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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流氓这种职业,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很普及啊(1 / 2)

“南疆地处神州浩土的南方,从来不及中土繁华,但却自有独特渊源……”

漫步在冷清的小道上,九尾天狐小白,却显得格外高兴,兴致勃勃的向着叶凡介绍着南疆的一切:“现在天下人都知道,南疆这里,一共有五族并立,一同住在这片土地之上。但实际上,在许久许久之前,苗、黎、壮、土、高山五族,其实乃是同一支古族,名叫”巫族“的。”

在她身旁,叶凡颇为无奈的笑了笑,心中不禁有些感慨,若非自己对南疆实在一知半解,叶凡绝对不会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与小白一同来到南疆。

要知道,听着一个被囚禁了几百年的家伙在自己耳边絮絮叨叨,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即使对方是一位美得不像话的女子。

一切还要回到三个月前。

当日,叶凡从玄火坛之中救出小白,与她约定时间,打算前往南疆,探一探那位“兽神”。而现在,二人正是前往天水寨的路上。

见小白仍在自顾自的说着,像是打算说个三天三夜的样子,叶凡不得不硬着头皮打断了她,好奇道:“走了这么久,距离你说的那个‘七里峒’,还有多远?”

“七里峒是南疆苗族最大的聚居之地,根据我的印象,此地过去二十里,是个各族杂居的热闹所在,名唤‘天水寨’,从那里向南有一条险恶小径,就是通往苗人的七里峒的道路。”

说到这,小白轻轻苦笑一声,美目中流露一丝感伤,道:“不过我是不知道,这三百年来,南疆这里的局势有没有什么其他变化。”

或许是触动了某些伤心事,接下来的途中,小白不住地打量着沿途的山水,像是在回忆着过往,也总算让叶凡松了口气,暗暗祈祷天水寨能够早一点赶到。

天色渐渐暗下来、接近黄昏的时候,二人终于走进了天水寨。

天水寨虽然有一个“寨”字,但却是建在一片宽敞的平地之上,东南西北都有一条道路出寨,与叶凡记忆中那些建立在山头的山寨不同。

据小白路上解释,此处原本是土族所建,原址也并不在此处,而是在西面不远的一处山上,因山头一道清泉,所以称呼为天水寨。

只是后来四族接壤,人口越来越多,此地反而变成了人口杂居之地。

而往来商旅渐渐增多,再住在山上,一来地方狭小,居住不便,二来来往也颇为困难,纵然南疆这里的百姓普遍比中土人氏身强体健,却也不会有人愿意天天爬山锻炼身体的。

由此逐渐有人开始迁到山下居住,由少变多,日久之后,整个山寨中的人渐渐都迁移下来,随着四族贸易兴盛,往来商旅更加频繁,规模也日渐扩大。至于原本山头上的那个山寨,便日渐荒废,只有天水寨这个名称,却是一直保留了下来。

此刻天色刚刚变暗,街上行人依然还有许多,来来往往,周围嘈杂一片,各族语言不时响起,与刚才来时古道上的冷清截然不同。

不得不承认,小白化为人形的样子的确很美,即使是叶凡曾经见过的师妃暄、石青璇几女,也稍稍逊色了几分。

这种美貌,仿佛浸透到了骨子里,一颦一笑,无不有让人倾醉的韵味,就连同为狐族的三尾妖狐,似乎也欠缺了时光的沉淀。

与美同行,无疑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不过,对叶凡来说,若是能够少一些麻烦的话,他倒是很乐意这样一直走下去。

只可惜,老天似乎并未听到他的心声。

很快,随着二人不断深入天水寨,因为小白的容貌而引发的骚动越来越明显,即使叶凡刻意的释放出自身的气息,但也难免遇到几个精虫上脑,不知死活的人。

人群中走出三人,几乎是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穿着普通的南疆服饰,高大,粗鲁,虎背熊腰,用着一种毫不掩饰的淫邪眼神,色眯眯的打量着小白。

“小妹妹,跟哥哥走,保证带你吃香喝辣的……”

“咯咯。”

回应他的,是小白的娇笑,一双明眸之中眼波如水,似要流出来一般。只见她先是打量了三人几眼,戏谑道:“听上去不错,不过,我可是有相公的人了,怎么办?”

说着,她便退后两步,一手拉着叶凡的胳膊,示意自己先前并非胡言乱语。

人群哗然,而三人的脸色,顿时变得比锅底还要黑,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就能听出小白这话里赤果果的调戏,这也难怪,换做任何一个女子,面对这种情况,也不会给这三人什么好脸色。

而旁边叶凡也只能无奈的摊了摊手,默认了小白这种祸水东引的做法。

而三人也不笨,相互对视一眼后,很快做出了决断。

先解决了这小子!

这也是他们一贯的作风,“拳头里出老婆”这句南疆谚语,千百年过后依然生机勃勃,为南疆民众所奉行。

很可惜,他们遇到了铁板。

“砰,砰,砰!”

一连三声,顿时三人以来时还要迅猛的速度,倒飞了出去,落在了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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