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清晨,朝阳驱除了黑夜的寒冷,给人带来丝丝暖意,各行各业勤劳的人们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
南方的冬天都不会太冷,但呼呼的晨风,吹在人的脸上,还是会让人身体冷颤,人们走在路上不禁拉紧衣领,尽可能少的让冷风袭进体内。
林枫坐在天桥边的栏架上,任由身边匆忙赶着上班的人群来来往往。林枫一支接一支的抽着烟,望着脚底下车水马龙发呆,没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就连林枫自己,或许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嘿,哥们,给俺也来一根呗!”身边突然多了个陌生人,来人很不客气的直接跟林枫讨烟抽。
林枫回过头,一看来人装束,就已知道对方是个流浪汉,流浪汉的眼睛正盯着林枫手上的烟盒。
而在流浪汉的眼中的林枫又何尝不是一流浪汉!流浪汉也有自知之明,谁会随随便便的向陌生人要烟抽呢!正因为看大家都是同行,流浪汉才毫无顾忌的向林枫讨烟抽。
林枫此时的形象,要说自己不是流浪汉,还真没人会相信。林枫已经几个月没剪头发,也不打理,长发凌乱蓬松,胡子也好些天没刮,满脸的胡子渣,一身胡乱搭配的衣服,虽不破烂,但因为已经洗旧,给人一种脏兮兮的感觉,谁看见都会认为林枫就是一流浪汉。
林枫手上的烟属于最低消费那种,流浪汉知道像自己这种人有烟抽已经不错,没必要计较烟高不高档。
“兄弟,挺早的啊,准备去开档?”对于自己是不是流浪汉,林枫也懒得解释,递过一根烟,然后亲手给流浪汉点上,“我这是便宜烟,兄弟别嫌弃就好。”
“大兄弟说哪话呢,这大早上的,来根烟醒醒神,多享受的事啊!再说了,像咱们这种人,抽不起好烟,有得抽已经算是不错了。”见林枫这么好说话,流浪汉话就多了起来,“不怕你见笑,我啊,每天都是在街上捡别人的烟头过过瘾。”
“嘿,我身上倒是有好烟,中华,黄鹤楼……进口烟都有,要真正出钱去,那可得好几十块一根烟,兄弟要不要也享受一下?”流浪汉靠近林枫,略带神秘地说道,并从脏兮兮的外套口袋掏出一堆烟头,很多还有半截,宝贝一般,自己平时都舍不得抽,“在大街上捡的,都是好烟,很多还有大半截呢,兄弟不嫌弃的话,也来一根呗。”
“兄弟,谢啦!”林枫摆手谢过流浪汉的好意,“我比较习惯抽我这种牌子的烟,老毛病,改不了,抽别的烟反而觉得没什么味道。”
见林枫婉拒,知道林枫是内心抗拒自己捡的烟头,那都是别人用嘴含过的,心里想着这人看起来年轻,多半是才做流浪汉不久,还没有完全融入进来,等他做流浪汉久了,别说抽捡来的烟头,饿的时候就连从垃圾桶翻出来的剩饭剩菜,那也是要吃的。
“大兄弟,时候不早啦,我这就不和你唠叨了。”流浪汉也不想多呆,办正事要紧,临走又回过头来,“大兄弟,要不一起去呗,再不去待会好位置都让别人占完,你今天的收入又没着落了!现在大冬天的,不勤快点为过冬做准备,到时候冷死在街头都没准,像咱们这种人,没人会怜悯。”
“嗯,你先去,我再坐会,再抽根烟。”林枫已经转过身继续面对着脚下的车水马龙。
这年轻人太懒了,活该他做流浪汉!亏得自己还那么好心邀请他一起去占好位置乞讨。流浪汉转身离去,嘴上嘀咕道。
林枫没有顺风耳,也没有读心术,听不到流浪汉的嘀咕,就算能听到,多半也是不想理会的。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多久!林枫已经不记得。
林枫的记忆只从一年前开始,林枫其实一开始不知道自己叫林枫,只是因为自己身上有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上有自己的照片,身份证上的名字叫林枫,才确定自己是林枫。
林枫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出现在莞洲城,这是个商业城市,华夏国各地的人都选择赶往这里工作,淘金,期待着在这里创业起家,在这里发达致富,彻底的融入这里,将来有一天衣锦还乡。
从有记忆开始,林枫便过起浑浑噩噩的日子,他不想去记起以前发生过什么,不想为谁而停留。
林枫有自己住的地方,有饭吃,不用每天都去捡垃圾,去乞讨,过那些有一顿没一顿风餐露宿的生活。他不是流浪汉,却胜似流浪汉,只因林枫过着随心所欲,随遇而安的生活,他不介意别人怎么看自己,只想我行我素,该吃的吃,该睡的睡,一人一世界。
林枫没钱了会去找一份工作,随便做什么,人虽然不算太勤快,但不至于被炒鱿鱼,做两三个月,拿薪水后,有钱了就辞工走人,然后又静静的每天都无所事事,不想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的,闲上两三个月,等身上没钱了,又去重新找一份工作,如此循环……
林枫觉得很享受现在的日子,无忧无虑,身心惬意。
林枫感觉自己没有有钱的时候,但也感觉自己没有没钱的时候,有钱没钱,都是个人的感觉,取决于每个人给自己的定义不同。
有的人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