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林德推开门,他推了推脸上的墨镜,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他小觑了魔王的闹腾能力。
一来到林德家,魔王就表示不能忍受林德两室一厅的狭小空间,这点地方还没他的爪子大,狭小到觉得窒息。
要求所有电灯都开着,这点倒是在林德的预料之中,预料之外的是,魔王的学习能力远超他的想象,不但学会了开关灯,还无师自通了开电视。
从此以后无论是电视还是电灯,所有权都不再属于林德了……
…… 不过,从另一个方面,林德也必须感谢那台电视——虽然人家悲催地被魔王拆了然后又一个螺丝钉不差地装回去了。林德不得不阻止魔王顺着电视线拆墙壁的举动,过程之心酸,难以言说——总而言之,多亏了电视分散了魔王的注意力,魔王总算暂时放弃了“这群贱民居然敢住在我上面和下面(楼上和楼下),该当死罪”的想法。
林德不知道他该不该庆幸电脑刚刚被他砸了,所以魔王目前还不知道有网络这个玩意儿这件事。
但整整一个晚上,灯火通明外加电视音响,林德一晚没合眼。
第二天早上六点,他就顶着墨镜出门了。
不知道电视能吸引魔王多久的注意力,林德必须把很多事情都提前办好,他扳着指头数——首先,他需要给自己弄个美瞳,不然红红的眼睛多吓人;其次,他还要购买电脑(菜刀至今还卡在屏幕里),手机(林德不指望自己能把手机从魔王手上抢回来)……还有眼罩和耳塞(不然晚上睡不着)。
……说不定还要为魔王弄一个会闪闪发光的gPs定位仪。
林德可清楚地记得,在《龙翼战记》中,龙族可都是几十年不用睡觉的怪胎,外加会飞——以魔王的实力而言,大概地球什么的跑那么个五六圈,不费劲!
钱啊,为什么那么多东西都要用钱来买。林德为自己抹了一把心酸泪,并且开始计算着在原本的工作之外,再找一份兼职了。
啊啊啊,烦恼的事情为什么那么多啊。提前享受到养家糊口的悲催,林德忍不住抹了一把辛酸泪,坐在公车站的椅子上唉声叹气。
周日六点的公交站冷冷清清,远处有几个大妈在扫地,再远一点,一个巨大的广告牌立着,上面一个陌生的金发红眼的外国美青年微微抿起嘴角在对林德微笑,那是一个俊美而忧郁的男子,轮廓深邃,眼角旁有着火焰一样的胎记。
虽然以前没见过这个模特,但林德总觉得这人看起来有点奇怪的违和感,忍不住多瞥了几眼。
于是林德得出结论——这样气质独特的美男,见过的话就不可能忘记了。所以他一定不认识!
“喵~”一只幼猫的叫声把林德拉远的思绪带回现实。
林德往边上看了一样,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蹲着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人,那男人手上拿着剪开了盖子的牛奶盒,放在地面。幼猫立刻甩甩尾巴,走过来,开始舔食。
那男人的手轻轻地抚摸小猫,动作轻柔,那小猫也不怕生。一人一猫的画面极其温馨和谐。
这时候,林德等的公车到站了。他上了车,从窗户俯视车站。那个鸭舌帽男依然保持着那种姿势。大概是林德想象力太丰富了,他居然觉得,这个时候,那个男人对他露出了很和善的微笑。
——其实这个角度根本就不能看到对方的脸吧。
因为目标明确,林德的采购很顺利,也办置了新的手机卡,只等着把新手机号告诉身边的人了。倒是美瞳出现了意外,他的眼睛各种抗拒塞进硬物,眼泪和鼻涕齐下,等他终于能勉强睁开眼睛后,发现整个左眼都肿得好似一个新鲜的水蜜桃。
美瞳店的服务员也没想到过程会如此艰难,为了安慰林德,她送了他一本最新的美容杂志,封面就是在车站广告牌那里看到的金发美男。
也难怪,在演艺圈这个脸重于一切的小世界,有那么一张祸国殃民的脸,这个艺名“林弥”的外国美男的一夜爆红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不过没他家的魔王大人好看。
林德又骄傲又得意地想。
等到林德回到车站,下了车,时间已经到了中午,太阳火辣辣地照射在地面上,热度完全可以拿来煎蛋。出乎林德意料的是,那个鸭舌帽男居然还蹲在原地,只是身边围绕着一群野猫野狗,有几只甚至躲进了男人的影子里乘凉。
牛奶大概是已经被喝完了。
那男人手上拿着一根棉签,正在为一只受伤的野狗上药,他的动作熟练,大概是已经做过很多次了。在林德自己都无法忍受的烈日下,那男人居然还有闲情逸致做这种事情——不知道为什么,林德对那个鸭舌帽男的好感噌得一下就上去了。
但林德依然没想到,对方会突然对他说话。
“好久不见了,林德?”
对方的声音很好听,但林德绞尽脑汁都想不到他认识这样的人:“……你谁?”
对方愕然地抬起头,露出一张俊美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