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回身,越过门帘,看见袅袅热气,她几乎想也没想就冲了过去,这会管他肯不肯,先吃了再说。
一碗白生生圆润饱满的米饭已经摆上桌,而某人正好不在,绯云端起就吃。
红烧小排,焦脆鲜香,正是她喜欢的微辣,味道比在迎宾楼吃的还好,可怜绯云穿过来几年就没吃过这么可口的饭菜,以前当扫把星时,能吃饱就不错了……
吐出一块小骨,快迅又塞进一块,决定今天就算被罚死,也做个饱死鬼。
筷子正在伸向另一块,面前横出一只修长干净的手来,那手里,端着一碗鲜香诱人的高汤,浓浓的,一看就是炖了不少时辰。
不用猜,也知道手的主人是谁,绯云不敢抬眼。
“先喝口汤了再吃。”大提琴般醇厚的嗓音,透着漫不经心。
绯云哽住,鼓着眼睛看他。
“吃点东西都比别人蠢!”他很嫌弃地拍了拍她的背,汤碗很不耐烦地往她嘴边送。
绯云哽得急了,就着他的手一气喝了小半碗。
抹了小嘴,绯云捂着滚圆的肚子打了个嗝,很有良心地说道:“爷真好!”
“然后呢?”
然后?怎么又是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