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放弃浪天城,他还是心有不甘。
良久,本田龟佑把手中的茶水,缓缓倒于是那线边界线上,长长的唉了口气,转身道:“走吧。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铁克拉突然叫道:“我们的路,会越来越宽阔吗?”
本田龟佑顿了一下,没有回答。路会不会更宽阔,那要取决于这条路上,有多少人在走。
十天之后,暴风雪军团调派浪天镇压红巾反军的人马,全数归队。苏门达尔的兵力达到八万,而胡忧的奴营人数,得了个整数,三千人。这个数字,比之前多了近三十倍,要知道胡忧初到奴营的时候,全营人马,还不到一百人。
这十多天来,胡忧一直在军帐之中,练习运用血斧。自从能感应到天地灵气之后,胡忧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增长快了很多。十多天的闭门不出,他的武力,高出了往日近一倍。这是值得高兴的消息,不过胡忧并不是很满意。因为他知道,一开始的速度会很快,接下来,就会渐渐变慢了。
奴营的生活,是最平静,也是最苦的,准确来说,这里是被人遗忘的地方。奴营的士兵,并不用像普通的士兵那样,进行日常的操练。哪怕每次冲锋奴兵总是第一个冲出的队部,也没有人会操练他们,因为跟本就没人关心他们的死活。战死是他们的命,不死是他们的运气。
和操练一样,奴营的吃住行,也几乎没有人管。半饥半饱,行军帐严重不足,对他们来说,那是常事,药品,更是跟本没有。兵器嘛,更不用说,直接就被忽略掉了。有把柴刀那就算是不错的,没有的,你就用手抓,用牙咬好了。你还别想着在战场上捡,就算是捡到好家伙,也得上交。奴兵,拿这么好的武器想干什么,要造反啊。
奴营的补充人马,胡忧还没有看到,就已经先听到了哀号之声。往日还算清新的空气,也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收起手中的血斧,胡忧知道,应该是他出现的时候了。
按以往的惯例,奴营的统领,一般是可以带部分亲信兵过来的。人数大约是奴兵总人数的一半。不过显然苏门达尔并不想给胡忧这样一支军力。所以胡忧这个新奴营的统领,除了他自己之外,一个正常身份的士兵都没有。就连亲卫兵哲别,都没有带过来。
对于这点,苏门达尔没有任何的指势,胡忧也装做跟本不知道。来到奴营十几天,他连打饭,都是自己动手。胡忧当然知道,有很多人在等着看他的笑话,不过他并没有在意。谁看谁的笑话,现在还不说不准呢。
胡忧走出营帐,就看到了或坐或躺着的众多奴兵。整个军营看起来乱七八糟,什么柴刀,镰刀丢了一地。
看到胡忧这个一身督将军服的人走出军帐,趟在地上的家伙,只是瞟了一眼,也就视而不见了。就连几个躺在胡忧军帐边的奴兵,也没有起身行礼的意思。这在别的部队,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在奴军里,却很正常。
在奴军里,军纪,和个屁差不了多少。
胡忧也没有动怒,他用眼神在人群之中,打量起来。这些奴军有老有少,有壮有弱。最大的胡子都花白了,最小的,看起来,还不到十三四岁。胖的二三百斤的都有,瘦的,呵,不知道有没有胖的一条脚重。纯爷们,一个女人都没有。军中无丑女,只要是个女人,早被有点办法的人给弄走了,又怎么会被丢进这种地方来,
别管老少胖瘦,这些人的眼里都透着一股子冷漠,不屑,和无所谓,满不在乎。
奴军,是一支没有希望的部队。虽然按帝国律,当奴兵八年,或是有重大功劳,是很以得到赦免的。然而奴兵是一个高消耗兵种,别说八年,有些人八天都过不了。装备奇差,上阵又冲前,一场仗打下来,死一半,那是少的。弄不好,一锅全汇,毛都剩不下来。
想在这样的部队里活八年,那是梦想。想要得到重大的立功,那是更不好能的事。就那么点军功,还不够上面分的,什么时候,落得到奴兵的身上。
胡忧打量着这些奴兵,心里到是挺高兴。这就是马里兵书上说的四大强兵之一了,现在看来,挺不错的。至少那种眼神,胡忧很喜欢。冷漠,不屑,无所谓,满不在乎,但是却没有害怕,恐惧。
顺着几乎算不上路的路,胡忧在坐卧着的奴兵之中穿行,要很小心,才会不踩到这些连让路都懒得的家伙。
突然,胡忧的眼神一凝,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还遇上了熟人。那个背墙而卧的胖子。就算是看不到他的脸,胡忧也能认出他是谁。
这个倒霉的家伙,他犯了什么事,被扔到了奴营里。
胡忧的嘴角勾起了一个弧度,大步走过去,右脚轮圆了,一脚冲着那家伙的股屁就过去了。
速度很快,眼看就要正中目标,那个胖胖的身边,突然灵活的一动,一摆腰,躲过了胡忧这必中的一脚。胖手一挥,一点黑光照着胡忧的面门就过来了。
胡忧看着那直蹦而来的黑光,一动不动,那是一把柴刀带起来闪亮。就算是柴刀,砍在脸上,也同样能要了胡忧的命。可是胡忧就是没有闪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