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饥饿,也不敢打扰人民;晚上,如果借住在民家或商店,他们天一亮就起来,为主人打扫卫生,清洗餐具后才离去。“岳家军”的士气让金军闻风丧胆。金兵统帅长叹道:“撼山易,撼岳家军难!”在一次岳家军与金军的战役中,当岳家军追到距金兵大本营只有四十五里,眼看就要大功告成,收复江山时,皇帝赵构怕岳飞打败金兵后,接回原先的皇帝,而自己的王位就保不了,因此和奸臣秦桧连发十二道金牌,命令岳飞退兵。秦桧还诬告岳飞谋反,将他关入监狱,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毒死。
岳飞死时只有三十九岁。他一生谨记母亲的教诲,即使在死的那一刻,也没有忘记母亲“精忠报国”四个字。
1139年(绍兴九年),岳飞在鄂州(今湖北武昌)听说宋金和议将达成,立即上书表示反对,申言“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并直接抨击了“相国”秦桧出谋划策、用心不良的投降活动,使“秦桧衔之(抱恨)”。和议达成后,高宗赵构得意忘形,颁下大赦诏书,对文武大臣大加爵赏。可是,诏书下了三次,岳飞都加以拒绝,不受开府仪同三司(一品官衔)的爵赏和三千五百户食邑的封赐。他在辞谢中,痛切地表示反对议和:“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忧而不可贺。”并再次表示收复中原的决心,“愿定谋于全胜,期收地于两河,唾手燕云,终欲复仇而报国。”这无异于给宋高宗当头泼了冷水,从而更使赵构、秦桧怀恨在心。
这样致使秦桧用奸计陷害与处死了岳飞。
小说也从这里开始进入到了一个又一个大大的阴谋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