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汉尺
秦国自商鞅变法后采用23.1厘米长的尺度。秦始皇统一六国,仍以23.1厘米为—小尺,施行全国。
汉承秦制,以秦时尺值为汉尺长度。但实际有些出入。以西汉而言,如:西汉木尺长23厘米,错金铁尺长23.2厘米,铜尺23.5厘米,竹尺长23.6厘米,又一木长23.2厘米。从先秦起,秦尺就有大小之分,承袭秦制的汉代的尺自然也有大尺与小尺两制。汉小尺标准长度即刚才所说的23.1厘米,大尺一尺当小尺的一尺二寸,合27.7,2厘米。平时所用多为小尺。
二、关于汉亩
汉初,故秦之地以240步为一亩(大亩),六国故地以100步为一亩(小亩)。汉武帝后期全国统一行大亩。一尺23.1厘米,六尺(商鞅以“六尺为步”,秦在六国故地以六尺为步,汉承之)为一步,宽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一大亩,合今0.692市亩,宽一步长百步为一小亩,合0.288市亩。
又:汉时为与过去的每夫百亩的概念相衔接,垦田数仍然以小亩来表示。东汉时全国垦田数730万余顷,这个亩当是百步为亩的小亩。
三、关于量制
秦汉时的大石本系量粗物和带壳的原粮而用。粮食(粟)的加工率为0.6;以大石量给粟一石,即等于付给加工后的粗米一小石。大小石之比例就是这样定的。
汉尺有大小之分,小尺为23.1厘米,由此制作的量器容积为二万毫升(新莽嘉量)。大尺为27.72厘米,如按大尺长度,依周嘉量(釜)的制作规格计算:1570.8立方寸乘上2.772厘米(一寸之长)的三次方,每斛(石)容积正在3.34万毫升左右。正好与之吻合。可以认为大石就是由大尺而来的。至于大石也用以量米,小石也用以量粟,两者混用不分,则是后来之事。本书中所言的石(斛),非特指一般为小石(斛)。
四、关于亩产:
汉代亩产粟3石,折合今市制亩产281斤;汉代粟、豆平均亩产2.82石,折合今市制亩产264斤。汉代的高产田则一般可到“亩产十石”或说“亩锺之田”。
五、关于度量衡:
长度:
1引=10丈,1丈=10尺,1尺=10寸,1寸=10分;
1里=300步,1步=6尺
1引=2310厘米,1丈=231厘米,1尺=23.1厘米,1寸=2.31厘米,1分=0.231厘米
1里=416.1米,1步=138.7厘米
重量:
1石=4钧,1钧=30斤,1斤=16两,1两=24铢
1石=30000克,1钧=7500克,1斤=250克,1两=15.6克,1铢=0.65克
容积:
1斛(石)=10斗,1斗=10升,1升=10合
1合=2龠,1龠=5撮,1撮=4圭
1斛=20000毫升,1斗=2000毫升,1升=200毫升,1合=20毫升,
1龠=10毫升,1撮=2毫升,1圭=0.5毫升
1石谷子=18公斤,1石小麦=20公斤,1石稻=15公斤,一石豆=20公斤
粗米加工率0.6,精米为0.5
面积:
1小亩=100步=192.318㎡=0.417大亩=0.288市亩
1大亩=240步=461.564㎡=2.4小亩=0.692市亩
1市亩=666.667㎡=1.445大亩=3.46小亩
六、关于物价
汉时的物价变化很大,尤其是粮价,目前已知的石粮价有30钱、60钱、110钱、500钱等等,有时数万或数十万钱。本书采用的是网上比较流行的一份物价表,算是初始值吧。
贵金属:
金一斤=6500~15000钱(国家牌价是10000钱)
银一斤=2000~3500钱
田地房宅:
膏腴良田=亩/1~1·2万钱
中等土地=亩/1000~4000钱
边塞、荒漠、贫瘠土地=亩/100~300钱
豪华房宅=座/百万钱以上
较好房宅=座/4~17万钱
普通房宅=座/1~3万钱
劣贱房宅=座/3000~5000钱
食物类:
主食:
1石=1斛
粱米(优良小米)=石/400钱左右
黍米(黄米)=石/300钱左右
大麦=石/220钱左右
粟米(小米)=石/220钱左右
谷=石/220钱左右
豆豉=石/500钱左右
10斤肉≈1石谷(有记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