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下午,曹云俊的声音在叶从伊耳边响个没完没了。
“从伊,你这套衣服颜色暗了点,换一套吧,姨妈常说,喜欢看年轻人穿颜色鲜明点的衣服,这样人看起来精神些。”
“从伊,你怎么给雪儿梳个头发也要这么久啊,快点快点。。。”
“哎哟,都四点了,你们娘两磨磨蹭蹭的,今天难得姨父也在家,我们该早点过去,陪他聊聊天什么的,别让长辈等着我们。”
可能因为职业的关系,曹云俊特别讲究仪表,他的头发永远都是梳得一丝不苟的,皮鞋也总是擦得锃亮,今天因为要到郑家吃晚饭,他更是精心装扮了一番,一身剪裁合身、质地优良的蓝色西装把身形高大的他衬托得风度翩翩,往叶从伊旁边一站,任谁看来都是一对璧人。
好容易把一切都弄妥当,一家三口上了车,曹云俊才放下心来,面上浮上了一丝笑容。
“爸爸,爸爸,我今天穿的这条裙子漂不漂亮?”曹幼雪坐在叶从伊膝上,歪着头看他,又指了指头上蓝色的蝴蝶结。
“漂亮!当然漂亮了。”曹云俊看着女儿,喜笑颜开,一边开车,一边又眨着眼睛补了一句:“简直像个小公主!”
“咯咯”车厢里立即响起曹幼雪清脆稚嫩的笑声,她仰起头,亮晶晶的眼睛望着叶从伊:“妈妈也很漂亮。”
叶从伊微微一笑,低下头在女儿粉嘟嘟的脸上亲了一口,却避开了曹云俊充满爱意的目光,眼睛望向了窗外。
曹云俊外表英俊,人又上进,有事业心,虽然近两年因名气越来越大,相应的工作量也大,陪她的时间没有新婚时那么多,但他温柔、体贴,仍然是个无可挑剔的丈夫,别人是这么说,而叶从伊也不能否认这一点。可是,每回曹云俊碰上与她姨父有关的事情,就像变了一个人,这种在她看来很明显的变化,总让她心里隐隐不舒服。
不错,郑家家世显赫,在这座城市根基稳固,相当有地位,而四年前,她的父母亲让她和云俊离开家乡那座北方小城,来这里投奔姨父姨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云俊今天事业的成功,固然是因为他的聪明上进,然而与郑泰一开始的扶持提携,却也是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曹云俊自己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一向对郑泰和王自芳两夫妻,简直比对自己的亲生父母还要尊敬亲热,就因为郑泰疼叶从伊,曾说过希望她来自己的鼎泰集团帮忙的话,那一阵子,他就经常劝妻子辞掉jm的工作,以至于最后竟惹得叶从伊起了反感之心。
叶从伊从心底深深叹了口气,到了今天,对于曹云俊在姨父面前百般巴结、千般讨好的样子,她已经感到有些厌烦,妙在曹云俊心思乖滑,口才便给,他一切取巧的言行举止,在别人眼里看来都自然而不着痕迹,并不让人反感,郑泰夫妇很喜欢他,在他们眼里,他是一个年轻有为,前途无限的青年,更是一个懂事孝顺的后辈。只有叶从伊,在他身边最近的人,才能从他一些细微的举动中,感觉到他文质彬彬的外表下,那颗功利的充满着不安分子的心。
男人有野心,并不是一件坏事,叶从伊开始总这么安慰自己,可是曹云俊在她面前并不很掩饰,那处处流露的热切期盼,总让她觉得有点儿失望,有时候她也会想,他们并不是一类人,他们甚至很少在一件事上,达成过一致的观点。
可是,既然这样,他们又怎么会走入婚姻呢?
“从伊,你在想什么?”
叶从伊的思绪被曹云俊适时拉了回来,她侧过头,便碰触上他关切的眼神,刚才浮起的一个接一个的念头瞬间沉入心里最深处,甚至是莫名的有点愧疚起来,她矛盾的想,她实在不该老这么去想自己的丈夫,他重视自己的亲人,对他们好,又有什么错呢?
于是,她漫不经心的回答:“没什么,快到姨父家了。”
曹云俊笑了笑,伸过一只手握住了她纤细微凉的手指。
郑悦颜的家位于近郊,一栋白色的漂亮别墅。
曹云俊一手抱着曹幼雪,一边牵着叶从伊,一走进一楼敞亮气派的客厅,便看见郑泰戴着一副金边眼镜,正仰在宽大的沙发上,手中似是拿着一份报纸在看。
他连忙开口叫:“姨父。”将曹幼雪放下,哄道:“乖女儿,快叫外公。”曹幼雪十分乖巧,张开手就朝郑泰扑过去,声音又甜又脆:“姨外公。”
郑泰抬头见了他们,连忙摘下眼镜,将手中东西放下,一把搂住了扑过来的曹幼雪,乐呵呵的道:“哟,雪儿,好久没看见了,可想死姨外公了,来,跟外公亲一下。”
曹幼雪立即凑过去,嘴唇在他脸上贴了一下,郑泰将她抱到膝上,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又指着对面的沙发:“来,云俊,从伊,坐。”一个佣人早走过来,按照以往的惯例,给曹云俊递了一杯热茶,叶从伊则是一杯水。
叶从伊掠了掠鬓边的长发,端起水杯喝了一口,眼睛四下里望望,笑道:“姨妈和悦颜呢?”
“你姨妈近来迷上烹饪,在厨房里和林妈一起忙活呢,至于悦颜,哼,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