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姐当年是怀着身孕出嫁的,那她肚子里的孩子呢?她婆家会受得了?娶个新娘子却是怀了别人孩子的,谁愿意喜当爹啊,可怜见的,赵小姐在婆家肯定日子不好过。”绯云心有凄凄然道。
这事莫说在礼教如此森严的古代,便是在现代,也没有哪个男人受得了,网上不少得知养了几年的儿子非亲生后,杀妻灭子的消息,唉,这许家人,也确实人面兽心,太过份了。
“唉,可不是吗?小姐家世相貌全都是一等一的好,又知书达礼,贤惠温柔,云英未嫁之身,却只能给人当填房,对方大了小姐十几岁,元配早死,留下一个十多岁的儿子。刚嫁过去时,新姑爷待小姐倒还好,小姐也认清了许家人的真面目,打算真心实意的跟新姑爷过日子。”
“新姑爷也知道,以小姐的条件,嫁他一个小门小户,又是娶过妻的,自是有些问题,当得知小姐肚子里已经有了孩子后,虽然不高兴,但也接受,并不多曾责怪小姐,只是,婆婆知道后,却是坚决要小姐打掉肚子里的孩子。”
“那时候,孩子已经有四个多月了,在肚子里长了四个月,有了感情,小姐怎么也不舍得,婆婆便想了很多法子,让人在吃食里下药,或者故意推小姐摔倒,什么招都用尽了,小姐被折磨得快没了人形,那孩子却是顽强得很,一直不打下来。”
“婆婆便不高兴,天天念叨,找各种理由责骂,折磨小姐,新姑爷被老太太念叨得多了,也难免听进去了些,对小姐也冷淡了许多,等到后来,孩子生下来了,是个男儿,又长得冰雪可爱,老太太这才态度好转了些,加之小姐又放低姿态,尽心服侍,待前头的那个孩子也好,日子也就这么不好不坏地过着,又过了一年,小姐又怀了一个,婆家便彻底放下了以前的事,对小姐好了,虽说并不富裕,到底是和和睦睦了,小姐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婆婆边说,边幽幽地看着那栋小院,突然,眸光变得凌厉怨恨起来。
“莫非后来又发生了什么事?”墨竹听得入神,见婆婆顿住,急得挠了挠后脑,问道。
“天不从人愿,老天不开眼啊。”老婆婆神情激动起来,刚收干的泪,又滴滴滑落:“那天杀的许世会,竟然当了奉天的知府。”
原来如此!
“他对赵小姐作下如此猪狗不如的事,心里应该内疚,该忏悔才是,当了奉天的父母官,应该对赵小姐多加照拂吧,莫非他又……”墨竹满脸怀疑,实在不想相信,一个人,可以禽兽到那种地步。
“他若是个会内疚,会忏悔的,那他还算是个人,可他天生就是披着人皮的狼,披着人皮的狼啊。”老婆婆拼命用拐杖击打着地板,声泪俱下。
人面兽心,披着人皮的狼!那不正是这两桩杀人案中,凶手想要向世人宣告的意思吗?
是巧合吗?
绯云困惑地看向老婆婆,她看似苍桑,实际年龄应该不到四十岁吧,可是,太过柔弱,不象是能将个年轻男子杀死,并砍下头颅来的人啊?
除非,她有帮手。
可如果婆婆是凶手,那她最恨的应该是许世会,最先杀死的也该是许世会吧,怎么会是许森和周棋呢?
“后来呢?婆婆!”墨竹心急地问。
婆婆稳了稳神,长叹一口气道:“新姑爷家是经商的,在奉天做点小买卖,小姐原就是富商之女,天生就懂得经营,嫁过去那几年,一边操持家务,一边帮着相公处理庶务,姑爷的生意是越做越大,家境也越过越好了。”
“夫妻恩爱,婆媳和睦,母慈子孝,尽享天伦,可是,许世会呢?娶了高门之女后,妻子骄横任性,常与许老太太争执不和,又过惯奢华的日子,用钱大手大脚,不会持家,虽有岳家的帮衬,家境却日渐艰难,又加之许世会吃喝嫖赌,花销很大,日子就越发难过,太太便与他见天的闹,许世会越发觉得难过,被调任去奉天,许世会就不带夫人过去,只盼着能自由自在地过几天逍遥日子。”
“一到奉天,展转打听到小姐的下落,看见小姐日子过得滋润,家产颇丰,又加之那几年小姐养得好,比起出嫁前越发丰润娇美,与他家里的母老虎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那厮……厮又起了歹心!”
“他开始暗中找小姐,利用手中的权利制造与小姐相遇的机会,几番下来,小姐义正严词地拒绝,他便拿那个孩子做文章,说如果小姐不从,便要在外面散布谣言,说小姐未婚先孕,不守妇道。”
“小姐倒不怕她,那孩子是他的亲生骨肉,他既不替孩子的名声前程着想,小姐也豁出去了,只道如果他敢胡说,她必会公布孩子的生身父亲是谁,会上监察院告状,可以滴血验亲。那畜牲到底还是怕了,没敢真的再为难小姐。”
“原以为,他只要就此作罢,也就相安无事,小姐也开始提防他,将生意转移去外地,但姑爷却是个固执的,他并不知道许世会的真面目,也不知道小姐与他曾经的关系,还当许世会为亲戚走动。那禽兽也会装,在姑爷面前,装得清高正直,获得了姑爷的信任。头一两年,姑爷常人借些钱给他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