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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邻居(1 / 3)

陆染搬到了中环,觉得整个人都舒服了许多。

休息这天,她去商场shopping,买了今年才出的几件新款的衣服,然后再去理发店做头发,文婉兰原本的发型是那种齐肩有些大妈卷的头发,而陆染则把头发拉直,刘海弄成了中分,将有些婴儿肥的脸显得有些像瓜子脸。

‘叮叮叮——’闹钟很准时的响起。

陆染翻了一个身,将头埋在枕头下,过了一会儿,闹钟又‘叮叮叮’的响起,她将被子掀起,遮住头,身体蜷缩在一起。

过了一会儿,闹钟又继续‘叮叮叮’的响不停。

陆染掀开被子,伸手按住床头柜的心形闹钟,睁开眼看了一眼闹钟,字数显示08:05。

“天啊,八点了?”她掀开被子,跳下床,挠着头发,“怎么会啊,我不是调的七点半吗?”一边囔着一边跑向洗手间,拧开水龙头,拿着帕子,用冷水洗脸,然后再拿着玻璃杯接水,打开抽屉拿出牙膏,打开盒子取出牙膏,挤出牙膏在牙刷上,三两下就漱完口,擦了嘴,就‘咚咚咚’的跑回屋子里,三下五除二的就脱掉睡衣,穿上了深蓝色的高领毛衫,穿上了黑色裤袜,包臀的短裙,再穿上杏色大衣,背上挎包匆匆的跑出门。

走到电梯门口,可是电梯人满,她只好跑下楼,跑到花园门口的时候,所有人都盯着她,对其指指点点。

陆染皱着眉,也懒得想,拦了一辆的士,打开车门,一下钻了进去,“师傅,旺角警署。”

“嗯,好。”

大约是过了二十分钟,到达了警署,陆染付了钱,下车没走多久,所有人都笑着看着她对其指指点点。

陆染停了下来,低头看着自己的装扮,嘀咕道:“不奇怪啊,为什么所有人都盯着我?”可是她抬脚走的时候,才看见自己的脚穿着一双心形的棉拖鞋,她拍了一下脑门,“啊,不会吧!”她抬手看了一眼手表,“已经40了!”她环顾了四周,许多门市都没有开门,但是她也总不能这样穿着去警署,第一天见新上司也总不能这样吧。

陆染看见对面有一家门市打开了,便急急忙忙的跑了过去,这是一家小超市,门口站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漂亮少妇,“小姐,请问你的这儿有鞋子买吗?”

少妇一惊,看了一眼她脚下的鞋子,心知肚明,摇摇头,“抱歉,只有拖鞋。”

陆染扶额,“怎么办?”她一瞥少妇脚下的高跟鞋,灵机一动,笑眯眯地看着少妇,“小姐,你把你脚下这双鞋子卖个我吧?”她急忙从包里掏出五百港币递给少妇,睁着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少妇,扮作楚楚可怜说:“拜托了,我今天第一天到新地方上班,我马上就要迟到了,拜托你帮个忙吧。”

少妇看着眼前的女孩,看着像刚出社会的大学生,而且模样有楚楚可怜,心有些不忍,而且他这双鞋不过一百元,这女孩却给她伍佰元,与是点头道:“那好吧。”她接过钱,弯□脱掉鞋子递给陆染。

陆染高兴不已,因为这少妇没有脚气,她脱掉自己脚下的棉拖鞋,去穿上那高跟鞋。

可是好苦逼,她穿不进去,本尊文婉兰的脚是穿37码偏大号的鞋,可是少妇的脚却是36码偏小号的鞋,她好想吼一句,尼玛不要这样吧!

少妇见陆染穿不进去,而且后脚跟都红肿了,关心道:“小姐,你脚都红了,我们还是别换了吧。”

陆染摇头,苦着脸说:“不行,今天我第一天来这边上班啊!不能给上司一个不好的印象”她将自己的脚硬塞了进去,前脚趾是弯曲的,就像裹粽子一样的,脚疼得厉害。

穿好了鞋子,陆染一瘸一拐的跑向对面的警署。

8点55分,她终于到了警署情报科,她的上司是一个年约五旬的老头,姓张名正成。

张正成听sophia提过文婉兰,工作能力不错,所以陆染踩着时间点子最后一个来,他也没说什么,只吩咐了一下旺角的情况,然后资料的处理,等会要交给扫黄组邝梓键一份关于洪英社的资料,因为警方在邝梓键的领导下,要展开一个名为‘红玫瑰’的行动,所以很多人警员都会参加。

陆染听后,不得不确定,她穿越到的这个世界,不仅仅有《刑事侦缉档案》还有《陀枪师姐》,这两部综合在一起了。

她按着文婉兰的记忆,有条不紊的搜索出关于洪英社今年来的资料,然后整理好,整理资料的时候,陆染脱掉了高跟鞋,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她整理好了资料,便打印出来,拿着资料去了扫黄组找到了邝梓键交给他。

邝梓键和江子山是一个类型的,他们都给人一种温文尔雅的感觉,而且都是年轻有为,机智冷静,可是江子山却和邝梓键有一点不像,那就是邝梓键做事重效率讲纪律、铁面无情,虽是成功管理阶层,但稍欠人情味。但江子山却不一样,凡事锲而不舍,组织能力强,知人善任,有容人之量。

邝梓键接过了资料,道了一声谢,然后就低头翻阅着资料。

陆染淡淡地说了一声:“不用,职责所在。”说完,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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