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后的永定县委作出规定:“如有各级党部及机关不坚决地执行肃反方针,宜当彻底改造。”“应把反社党工作中表现犹豫的坚决清除出党。”
而在实际做法上,只要有人被认为肃反行动不力,或表现出思想上的犹豫,就会被戴上“社党”分子的帽子,抓起来予以刑讯。
这使得干部人人自危,被迫表现出积极投入斗争的姿态,以求自保。一时间,肃“社党”成了党政军机关、民众团体一切工作的重心。
运动铺开,各地抓捕的“社党”分子越来越多。按照休一株在虎岗审判大会上宣布的三条惩办原则。起初的半个月,各机关、单位和部队无论抓捕犯人还是处决犯人。都得上报肃反委员会。取得批准。
后来要抓要杀的人越来越多,肃委会来不及作出批复,:干脆下发了一个文件《闽西苏维埃政府第25号通告》,作出了新的规定:“如有迫不及待要先处决的。可以先执行,再补报到本政府追认。”
于是。疯狂继续!第25号通告的新规定,打开了滥抓滥杀的总闸门。
狂潮起处,人头纷纷落地。被处决的“社党”分子。十有**是各级党组织、苏维埃政权中的中坚分子。相当部分是闽西各地红sè区早期的创始人。
不少地方一次又一次地宣布破获“社党”机关,出现的名称由“社党”支部,上升到总部,直至各级“特委”。
闽西苏区的最高红sè政权--闽西苏维埃政府,35名执委与候补执委,半数以上的人受到牵连。有的正在主持会议。就被突然而至的保卫干部,用一根绳子反捆两臂。锁住喉结,在人们的目瞪口呆中押走。
赤sè龙岩县委,曾三次宣布破获“社党”地下县委;就是一些区乡的少年先锋队,也发现了“社党”组织。
之所以那么多的党员、干部被打成“社党”分子,主要是根据口供抓来的,抓来就审,以刑逼供,然后按口供再抓,越抓人越多。判定“社党”分子没有明确的界限,按照特委的文件规定,一些平时工作上犯有错误,或者消极落后的干部,一概可以视做“社党”分子。
正如特委在“特字一六二号”文件中规定的那样:“这些分子,虽然不是社党成员,但实际上是社党的表现,是社党发展的对象。”左倾到了极点的肃反路线,有如一张疏而不漏的天网,只是需要,什么人都可以收捕其中。
赤sè永定县委,是处决曾牧春后改组的,由原县委常委、秘书长张觉先代理书记。张主持县委工作正好25天,就被县肃反委员会主席在全县的党团联席会议上宣布是暗藏的“社党”,就被逮捕起来。
同时被捕的还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郑世明等13名干部。这些被破获的“社党永定县党部”成员们,只在临时牢房里关押了一夜,每个人“过堂”一次,翌日上午一处山野荒地就成了他们的归宿。
一个代理县委书记,竟由一个县委属下的肃委会主席主宰了命运,在“肃反中心”论指导下,当时政权混乱情形,由此可见一斑。
赤sè杭武县第五区的区委书记伍超然,没有及时按照县肃委发来的名单抓捕“社党”分子,第二天下午就被赶来的特派员下令逮捕,被抓的还有区委的主要干部12人。
第三天上午,第五区举行公审大会,集体处决这个升格为“社党杭武特委”的成员们。根据杭武县肃委会1931年6月1日编的《革命法庭》记载,这12个干部都是20岁左右的青年,最小的才16岁。
从保留下来的历史材料中,可以看到当年”印记“。赤sè苏区中央局于1932年2月19日,在给闽粤赣省委的信中讲道:“这一非常事件,给闽西党的创伤是严重的,党员人数由原来的8000人减为5000人不到。”
闽西团特委1931年7月12日在给苏区团中央的报告中,也讲到团组织陷于瘫痪的情状:“全区30个区委中,只有1个区委能勉强维持工作。团的组织生活及中心工作任务,发生极大的困难。尤其是新干部幼稚,一切工作秩序都错杂无绪。”
比各级党政组织解体、涣散更为严重的是,在面临国民党军队第三次“围剿”的严重敌情下,大批红军指战员在清肃运动中无辜受害,致使战斗力严重削弱。
赤sè闽粤赣特委于1931年5月”日给永定县委的信中,不能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红12军在这次清肃之后,内部的确万分成问题,战斗兵的减少,指挥员的缺乏。以及士气勇气的减低,这决不是东拖一下西拉一下可以解决的。”
由于红军力量的削弱。国民党军队加紧了对闽西的进攻。苏区的红sè政权由原来的48个区,锐减到22个。
7月,特委书记邓发奉调瑞金,其职务由卢德光接任。7月中旬。从上海绕道香港再抵闽西的卢德光来到永定。
张鼎丞、郭滴人等人,包括下来检查工作的闽粤赣省委组织部长罗明。敏锐地意识到一种转机的到来。他们分别找卢德光,介绍苏区肃“社党”的情况。卢听了他们的反映,又到了各