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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三十六章 少一块,不能说(3 / 4)

朝开国以来,都未曾有过的事。

对于这些官员来说。天天见面,大家不自觉,但对于阿云来说,这些人那一个不是天上的神仙。本来就象一只惊吓的兔子,现在整个人都吓傻了,不知道参拜,只是跪在地上哭。

赵顼说道:“阿云,你抬起头来。”

阿云还是哭。

两个衙役走上前,将阿云的头强行掰了起来。

营养不良,发育也不良。才发育,不过看上去年龄更小。就象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郑朗说的穷凶极恶没有看到,看到的只有楚楚可怜。赵顼不旁听了,说了一句:“这也是朕的子民,朕惭愧啊。”

说完,起身离开大理寺。

不但小姑娘可怜,登州那边也带来小姑娘家中的消息,父亲是死于前几年登州旱灾,母亲是死于疾病,家中无钱看病,病死了。叔叔不得不将其收养,但待之很不好,动辄打骂。不过小姑娘年龄小了,能做什么事?当然,叔叔家的情况也不大好,做不了多少事,再多养一个人做什么?于是不顾韦大什么情况,也不顾阿云求情,几担粮食就将她卖给韦大。而韦大的情况,不但长得丑,而且生性惫懒,快四十岁了,在乡间民声很不好,然后才发生这起悲剧。

自案发后,登州乡间百姓皆替阿云感到愤愤不平。

郑朗说朝廷做得不好,夸大其词,再好的国家,总有一些贫困百姓。但阿云身世十分可怜。

再看到少女的样子,赵顼看不下去,郑朗也看不下去,说道:“是人,总有一些道德心,慈悲心。我们皆是士大夫,整天读的乃是圣人书籍,何至如此。”

说着,带着几个宰执离开大理寺。

至此,再无争议。

很快案子发落下去,判阿云流牢城三年。只是流刑,居然也没有黠字。

在郑朗一次进宫侍讲之时,高滔滔刻意问过此案,说了一句:“等此女释放出来,给一些钱帛给她度日。”

郑朗摇头道:“就是给一些钱帛,一个弱女子,也无法保护,不是给其钱帛,是害了她。”

高滔滔在屏风后想了想,说道:“这样吧,我对母家打一声招呼,等其刑满,让他们将此女接到家中,做为一个奴婢,以后等她长得再大一些,替她找一户好人家。”

“太后仁慈,此乃国家万民之福也,”郑朗深施一个大礼。那是最好不过,司马光以后胆子再大,也不敢到高家将人犯提出来砍头。砍的不是一个人头,砍的东西太多了。

阿云案结束,隐形地造成一些后果。

因为是王安石坚持不杀阿云的,无形中在赵顼心中地位更高,并且政治理念,无论郑朗教导赵顼,他与王安石也十分相近,当然,郑朗也不可能有意教赵顼变得保守。

于是一项人事调动浮出水面,王安国。

他考了几次进士未考中,不得己,考次之的茂材异等科,这次考中了,其策为一。正好母亲死了,与王安石一道去江宁丁忧。丁忧期间,写了《序言》五十篇,赵顼即位,先是王珪向赵顼推荐,其后韩绛与邵亢再推其才。诏其来参加舍人院制试考(比那个举良方正科稍逊一筹),策立三等,最高也就是三等。赐其进士及策,授西京国子教授。

然而王安国的出现,给郑朗带来更大的警觉。不仅是王安国的出现,还有王安石的人事调动。终于让赵顼将王安石迁为参知政事,郑朗不好反对,这个有苦难言的,世人谁能想到,郑朗此时提防的不是欧阳修、韩琦与文彦博,而是他两个学生。

群臣上表,请加赵顼名号奉元宪道文武仁孝,诏不许。乃第三表,司马光入值,说道:“尊号之礼,非先王令典,起于唐武后中宗之世,遂为故事。先帝不受尊号,天下莫不称颂,末年,有建言者谓国家与契丹往来书信,彼有尊号而我独无,以为深耻,于是群臣复以非时上尊号。昔汉文帝时,匈奴自称‘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不闻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愿陛下追用先帝本意,不受此号。”

赵顼大悦,手诏答司马光道:“非卿,朕不闻此言。”

于是不许。

总之,现在司马光还是有一些进步思想的。

只要矛盾不恶化,司马光还不至于到晚年那种无耻的地步。

不过对这个尊号,郑朗做为一个后代人,倒也无所谓。

随后又进行了一系列的人事调动。

起初郑朗并州县,有人提议将鄜延路与环庆路并为一路,节裁官员。吕公弼进谏道:“自白草西抵定远,中间相去千里,若合为一路,猝有缓急,将何以应对?”

司马光弹劾内侍高居简,赵顼未决,吕公弼说道:“光与居简,势不两立,居简仅是内臣耳,而光执法,愿陛下择其重者。”

赵顼问:“那应怎么办?”

公弼说道:“迁居简一官,而解其近职,光必无争。”

吕公弼在西府所做的事,似乎拿得出的只有这两件。

王安石任参知政事,与吕公弼意见多不附,虽两府权利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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