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我跟着警察师傅办鬼案》已经连更100天了,这于别人恐无所谓,但作为在键盘上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击了100天的我,还是觉得想说点什么,那么,说点儿什么呢?
嗯,还是先从我说起吧。毕竟,是先有的我,然后才有的《我跟着警察师傅办鬼案》,呵呵。
我很个很传统的人,所以接触网络写作的时间很晚。
多年以来,因为九年义务教育打下的底子,所以总是顽固的认为只有印成铅字并摆放在新华书店里出售的,才叫文学作品。
于是,很多年以来,我就孜孜不倦地瞄准各种平面媒体,然后再孜孜不倦地重复着写、投、写、投的过程,并乐在其中,觉得文学的乐趣不外如斯而已。
可是,在网络这个专为颠覆传统、粉碎权威、破除神秘而生的怪物横空出世以后,这一切都被悄然改变了。
当然,一开始沉迷网络,无非就是扫扫八卦花边新闻、看看免费盗版大片、聊聊片汤儿般没营养的废话,哦,还有就是带着一种近似犯罪的快感偷偷欣赏某邻国的成人教育讲座,还别说,这个挺无赖、挺小气、挺龌龊的弹丸之岛干别的不行,就扯这个,世界无敌。
看来,武大郎和金莲妹子的遗传基因也不是一无是处。
看我这人,说着说着又扯远了,实在是有点不靠谱,汗!
那啥,言归正传,咱们接茬儿说网络写作啊。
网络写作蓬勃发展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而且逐步实现了产业化、规模化、扩张化,并日趋呈现出将传统文学写作的固有领土蚕食殆尽的霸气,这种牛逼闪电不是装出来的,而是真有这个实力。
不信的话,你看看那些网络大神写手,动辄一部大作洋洋洒洒数百万言,年收入过百万,再反观传统作家,两三年憋出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就已算是高产,再扣除什么版税之类的,一部作品的收益还不及网络大神忙活一个月来得实惠。
没错,文学是件很高雅的事儿,最好不提钱,可是,在这个浮躁、市侩、功利的社会里,你想高雅,你不提钱,你吃啥,你喝啥,没吃没喝,你还得瑟啥。
他大爷的,又跑偏了,赶紧悬崖勒马,回到溜光的正道上来。
尽管网络写作一出世就呈现出势不可挡的架势,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没有引起我的兴趣,原因有二:其一是骨子里传统的文学观在作祟,认为网络写作大都是粗制滥造的东东,登不得大雅之堂;其二是网络写手动不动就整出几百万字的作品,看着都眼晕,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码出这些字的,真不是人——是名副其实的神啊!
后来开始陆陆续续的看大神们的作品,嗯,写得是真好,比那些板着脸总要在作品中说教一番、非死乞白赖地要给病态社会开药方的传统作品强多了,就图一乐,也不累得慌,好,确实好。
其实说起来,真动了在网上写作的念头,也是机缘巧合,水到渠成。
当时,往传统平面媒体投稿也有些年头了,激情减退,急欲寻找新的刺激点,激发灵感。因此,就萌生了在网络上试水的念头。
呵呵,没错,只是萌生,而且这一萌,两年就过去了。
再后来,陆续看了崔走召先生写的《我当阴阳先生那几年》、《跳大神》等作品,钦佩之余,手又开始痒痒了,而且这一次是真的动了情,决定横竖尝试一下,爱咋咋地吧。
就这么着,我先是将近几年写得一些散文随笔小说(都是短篇)陆陆续续上传到了包括17k在内的几家网站,当然点击率平平,收藏也很憔悴,这都在意料之中,也没太在意。
接下来,觉得还是按套路出牌,正儿八经的、起码在体裁上是正儿八经的写点儿长篇小说吧,写点啥呢?
憋了一会儿,憋出个《我跟着警察师傅办鬼案》,不可否认,这个有些随意的书名还是受了崔先生的影响,在此也要诚恳地谢谢崔先生,感谢您一不留神“带坏”了我,我要是哪一天因卡文而疯了,您也算是居功至伟啊,呵呵
咋一开始写文,纯粹就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就为着好玩儿,甚至连网络写作基本常识都不懂,大段大段的写,后来曾有书友留言,说是一口气儿看下来我的书,人都要憋没气儿了,对不住了,如果您现在能看到着这段文字,我向您诚恳的鞠躬道歉啦。
自娱自乐了一段时间之后,慢慢感觉到了网络写作的巨大乐趣:网络写稿的无拘无束、与读者之间的即时互动、第一时间就能了解自己作品的优劣......
一切一切对喜欢码字的家伙都是无法抗拒的诱惑,,玩得正嗨,更让我没想到的好事儿又来了,17K的网编老宫大大要和我聊聊,我赶紧巴巴地上线和人家求教。
要说这责编可了不得,个顶个身怀绝技不说,还掌握着文文是否可以长命百岁的秘诀,岂可怠慢?
和宫大一聊,哎呀,这家伙把我乐得,要没耳朵挡着,我的大嘴叉子都能绕脑袋一圈、改赤道了。
怎么回事?要和我签约。哎呦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