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影响真是非常的大。以前是人人都很害怕魔族人,现在至少有一部份人不怎么怕他们了。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有更多的人敢站出来与魔族对视。
“嘿,我说兄弟,你叫什么?”胡忧问大饼脸。香香怎么都赶不走这个家伙,只能让他跟着。于是乎他们这个小小队伍,从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
胡忧到是挺奇怪,香香那么不喜欢大饼脸,就什么不对他用武。胡忧看得出来,以香香的武力,大饼脸绝对不是她的对手。
“我叫金牙,还没请教?”大饼脸对是挺客气,看着有几个读书人的样子。魔族也有书生吗,这个胡忧还真不知道。
“叫我胡忧得了。听说你是香香的未婚夫?”胡忧没话找话。聊天嘛,自然不能让话给断下来,不然就不好接了。
“嗯,是的。你是胡忧?那个不死鸟?”金牙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慢,再回答了胡忧的问题,才一脸吃惊的发现胡忧的名字不一般。
“呵呵,是吧。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在这?”
“我还以为你是香香的侍卫呢。”金牙不好意思道。
“那可当不起,我是被香香抓来的。香香的武力很厉害,我打不过她。”胡忧偷偷瞄了眼气呼呼的香香,他现在有些明白香香为什么不喜欢金牙了。一个那么聪明的姑娘,怎么会喜欢金牙这种反应超慢的人呢。
金牙认同的连连点头:“是呀,是呀,我也打不过她。她有时候可凶了。你眼睛怎么了,干什么好眨呀眨的?啊!”
金牙没有得到答案,就一声惨叫。
“再说我凶,我杀了你!休息够了,继续上路!”
胡忧怜悯的看了金牙一眼,道:“我有提醒你的。”
终于到地头了。
真是很不容易!
胡忧看着眼前的景物,要不是知道是一直向东走,他还以为自己进了西部的草原里呢。
碧绿的牧草一望无际,不时能见到大朵的花,好是魔族人的帐篷。直到现在胡忧才知道,原来魔族是游牧异族。
“你和香香不是一个部落的吧。”胡忧撞了金牙一下。这一路走来,金牙没少被香香修理,胡忧却从来都没有见过他生气。
“不是,香香是皇族,我是王族。”金牙回道。
“皇和王,有分别吗?”胡忧奇道。关于这方面的事,还是得从金牙这里打听,香香精得很,从来都不说的。
“皇族是魔族里武力最强大的,我们王族则是人口最多的。整个魔族里,我们王族占了一半人口,皇族那边只有不到百分之一。”
“这样,那你们王族为什么不反抗?”胡忧问道。百分之五十的人被百分之一的人统治,这可不太正常。
“反抗什么?”金牙的反应确实是慢。
“把皇族之位抢过来呀。自己当王不好过让人家当?”胡忧的心里开始冒坏水。如果可以挑起魔族内战,那到是一件大大的好事。无论是那边赢了,都他都有好处。
金牙显然不是这块料,听到胡忧的话,连连摇头道:“不行的,不行的,皇族的战力很强大,我们打不过的。”
强大?
胡忧在心里冷哼了一声。如果皇族真的那么强大,那个大魔神会不顾香香的反对,硬是把香香嫁给你?
这一点,怕是香香都知道吧。要不然香香为什么总是躲金牙,而不是用一些更极端的办法?
还有,更重要一点。大魔神如果真的想让香香嫁得好,为什么不选一个更有能力的女婿,而要选金牙这么一个又没有能力,又没有胆子的人?
要知道王族里一但谁能娶到香香,在族里的地位肯定不一样。如果能再得到大魔神的支持,说不定可以接族长之位。
一个没有能力的族长,怕正是大魔神想要的吧。魔族中的第一大族的族长是个废物,那就不会对皇族构成任何的威胁了。只为这一点,别说一个香香,就算是十个香香,大魔神也舍得。
胡忧想到这里,不由轻叹了一口气。无论多么宠爱都好,应该牺牲的时候,都会被毫不犹豫的推出去,这就是生在帝王家的痛苦了。
胡忧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绝对不可以做那样的人。但是回头想想,如果不是经历了那么多的事,自己已经把权势看得很淡,会不会还这么想呢?
真是可怕,要不怎么说权势可以改变一个人,可以让一个人疯狂呢。
“金牙,你知道你们的部族为什么叫王族吗?”胡忧想要再多弄清楚一些事。
金牙看了眼胡忧,点点头,道:“传说在很多年以前,我们王族才是魔族的王者。那时候还没有大魔神这个说法,王族的族长,就是魔族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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