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已经是三十一号,吴鸿文再有一天就要当上新和社龙头,这对吴鸿文来说,无疑是非常激动的一天。
吴鸿文虽然出道以来,名气很响,一度号称兄弟多、马子多、刀多,但一直没有正式当上新和社的龙头,而且新和社和天道社拼到现在,新和社的实力还是占优,仍旧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大社团,这对他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只有真正当上新和社龙头的位置,他才算是名符其实的J市黑道第一人。
为了这个目标,他也绞尽了脑子,用尽了手段,现在,这个目标总算要达成了。
这天一大早,吴鸿文就搂着昔日尼姑庵的那个假尼姑,走出了他的个人别墅,抬眼就见得晴空万里,心情更是畅快无比。
假尼姑的头还是光的,给人一种很特别的诱惑力,吴鸿文时不时地会摸一下头,感受一下手感。
一辆兰博基尼开了过来,这是吴鸿文新买的一辆爱车,型号是兰博基尼LP—4敞篷版的,卖价高达七百多万,寻常人一辈子可能都没法赚到这辆车子的钱,但吴鸿文这几年白粉、煤炭生意均赚钱,身家着实暴增,若不是因为钱不能露白的话,早已可跻身于全国富豪之列。
此一时,权势、财富、香车、美人样样都有,三十岁不到,就能达到这样高度的,放眼整个J市也只他一人,就算全国,恐怕也是独一号。
他仿佛就是上天的宠儿,生出来就是让人仰望的。
假尼姑看向他的眼神非常迷惘,有爱慕,有痛苦,也有矛盾挣扎。
开车的司机走下车来,吴鸿文和假尼姑上了车子,吴鸿文随即按动开关,将敞篷放下,带上了一副咖啡色眼镜,配上他一副不俗的样貌,只给人一种翩翩美少年的感觉。
这一辆车从吴鸿文别墅出发,到新和社总堂,沿途上也不知吸引了多少美女的注目,其中有拜金女,也有喜欢吴鸿文那种帅气的。
到达新和社总堂外面,他才一下车,四下里就响起此起彼伏的打招呼声:“文哥……”
苗子走上前来,说道:“文哥,里面请。”
吴鸿文嗯了一声,走进总堂观赏起来。
他今天心情特别的好,竟然亲自指挥小弟布置现场,以迎接明天的出任龙头典礼,这在以往却是绝不可能的事情,这些琐事,他向来是不屑过问的,甚至小弟们出现了失误,也不责骂,只是温言提醒小弟小心一点。
这个时候,杨羽也已经走出了别墅,开着gTR前往天道社的总堂。
在和山哥、海哥们随后的密谈中,杨羽又附加了一项条件,那就是要亲自解决,这个为屯门山、新和社充当了数十年保护伞,致使J市毒品横行的罪魁祸首。
不说其他的,光是毒品一项,就不知道有多少人间接死于他的手,因此这个人死不足惜。
杨羽要亲自杀他,除了这个原因外,也有私人原因在里面,吴鸿文之所以这么张狂,发展得这么快,归根结底,还是他这个黑白两道无人不敢不给面子的局长老爹,因而,杨羽这么多年所受的打压,以及怨气也可以归咎到这个人身上。
另外还有一点,吴昆的死,是杨羽心中永远无法抹灭的伤痛的记忆。
到达总堂,等了没有多久,杨豪就提着一口袋纸钱和香来了。
杨豪一进门看到杨羽,就说道:“羽哥,咱们走吧。”
杨羽点了一下头,便和杨豪一起出了屋。
今天的天气真的很好,阳光灿烂,很适合去坟上祭拜,杨羽约了杨豪一起去祭拜吴昆,然后才迎接接下来的暴风雨。
吴昆被埋葬在灵秀山上,那儿据说曾有风水大师看过,是J市本地最好的下葬的地方,这句话是谁说的,又具体是哪个风水大师看过,现在已经无从考究,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儿的墓地比其他地方贵了不少,尽管很贵,还是有很多人想把死去的亲人安葬在这儿。
到达灵秀山下,杨羽和杨豪仰头看了看景色秀美的灵秀山,便要往山顶走去,忽然听到一声叫唤声:“羽哥,是你吗?”
杨羽听这声音非常熟悉,回头看去,只见戴采妮俏生生地站在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时隔几年不见,她成熟了一些,但依旧不改昔日风采,给人一种英姿飒爽的感觉。
当下呵呵一笑,说道:“戴采妮,是你啊,好久不见,你怎么在这儿?”
戴采妮走上前来,说道:“我是来我爸爸坟上看看。”
杨豪看杨羽和戴采妮似乎有话说,于是说道:“羽哥,我先上去。”
杨羽点头说了一声好,杨豪便拿着纸钱、香等祭拜物品往山上爬去。
戴采妮看到杨豪手中的祭拜物品,问道:“怎么,羽哥你也来祭拜什么人吗?”
杨羽脸现黯然之色,说道:“是吴昆。”
戴采妮见过吴昆,对吴昆很有好感,脸上也现出黯然之色,说道:“昆哥?怎么会?他那么年轻。”
杨羽先是叹了一口气,随即强挤出一个笑容,说道:“别说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