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道:“好梦,每个人都想天天做吧。”【娴墨:残疾姑娘和黑马王子过上了沒羞沒臊的生活……】
阿遥知他会了意,羞得身子向他靠紧,好像离得太近,他就看不见自己了,
常思豪笑了,觉得自己不但是禽兽,而且是只下流的禽兽,
但,禽兽是快乐的,
比江湖上的血雨腥风快乐,比官场上的压榨倾轧快乐,甚至比为理想而奋斗快乐,比为众生而奔走快乐,【娴墨:愈堕落愈快乐,愈自私愈快乐,】
阿遥的脸靠过來的时候,碰到了他由颈侧垂下的细绳,
刚才一直很忘我,竟然沒有感觉到,【娴墨:很忘我……很忘我……】【娴二补:想是小常胸肌很厚实,故两人贴在一起时沒碰着,嗯,嗯,很厚实,一定很厚实……(某人:兀那婆娘,你瞧洒家肚子干绳么,)】
她微微后靠,看到细绳末端深入水下,系着自己缝制的那只锦囊,
轻轻一拉,锦囊露出水面,表皮已泡得干干净净【娴墨:沒有搓洗,胜似搓洗……】,上面的小龙张牙舞爪,好像比自己还开心,
阿遥轻托在手里:“大哥,你一直在身边带着它。”
常思豪:“嗯,这是我的宝物啊,洗澡从來不摘的。”
阿遥幸福地一笑:“只怕里面的符纸都泡烂了。”用指头一捏,感觉里面很硬,这才意识到它的沉并不是因为灌足了水的缘故,
“怎么,用來做钱包了吗。”她拉开绳口,把里面的东西倒出來,【娴墨:心爱之物,当钱包岂不煞风景】
落在掌心的,不是散碎银两,而是一只湿湿的玉佩,
“怎么会。”她的眼睛立刻变直了,盯着这块玉佩,她问道:“这是我家的玉佩,怎么会在你手里。”
常思豪好像被雷劈中了脑袋,当场愣在那里,好半天才反应过味來,道:“你,你说什么,这是你家的。”
阿遥道:“是啊,这玉佩是我家传下來的,爹爹一直带在身边……”
常思豪心脏突突乱跳:“你爹是……”
阿遥道:“我爹名叫程允锋,是,。”“啊。”常思豪感觉自己简直要炸开:“你,你是程家大小姐。”阿遥眼睛未离玉佩,神思陷在某种回忆里,对他异常的反应沒有太注意,喃喃道:“什么大小姐,我家连佣人也请不起,我又算什么小姐了。”
常思豪道:“你爹是程允锋,你怎么不早说。”
阿遥奇怪:“说,对谁说。”
常思豪道:“对我说呀,难道你不知我一直在……”忽然之间,他感觉这水桶是天宫中的一口井,而自己一脚蹬空,正踩着一道道不断打开的门,向无限的光芒跌去,很多事情飘在光芒中,一桩一件,都明明白白地呈现在眼前,
当初自己到秦家,夜宴上和秦家几个长辈说过程允锋的事,秦家也派人帮着找,但是府里有府里的规矩,婢女和外面办事的人,本來就不容易接触得到,何况阿遥这性格,根本不是爱打听事的人呢,
自己救了她【娴墨:夜宴前,最开始阿遥、阿香受绝响命去伺候小常洗澡时,玉佩不在他身上,而是被小雨扣着,直到宴上才还给他,二婢“陪浴”时当然看不到,可知作者写小雨抢小常玉佩玩,不还给他,其实目的实在这里,】,安排她在耘春阁服侍,因她是个女孩子,也沒和她讲过这些,秦府对明诚君一战时,在院里骑马逃窜,因绝响在自己怀里乱掏,把这玉佩颠丢了,找到后,自己怕再丢失,把玉佩装进了锦囊,后來阿遥她们过來,这玉佩就在她眼皮子底下,可就隔着那么一层锦囊,她却沒有看到,【娴墨:后來玉佩装锦囊了,再洗澡时小常都不脱这锦囊,阿遥还曾当面看过,阿香调侃,她还脸红过,殊不知二人相认只隔着这一层布,贼文忒鬼,】
再后來,跟她一路上恒山,大家都只顾秦自吟的病,沒有功夫谈闲,直到自己离开赴京,与她天涯远隔,直到重逢,
如果是在别处相见,也许她会想为自己洗衣服,洗到这锦囊也就能发现,可是这冰天雪地,锦囊一直藏在里面,睡觉也是合衣而卧,哪有这机会,直到小屋建起來,可以烧水了,因沒有可换洗的,每天也只是简单洗个脸罢了,再怎么也想不到打开锦囊看,
想到这,他恨不得掐自己几把,忙又问道:“你怎么进了秦府呢。”
阿遥有点奇怪他为何会问这个,说道:“我被拉在人市上卖,是少主爷买了我,带进府的呀。”
少主爷,,
常思豪脸都绿了,
谷尝新他们那时候天天上外头去找,各妓院都找遍了,哪想得到这人就在自己家呢,况且绝响这孩子当时那个样儿,买个把婢女还能去通知他爷爷找打吗,
对了,还记得自己和小雨一进秦府,就瞧见秦绝响骑着两个赤身**的婢女在打,其中一个正是阿遥,那个时候,她应该是被秦绝响买來不久,正在“被训化”吧,【娴墨:特意统计一下,从进秦府看见裸女到这,迈度长达一百八十一万字,传统小说讲伏线千里,最多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