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优待政策,儒生并不感恩图报,反而蹬鼻子上脸,越发将自己当回事儿了。
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
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再加上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公元前213年开始销毁除《秦记》以外的所有史书,民间只允许留下关于医药、卜筮和种植的书。
第二年,诸生言语攻击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调查,将四百六十多人挖大坑活埋。历史上称这些事情为“焚书坑儒”。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主要原因,其一是因为秦朝建立**政治体系的需要,其二是因为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
秦始皇在政治、经济上实行的改革,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还在统一之初,就在要不要分封诸子为王的问题上发生了一场争论。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批官吏,请求秦始皇将诸子分封于占领不久的燕、齐、楚故地为王。认为这样有利于巩固秦的统治。但廷尉李斯则坚持反对态度。认为,春秋战国诸侯之所以纷争,完全是西周分封制造成的恶果。只有废除分封制,才可免除祸乱。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意见,认为立封国,就是树敌兵。于是在全国确立了郡县制。
事隔八年之后,到始皇三十四年,在秦始皇于咸阳宫举行的宫廷大宴上,又发生了一场师古还是师今的争论,焚书之举正是由此引发的。
在宴会上,仆射周青臣,面腴秦始皇,吹捧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淳于越针对周青臣的腴词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
他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辅枝。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腴,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
秦始皇听后不动声色,把淳于越的建议交给群臣讨论。丞相李斯明确表示不同意淳于越的观点。
他反驳说:“三代之争,何可法也,儒生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统一可能遭到破坏。”
为了别黑白而定一尊,树立君权的绝对权威,他向秦始皇提出焚毁古书的三条建议:除《秦纪》、医药、卜筮、农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令下三十日后不交的,处以鲸刑并罚苦役四年,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有愿习法令者,以吏为师。
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在宴会散后第二天,就在全国各地点燃了焚书之火。不到30天时间,中国秦代以前的古典文献,都化为灰烬。留下来的只有皇家图书馆内的一套藏书。
焚书事件的第二年,就有儒生诽谤秦始皇天性刚戾自用,专任狱吏,事情无论大小,都由他一人决断,贪于权势等等。
秦始皇听后,盛怒不可抑止,以妖言以乱黔首的罪名,下令进行追查,并亲自圈定460余人活埋于咸阳。
“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以至于后世人一想到这个历史事件,仍然耿耿于怀,恨不能掘墓鞭尸,恨不能穿透两千多年的时空,对秦始皇敲骨吸髓。
这种仇恨实际上是后来的文人们潜意识里面的集体恐惧,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从感情上来说,杜睿也觉得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手段过于激烈,对当时的儒生们的确是太过残酷,他完全可以采取更缓和的一些方法。不过如果要评价一个历史事件,最好从该事件产生的效果来评价,而不要采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标准。那么焚书坑儒的历史效果是什么呢?杜睿始终都认为通过这件事情之后,造就了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历史格局。
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能够控制的要素。
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
因此,光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统措施还不行,最关键最长远的统一要素,是思想的统一,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才能让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