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来势汹汹的青州军,曹操知道不能轻退,以免泄了士气,甚至被围在城中,所以先用激将法激起众将的士气,然后任命麾下第一猛将典韦为先锋,集结全军于后,向东迎击。
所谓前锋,也就是后世评书里常说的: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先头部队。
其主要作用,就是警戒。为主力部队探明前方情况,同时起到屏蔽情报的作用,某种意义上而言,前锋就是大股的斥候队,向来要由尖兵猛将担任。
遇到复杂地形,前锋要侦察有无埋伏;遇上敌人的斥候,前锋须得用武力加以驱散;如果遇见了大股部队,前锋会且战且退,避其锋芒。
当双方的前锋不期而遇时,一场激战就不可避免了。
“好一个黑大个!”
接下来了前锋的任务,太史慈一路狂飙猛进,曹军布置在前线的哨所被他一个不落的拔了个干净,其中至少有一半,连狼烟都没来得及点起来。
眼见着州界就在前方,终于有人拦在前方,挡住了他的去路。为首一将,生得魁梧健壮,肤色浑黑,手中两柄大戟,黑沉沉的发亮,仔细看似竟是纯铁打造!
持这样的兵器,具备这样的气势,无疑是员猛将!
太史慈不敢轻忽,凝神观敌,眼神中却尽是跃跃欲试之意。很久没遇见像样的对手了,主公说曹营猛将如云,这个黑大个看起来就很符合标准,不知能不能让自己过足瘾。
他扬声大喝:“来将通名!”
“己吾典韦在此!兀那俊脸汉子,你就是太史慈么?”典韦瓮声瓮气的也是一声大吼。
两人中气都足,一声声吼出来,震耳欲聋,周围草木都被震得瑟瑟发抖,扑扑索索的落下了不少残枝败叶。
“典韦?没听说过。”太史慈皱皱眉头。
典韦没报字号,说明他的出身很低,连寒门都算不上,就是个平头百姓。太史慈本来就不是很重视这个,在王羽身边这么久,受了影响,就更加不会有什么门第之见了。
问题是,平民出身的人,武艺通常都不会太高,因为没有好的传承。就算是自家主公,没得徐荣赠书前,他的武艺也只能算是二流顶尖。
眼前这个黑大个虽然生得威猛,却也未必有多大本事,自己又要空欢喜一场了。
“没听过不要紧,只怕你不敢放胆来战!”典韦也不着恼,晃晃大头,斜睨太史慈,扬声挑战。
前哨战,双方各自才几百人,在万人规模的大战中,起不到左右输赢的作用,顶多就是对士气产生影响。所以,几百人一拥而上和主将单挑,并没有多大区别。
曹操对青州众将的推崇,让典韦等曹营武将很不服气,典韦此来,也是存心跟太史慈分个高下,因此,一开口就是邀战,还现学现卖的用上了激将法。
“哈哈,你倒是敢说。”太史慈当然不会中这么简陋的计策,不过典韦的话,也是正中了他的下怀。他哈哈一笑,从马鞍下抽出了长枪,催动黄骠马,离阵而出。
“有何不可?兀那黑汉,且来战过!”
“某来也!”典韦骑的是一匹大黑马,闻言更不迟疑,将双铁戟一抡,就迎着太史慈冲上去了。
他舞动双戟,只是无意为之,但在几十步开外,呜呜的风声都清晰可闻,太史慈微微一怔,继而也知道对手应该有些不寻常,当下收起了轻视之心,从马鞍另一边,把月牙戟也抽出来了。
“咚咚咚咚……”激昂的鼓声随之响起,随着两骑的互相接近,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急促。
两边的士卒都知道自家锋帅的脾气和武艺,都有必胜的信心,所以也没人试图劝阻,更没人试图插手。所有人都憋住了劲,握紧了兵器,等着看一场摧枯拉朽的战斗,然后顺势掩杀上去。
几百人的战斗中,一个万夫莫敌的猛将能起到的作用,跟万人大战全然不可同日而语。前锋战只有一个规律,那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喝啊!”
二马渐近,马速渐渐飚到了最高,几乎在同一时间,二将不约而同的发出了一声怒吼,挥动起了手中的兵器。
太史慈枪戟合璧,招式快得让人难以看清,仿佛风雷并起,化成龙形,遮天蔽日的席卷过来,雷厉风行,摧枯拉朽!
典韦也不甘示弱,高举精钢打造的双铁戟,像是一座黑色的礁石,任凭风吹雨打,也难动分毫,稳如山岳,巍然不动!
“当!当!当……”
吼声余音尚在,一连串震耳欲聋的金铁碰撞声轰然响起,仿佛有两个巨人,正举着两口大钟互砸似的。连激昂的战鼓声,和两边近千人冲天的喝彩助威声,都被压得听不见了,天地之间,只剩下了一种声响。
这声响,
摇天撼地!
连绵不绝!
千人,为之失声!
日月,为之失色!
……
“报……启禀主公,前方太史将军遇敌,正在激战!”
“战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