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一个人,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津津乐道的事,但是在胡忧看来,那不过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讀蕶蕶尐說網讀蕶蕶尐說網他不知道身后的女人用什么样的目光去看他,他也不会去关心这些无谓的事。
就这么静静的走了,如来时一样,没有惊动任何的人,也不有惊动这里任何的物。胡忧这一走,真可以说是走得头也不回。
“奶奶个熊的,似乎有些不对呀。”走出几十里地,胡忧似乎停了下来。这会的他终于还是发现了不对的地方。
是的,确实是有不对的地方。
那个帐篷,胡忧之前搭那个帐篷的时候,是想着自己休息用的,可是现在不但是没有能休息,反而是连帐篷都没了。现在是不要紧,可是以后怎么办?
至少未来的几天,这晚上是不用睡了。
不是不能睡,而是没有地方可以睡,天之角的天气比起早原地区真是要冷很多,有帐篷还好一些,没有帐篷,那真是会冷死人的。
可是已经走了那么远,再回去拿帐篷的可能性也不大了。好在这里离野人谷也不远了,大不了就顶硬呗。
胡忧是一个江湖人,江湖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比较想得开。想得开也就是看得开,无论是身外物还是自己本身的事情。过去了也就过了,很少会有后悔的时候。
帐篷已经留给那个女人,胡忧也就没想着再回去拿。之后的几天要怎么样过,那是之后的事,现在需要考虑的是应该怎么赶路。这一次大象族的事才是重点,一个弄不好,龙族怕才刚刚得到一点点发展的机会,就马上面临一场大战。现在的龙族,真的很不适合打仗呀。
老天这会似乎心情还不错,它把雪给停下了下。融雪虽然比下雪还要更加的冰。但是这多多少少的还是给胡忧带来了一定的方便。至少不需要才走几步就整个人都埋进雪里呀。
整整一天,胡忧都在赶路。用两条脚走路,确实是要比用马儿慢,不过在胡忧全力的赶路之下,就算是慢,也并不会慢上太多。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这天又黑了下来,不过胡忧并不准备停下来。一来帐篷已经给了人家,就算是停下来,他也没有可以休息的地方。二来每过一天。时间也就更紧一天,他真是不赶再浪费呀。
只不过是简单的停下来喝了点水,吃了些东西,胡忧就又再一次上路。与昨天晚上不同,今晚的月亮还是挺不错的,加上胡忧的眼睛能夜视,赶路完全不存在任何的问题。
白天已经赶了一天的路,晚上再继续赶,真的是很累的。胡忧这会几乎是咬着牙在坚持着。那不然要怎么办呢。停下来没有休息的地方,到有被冻死的可能性。
这一夜,对胡忧来说是人生之中最长的一夜之长。他都不知道自己突然赶了多远的路,他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脚已经没有的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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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到了!”
再次看到野人谷。胡忧有种想要哭的冲动。
他当然知道哭解决了不任何的问题。但是哭是可以发泄情绪的,那话是怎么说来着,哭哭更健康嘛。
野人谷对胡忧来说,已经是一个很熟悉的地方。前前后后的胡忧已经来过三次了。还不熟悉,那真是不死都没用了。
胡忧来到野人谷,没有干别的事。直接就找到这里的负责人,要求他们以最短的时间撤出野人谷。
野人谷的负责人也姓查,叫查良金,他是查百胜的一个远房亲戚,他能做到这里的负责人,与查百胜有一定的关系,但是最主要的还是他确实有这样的能力。
“少帅,这里的资源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就这么放弃,是不是太可能了。”做为野人谷的负责人,这里每天的产出量有多大,查良金可以说是最清楚的。几乎可能说每一分钟都是钱呀,就这么说不要就不要,他还真是有舍得不得。
胡忧摇头道:“无论这里每天的收益有多大,我们现在都必须马上离开。没有任商量的余地。”
胡忧可不是为这里商量要不要撤离的,他来这里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赶在大象族的人来这前,把龙族的人马全都撤离野人谷。这都还不算,还得撤得干干净净,不留下任何的线索让大象族的人查到。其实最难的还是后面一点,龙族的人马怎么说也在这里工作生活了几个月,要想完全不留下一点线索的撤出,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当然,如果是容易,那也不需要胡忧来了。只不过是一个撤出的命令,随便派一个人来传令都可以,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命令一下,就算是再怎么不进道理,也必须去执行。
查百胜并没有给胡忧解释为什么一定要他亲自来,但是胡忧的心里非常的清楚,查百胜让他来,就是要他处理这里的手尾工作。而就算是查百胜不说,胡忧也不会希望大象族就野人谷的事查到龙族的身上。
“那好吧,不过这需要时间。”查良金对胡忧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