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博文和白胖子老板的对话,罗超透过方芷若头发间的缝隙,早已看得清清楚楚。
尽管由于酒吧里嘈杂的音乐和人声干扰,罗超并没有听见他们具体说了什么。
但他从孙博文和白胖子老板对话的口型,还有孙博文甩钱给老板的动作可以看出,孙博文是想让酒吧老板教训他们。
不一会儿,几名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小混混,就朝罗超和方芷若两人走了过来。
这几名混混不是酒吧的的人,而是白胖子老板故意从外面找来,让他们找茬的。
“美女,长得这么漂亮,一起跳个舞呗!跟这土包子跳舞多没意思啊。”小混混们将罗超和方芷若团团围住。
但是,罗超却好像没听见似的,依旧搂着方芷若的纤腰,和她热吻着。
因为,他发现孙博文一直在看这边。
“妈的,给我让开!”小混混们见罗超没反应,其中一个混混,上前就给罗超的脑门扇了一巴掌。
啪!
罗超头皮硬生生挨了一巴掌,他立马捂着头,蹲在了地上,嘴里叫道,“啊疼疼疼!你干嘛打人啊!”
“打你怎么了?我打你应该,不打你悲哀!”小混混些欺软怕硬的主,他们见罗超似乎是个很好欺负的老实人,便又上来踹了他两脚。
“别打了别打了,大哥我错了!”罗超跪在地上,连连求饶。
“你们找死……”作为专案组特警的方芷若,哪能容忍小混混们这样欺负,当即就想还手。
然而,她却发现自己的手臂被罗超抓~住,丝毫动弹不得,当下便明白了罗超的意思,于是也强行压下了自己的怒意,默不作声起来。
远处的孙博文,见罗超被扇头皮,非但没有还手,反倒跪在地上求饶起来,眼中闪过一抹惊讶。
以他对罗超的了解,要是这人真是罗超,恐怕他早就把这几个小混混暴揍一顿了,根本不可能会表现得这么孬。
当即,孙博文就确信自己是认错人了,撇了撇嘴后,就带着保镖,上了酒吧二楼包厢。
罗超见孙博文上楼了,嘴角划过一抹冷笑。
他刚才的求饶,全部都是表演,就是为了脱去孙博文怀疑的目光,现在孙博文上楼了,罗超便也没了顾忌。
一个小混混见罗超忽然停止求饶了,便低下头,凑近罗超骂道,“土包子,你说什么,大声点,我听不见!”
“听不见?掏掏耳朵吧!”罗超猛的抓过旁边卡座上的一只红酒开瓶器,将其狠狠~插~进了这名混混耳朵里。
“啊——”混混惨叫一声,捂着自己鲜血四溅的耳朵,摔倒在地。
另外几名混混没想到,罗超这个“老实人”会突然发狠,一下子都有些愣住了。
但他们很快就反应过来,当即便挥舞着拳头朝罗超打来。
然而在罗超眼中,几名混混的拳头简直堪比龟速。
他四下里看了一下,终于在隔壁酒桌上,看到了几个空啤酒瓶。
看到啤酒瓶的一瞬间,罗超脸上立即出现一抹欣喜之色。
啤酒瓶作为和板砖,折凳齐名的三大街头打架神器,罗超是对其深有研究的。
并且,罗超还把啤酒瓶的打人方式,按照威力程度,分为了三种。
第一种打人方式,是用啤酒瓶的瓶腰打人。
只要用啤酒瓶的瓶腰打人,就算用再大的力气,啤酒瓶也会碎掉,最多把人打个轻伤。
第二种打人方式,则是用啤酒瓶的瓶底打人。
这样,啤酒瓶破碎的同时,玻璃渣也会扎进人的皮肤里,这样就能把人打个重伤。
而第三种打人方式,是最狠,杀伤力也是最强的。
那就是先把酒瓶磕破了,然后攥着瓶子细头,用带茬的那端往对手身上脸上划或是扎,这样一来,只要用点儿劲,甚至能把人捅死!
不过,这几个混混虽然坏,但还不至于去死,可罗超也不想轻饶他们,于是罗超便选择了,啤酒瓶的第二种打人方式。
罗超身手快如闪电,混混们拳头都还没打出去,就听得“啪啪啪”几声脆响,几名混混每个人头上都挨了一下啤酒瓶。
几名混混额头流下鲜血,带着满脑袋的玻璃渣昏了过去。
“我们上楼吧。”解决了这几个小混混,罗超便拉过方芷若的手,准备上楼跟着孙博文。
“你别碰我!”方芷若一把甩开罗超的手,随即红着眼说道,“刚才那可是我的初吻!”
“那也是我的初吻啊。”罗超无所谓地说道,他虽然调戏过很多女人,但很讽刺的是,他从来没和异性接过吻。
“哼,你的初吻哪能和我比!”方芷若虽然这么说,但她一听罗超说这也是他的初吻,不知为何心里竟感觉舒服点了。
“大不了我让你亲回来嘛。”说罢,罗超朝方芷若嘟起了嘴。
“滚——”方芷若狠狠捏了一把罗超的腰间软~肉。
就在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