泪,心酸鼻子也酸了。
好在,突然有一到刺眼地亮光直朝人影射过来,快的好赛一颗出膛的子弹,瞬息间便打破了黑夜的宁静。
刺眼地强光中,人影却是眼睛也不眯,伸出插在口袋里的双手,左手将战术围脖扯下,右手将羽绒服的帽子脱掉的同时,捏指成剪,将绣着有“EDG”模样的帽子摘下。
“余疯子。动作快点!”射出强光的摩托车上,一个身材挺拔的中年男子,脸色深沉道。他的双手一直握紧了摩托的把手,全身精神紧绷,活赛一个大猩猩,戒备森严。
余枫无视强光,狭长地眼眸扫过这冰蓝彪悍地摩托,停留在中年男子臀部坐下的灌输汽油的位置,眼中突然爆发炙热的光芒,原本祥和的读书人的气质骤然狰狞,好似地狱忍受了万载饥渴的恶鬼瞧见了一只活生生的人一样。
“哼!余疯子!你还想强抢不成!”中年人眼睛一眯,赤果果地流露出杀意。
余枫好像聋了一般,像喝醉了的酒鬼,自我沉醉地呢喃着:“王朗!你这次居然带来的是莎士比亚出版于1611年的《哈姆雷特》第三版本的手稿!唔!唔!唔!多么令人沉醉的气息呐!”
呻吟着,余枫像个疯子一样的莫名地呻吟着:“唔!唔!唔!”
“呜呜呜呜~”最后,他居然情不自禁地哭了。
“该死!”王朗脸色变得铁青,咒骂道:“疯子!疯子!你若还不将暗道打开,这东西就与你失之交臂了!”
“谁敢抢!谁敢抢!”闻言,余枫双眼赤红,瞪了出来,一副魔鬼的恐怖神情,接着沙哑道:“哈哈哈哈!王朗,选择你做我的搭档果然没错!你居然还带回了……”
“闭嘴!闭嘴!疯子!”王朗眼中冷芒都要化为实质了,厉声尖锐叫道:“你若还想善了,就给我闭嘴!”
“善了?哼!”就在这时,一个身穿卡其色风衣,脚踏安踏战魂靴的男子冷笑着出现了。他瞧了瞧这两人,轻笑道:“我道是谁敢打我‘疯仁院’的主意?原来是鼎鼎有名的盗书贼——余落风姿。今日一见,果然一表人才,失敬失敬。”
疯仁院,并非是一个院落,而是湘江水边附近一家小书店的名字。
这书店,倒也奇特。
普通书店,为了方便顾客挑书,通道得向右,书籍需分类,甚至还提供餐点饮料,且播放音乐,令人赏心悦目。而这“疯仁院”的店主江野却完全不同,通道不仅在左,且书籍随意堆放,品类丝毫不分,更不用提及什么餐饮,音乐之类的享受了。
这原本也吸引不了国内顶级盗书贼组合‘余落风姿’的注意。但是……
“失敬?哈哈哈!”王朗眼中凶光隐隐,讥笑道:“江店主太客气了。”接着画风一转,问道:“我瞧江店主书店之名,莫非著名作家今何在的《西游日记》第一手手稿也在店主手中?”
盗书贼分为两种,一种盗书为财和名,一种便是为了收藏,为了占据。自古以来,每一百年,第一种居多,第二种屈指可数。
“在我手中又如何?”江野孤身一人,长相文弱,却是丝毫不惧,看着两人,轻笑道:“既然两位如此爱书,不知道打算如何处理我的书呢?”
简简单单一个问句,却满满地是诛心之语。
“该死!”王朗牙齿紧咬,看向把持暗道的余枫,眼中满是怒火,低喝道:“余疯子!这两卷手稿价值亿万,卖了它们,我们便永远不必受严寒,不必受歧视了!你到时想收藏多少书都可以!”
“多少书都可以?NO!”余枫咆哮道:“这两卷手稿必须是我的!谁也不能夺走!”
偏执!对于书的偏执,已经突破了疯子的境界。是疯狂!
“不愧是拥有能够感应书籍灵魂的男人!哈哈!对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