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六章
凌云默默的看知趣一眼,并没有说话。
到了监斩凌云那一日,知趣坐在凌云身畔,烹一壶香茶,为凌云送行。凌云垂眸道,“他们不会来的。”
待泉水滚了,知趣来烫杯,袅袅热气随之升起,隔着水雾,彼此面目都有些模糊,“我料到了。”
临死之前,凌云面色反是愈发恬淡,心内空灵,“我只有一半人族的血统,我父亲是凌家人,母亲是山中一只成精的狸猫,他们很早就过逝了,我在凌家长大,。”
“我有一半凡人血统,一半修士血统。先时在家族时,家族特意赐我一只半是凡鸟血统、半是灵禽血统的灵鸦。”知趣道,“结果,我家黑豆儿比同期的灵禽都出色,如果不是他出了意外,百年之内便可化形了。”
“再观己身,我比我那便宜爹的其他两个儿子都要强百倍。”轻嗅茶香,知趣大言不惭,“所以我得出一个真理,混血就是比纯血优秀。”
凌云一笑,却不禁红了眼圈儿,知趣递给她一盏茶,“喝了好上路。”
凌云接过茶的手有些微微发抖,她尝一口茶,慢慢的恢复了平静,道,“好茶。”
“后悔吗?”知趣问。
凌云俏丽的脸庞微泛凄色,她望一眼蓝天白云、花草树木,再看一眼知趣与为她送行的修士们,空气中有凉风送来花香,她轻轻的呼吸着带着花香味儿的空气,道,“我救人,原不该求其回报。但是,我还是希望在我被囚的时候,能有人来救我。哪怕是陷阱,我也希望有人能为了我往下跳。我以为会有这样的人,其实,并没有。”
凌云喝完这盅茶,接着便被军前处斩,头颅悬在城门口。
其实杀凌云的事,大家早心照不宣了,必竟知趣刚刚主事,凌云撞在他手里,必是要从重处置的。故此,大家便默认了凌云之死。
但是,这种把脑袋挂城门外的事,在修士看来,就有些过了。
沈留白道,“凌云既死,按规矩,送她的尸身回凌家,也算礼数。”
文斐然也跟着说了一句,“即便普通将官犯罪斩首,也不至于将尸身示众。凌云以死赎罪,此事已了,军师就给他个体面吧。”不论如何,修士自然是想保有其超然地位。
知趣打个手势,将他们二人招至跟前,说了两个字:伏击。
知趣的计划很简单,“凌云是为凌家人死的,她活着时,凌家人连营救都不敢。她死了,你们猜凌家人会不会来给她收尸?”
沈留白、文斐然一时都沉默了,知趣道,“在城外挂上十日,若凌家人敢来,你们去伏击。若凌家人不敢来,也没什么损失。”
的确没损失。
非但没损失,知趣自有其用意所在。
修士几头下注,稳赢不输,今日,知趣就是要借凌云之死来警告他们。那些在他们看来稳固的家族同门关系,在生死面前,不值一提!
善心放人送人情没关系,只要自己不怕死!
再者,若放个有良心的子弟朋友,算是没白放一场。若是碰到凌家这样的,凌云因私自放走族人而被斩首,结果直到现在,那个被凌云放走的族人,连个屁都没放一个。
豁出命救这样的人,到底值是不值?
让凌云豁出命去救的,自然是凌云认为值得为其豁出命去。不必说,交情肯定是好的。
结果呢?
你自以为是的好交情,到头来就是凌云的头都挂城门口了,交情好到令凌云冒生死之危相求的同族都不会来瞧她一眼,甚至不敢冒一些危险替她收尸!
这些自以为是的好交情,凌云有,别人有没有?
知趣哪里是在杀凌云哪,知趣分明是借凌云以杀修士之心,好看的小说:!
知趣客气道,“城门伏击之事,就拜托二位了。”
沈留白、文斐然领命。
文斐然在城门口隐身匿形,半空摆张榻,再撑把玉骨云锦伞,当然,玉骨是带有灵气的玉石所制,云锦上面有织有防护阵,这玉骨云锦伞还是文斐然自修真界买来的。以前,他去过修真界,那里是与凡世完全不同的地方,灵气更加浓郁,灵花异草、丹药灵符都更齐全,当然,竞争也更激烈。
文斐然的资质,修真界亦有门派向他伸出橄榄枝,不过,文斐然最后还是回了凡世。他生于凡世,长于凡世,尽管凡世不能与修真界比,他还是喜欢这里。
文斐然与沈留白轮班在城外守了十天,连只鸟毛都未见到,最后,凌云的尸身头颅被合葬于城南山林之中。知趣还抽空去悼念了一番,哪怕文斐然也深为凌家人这种乌龟精神所叹息,不禁与沈留白打听,“凌家我打交道的不多,倒是很能忍哪?”这话说的当真客气。
沈留白什么都没说,文斐然道,“这回,恐怕再没人敢效仿凌云所行所为了。”请知趣出面,文斐然是双手支持的,不过,他委实未料到,知趣手段凌厉至此。
沈留白道,“虽是禁了人情风,不过想让修士出全力,却不大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