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30号,国庆节前一天,所有学校的学生收拾好了自己的一切东西,神情兴奋的注视着前方挂着的钟表。
叮铃铃---------
下课的铃声一声,无论是哪一个城市或者小镇的中学校园,顿时整个学校里的学生犹如出巢的蜜蜂一般,嗡的一声,从各个教室里冲了出来,然后一窝蜂的冲向校外,期间嘈杂声中尽是同学们兴高采烈的谈论着国庆长假的计划。
不仅是学生们高兴,就连老师们都难得有个假期,想要趁此机会,好好的休息一下。
学生们以飞快的速度离开学校,除了一些住在学校的老师外,很快,整个中学都变得空荡荡的,安静无比。除了一些留下还有其他活动的个别学生。
这时,一个初中学生装的男孩匆匆冲了进来,看他冲着某个方向直奔而去,显然是对这座高中学府的地形环境并不陌生。
宁晟背着黑**包,气喘吁吁的跑到学校操场旁边的一座房子前,房子外表有些斑驳,看着时间有些久,白色的石灰墙壁早就变得灰暗,其上各种新旧刻痕更是密密麻麻,若不是房子是由坚固的钢筋混凝土建成,恐怕早就被推倒重建了。
走近房门,里边的音乐声已经清晰可闻,宁晟砰砰拍了几下木制房门,里边的音乐一停,然后便听到有人一边开门,一边问道“谁啊?”
“是我,轩哥。”宁晟应了一声,木门打开,一个宁晟高一些的男孩笑着让宁晟进屋,随手又将房门关上道“你小子今天来的挺早啊。”
“行了,既然宁晟来了,那咱们赶紧开始吧,一首歌练了几天了,都练不好,要不是找不到人,老子早换人了――――”屋里另一个男孩杨锐一边一脸嫌弃的看着宁晨,一边不爽的对宁晟俩人说道,显然脾气不太好。
五点半放学,宁晟三人练习了将近俩个小时,在七点多才结束。
“宁晟,明天就是国庆了,你要赶在比赛开始前尽快熟练我们的歌曲,明天早点过来合练,可别又让我们等你啊!”杨锐将自己的贝斯放进盒子,便不管了。直接穿了衣服,一边往外走,一边说道,“自己水平差,你就该早点来,自己多练练,别我们不说,你就每天像个死人一样,天天卡着时间到。还连累我们的合练。“
宁晟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的应了一声道“知道了。”
杨锐就像是一个少爷教训自家仆人一样,满身的冷酷与不屑。“若不是时间紧,找不到合适的人,他才不会让一个初中生加入自己的乐队的。”杨锐满心的不高兴,最后留下一句“把房间打扫干净”,然后便潇洒的离开了。
看着杨锐走远了,丁轩从架子鼓后边走出来,拍了拍宁晟的头,安慰道“杨锐就是那么一人,你别放在心上。这个乐队的所有乐器租赁和词曲都是人家用钱买来的,脾气大点,咱们忍着,就当是加入乐队的‘手续费’了,呵呵呵―――”
宁晟看了看身边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丁轩,勾了勾嘴角道“轩哥放心吧,我不会放在心上的,时间不早了,我要赶紧回去了,要不然我爸妈又要说了。明天我会早点来收拾房子,轩哥你也赶紧回去吧。”
丁轩笑着让宁晟先走,然后自己留下将架子鼓和其他东西收拾好,打扫完卫生,然后才锁门走人。
丁轩是和宁晟在市里的一家乐器店认识的,三年前,俩人都去哪里打工,只是丁轩因为架子鼓打得好,其他乐器也都用的似模似样,所以人家在乐器店里兼职是给客人演示乐器,主要工作是教授一些店主招收来的学乐器的学生。当然丁轩的薪水主要也是从学生给店主的学费中抽成的。
可以说丁轩是做着一份乐器老师的工作,薪水不错,也不是很累。
而宁晟除了干些力气活外,便是打打杂,不仅累,薪水也比丁轩差不少。不过总算做事勤快,店主又心好,便容许宁晟在空闲的时候用店里的吉他练习,可以在丁轩上课时,免费旁听。
宁晟跟丁轩的关系,也是从这份“师徒情谊”开始的。如今,俩人早就成了老朋友,宁晟很佩服年纪轻轻便可以给被人做老师的丁轩,虽然那些学生大多都是一些年纪不大的小学生。而丁轩则是对宁晟勤奋,以及不时冒出来的一段段优美旋律佩服不已,虽然宁晟至今没有创作出一首完整的歌曲,但是丁轩月宁晟的友谊已经在不知不觉间越发深厚了。
当宁晟回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开始暗了下来。
宁晟的父亲在不远处的工地做上工,他母亲带着他和三岁的妹妹一起在这座古城的城中村居住,一个月三百块的房租,这是他们可以找到最便宜的房子了。
宁晟走在西安城中村的巷子中,想着那个狭小却温暖的家,脚下的步伐不由的又快了几分,远远看去,连蹦带跳的,倒是有些像他十三岁年纪该有的样子。
然而,没有人知道的是,宁晟整个十三岁的身体里,却装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灵魂。
严格来说,宁晟也不知道自己算是穿越还是重生,或者说二者兼有。
上一世,他活了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